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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們的教會

「我所喜悅的」

功能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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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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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教會──「我所喜悅的」

出版者:喜樂福音堂(耶穌基督的教會)
地址:香港九龍深水埗青山道66-74號三樓
印刷者:陽光(彩美)印刷有限公司
二○○二年三月初版
二○一九年七月第二版(修訂版)
二○二四年一月第二版(網絡版)
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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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說明

前人模範

一.
前人的模範──
開始這處工作的長者
二.
美姑娘遺留的文字
5

早期歷史

三.
聚會發展簡述
四.
歷史簡述
五.
教會掌故(新田)
六.
教會掌故

教會路向

七.
在一九八五年的講述──
我們的教會
6

工作目標

八.
在一九八九年的講述──
我們教會工作的目標

教會立場

九.
在一九九二年的講述──
關乎教會名稱和行事的一些看法

行政體制

十.
在一九九三年的講述──
我們教會的體制
十一.
關乎「教會行政」的談話
7

運作原則

十二.
我們教會運作原則的簡述
十三.
何時給決志信主的人行浸禮
十四.
有關擘餅聚會的談話
十五.
在一九九八年的講述──
關乎我們教會傳道人、常務會和各種聚會的運作

附篇

1. 試驗靈

2. 探祕

3. 蒙頭

4. 對於蒙頭問題的答覆

5. 對按手的看法

附錄

圖片附註

8

圖片目錄

3

願頌讚歸與我們
主耶穌基督的父神!
他在基督裏
曾賜給我們天上各樣
屬靈的福氣。
教會是他的身體,
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
以弗所書一323

9

說明

「神阿,你在古時,我們列祖的日子所行的事,我們親耳聽見了;我們的列祖也給我們述說過。」(詩四四1

神的選民以色列人當追念神古昔向他們列祖所行的事和所施的恩;這本為美好,尤其這些神奇妙的作為是由長輩親口向他們述說的。同樣,如今我們這些神新約的百姓應當想念及效法從前傳神之道給我們的人,並且跟隨他們的腳蹤行。在歷世歷代中,神未嘗不留下見證人──作祂並祂心意的見證,叫人有亮光;我們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所看見的、聽見了所聽見的。

我們聚會的地方承受了一個優美的名字:“Hephzibah”,可譯作「協西巴」,意即「我所喜悅的」(出自賽六二4)。這不難叫我們想到,當神感動帶領祂的使女美愛清姑娘到剛開發的深水埗區,開始這處的工作時,她必然以主的喜悅為目標。再者,在往後的日子裏,神保守祂的見證;我們教會的長輩們──歷來受感跟從這路向的人──都持定這目標。

現今我們這一代的信徒當如何活出這名字?這是我們所要追求的。心懷此志輯錄此書,祈盼它能幫助我們在主面前作祂喜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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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人模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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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人的模範──開始這處工作的長者

「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來一三7

⋯⋯凡是真實的、可敬的、公義的、清潔的、可愛的、有美名的,若有甚麼德行,若有甚麼稱讚,這些事你們都要思念。你們在我身上所學習的,所領受的,所聽見的,所看見的,這些事你們都要去行,賜平安的神就必與你們同在。」(腓四8~9

以上的話,教導我們效法思念以前堪作模範的人,尤其傳神之道的。本文之作,是要將我們教會最早期工作者的美範,簡略零碎地報道,為要使教會獲益,不是為了高舉一人,因為惟主當得盡一切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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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傳道者名叫“Julia Meadows”,人給她一個中譯名字叫美愛清,一般稱她為美姑娘。這裏不是要寫她的傳記,所以她的出處背景等,不加報道,只就作者所記憶的美德提提吧。

十字架的道路

首先要提,是她最重視十字架,不只十字架代死方面,也是同死方面。記得她請人用大幅白布,畫了兩個大的空心十字架,藉此對我們講道。第一個十架的信息,是洗罪賜生命的佳音。十架的左方,列舉很多經文,指出我們未接受十字架的救恩之前,是何等的罪人──絕望的、黑暗的、死亡的人;十字架的右方,則詳列蒙恩者所得的福氣,如赦罪,生命等等。

第二個十字架,則宣示主的話,說明我們以前是何等的不自由,失敗到不能自拔的地步(也有許多經節),但因有了主的死,變成與主同死,同復活。這是得自由的方法,但她也看為是對我們的要求,要信徒在那地位和權利上,不去犯罪,不要以自我為中心,正如羅馬書六章二節說:「⋯⋯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着呢?」「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加二20上

她是個實行真理者,不單說了而已。她切切實實地,看自己是釘死了的,且按這事實而行。記得約在一九三二年年底,或翌年初,我們有大難處,筆者便相當詳細地用英文寫信給她,信中說到「恐怕使你傷心了」;可是筆者的英文不行,當時用“hurt”那個英文字來繙譯我所說的「傷心」;怎曉得那個14字的用法,是說傷害了她之類。她很快便回一封頗為嚴肅的信,說:「胡先生,你把我放在一個錯誤的基礎上。」認為筆者想她會為自己及自己的事工難過。她表示清楚,她是不管她自己的。她站在已經釘死的地位上,為自己不求甚麼,不顧損失。以後筆者只好再去一封信,解釋前信的原意。

她既實行向自我死的道理,所以我們不多聽到她提及自己。我們隱約知道,她身上有不只一種的病,但不易聽見她說出是甚麼病,多少種,痛苦情形怎樣;「⋯⋯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賽五三7上),是她屢次說出的名句。她埋沒自己到一個地步,連寫信的時候,也多時避免用「我」字,卻用“one”(某)來代替。聞說有一次她回到祖國,有些人請她講述她在香港的工作,她只講一篇道理而已。有時她印發書信,寫給各處的友人,信裏的內容,大部分或全部都是真理吧了,個人的消息則很少。

自約的生活

她的身體固然很不好,相信她的精神也因而易受刺激;可是筆者想不起她有一次動氣。以她高超的生活,崇高的標準來衡量我們,很容易大表不滿而致於氣惱,但沒有見她因而光火的。

早眠早起,是她的強烈主張,也可見她實行「攻克己身,叫身服我」的道理(出自林前九27)。她曾說過,三十年來,未曾在早上五時半之後起牀;只因在說這話的時候,身體健康情況很壞,以致稍遲起牀。我們現今的環境可能與15她當時的不同,(例如加班晚歸,或聚會的時間較晚。)還當勉力實行早起靈修,晚上靠主早點睡覺,不藉口環境不同而隨便拖延就寢的時間,倒為了要早起而尋求早睡,除去晚間閒談等無謂的壞習慣。即以晚間聚會而論,也不可任意在聚會完畢之後逗留,說要「交通」,而沒有早點睡和早點起牀的心志。主要的是那個心志和原則。馬可福音一章三十五節說:「次日早晨,天未亮的時候,耶穌起來,到曠野地方去,在那裏禱告。」但前一晚上,祂有相當多的工作呢!(參可一32~34)大都市的人,多有晚睡的壞習慣,信徒歸主之後,許多人都沒有注意改正這點。有些信徒居住的環境惡劣,噪音污染的情況嚴重,未必能夠早眠;但是他們有沒有重視早起的心志?有沒有尋求早眠的意向?恐怕多數不予重視,也沒有「盡可能」做到的意志,只憑一點藉口,便毫無爭戰的心,沒有着實求主使自己能持定高標準的生活,能夠早點起牀,或是求主改變環境或工作,以致能有更好的時光給主,更安靜的時候靜修。我們有否經歷過,早上安靜中跟主交通,與在多有噪音中靈修,實在味道不同呢!不注重盡量早起靈修的人,可能表現其屬肉體的惰性,或表現其不看重在主前安靜的心,這實在顯出他對較深一點的交通是外行人,並且難有實際的屬靈生活與大能。屬靈的詩人說:「我趁天未亮呼求;我仰望了你的言語。」(詩一一九147)我們不是說,只求早早起來,不管睡眠足夠否。其實健康也當注意,不容忽視,所以多方面尋求16早點睡覺。假如這方面確有難處,仍當心有不甘,盡一己之可能而行。最怕是無心,無高標準,樂於做不到。

禱告生活

這點太不容易寫出來了!因為禱告多是我們隱密的生活,照主的吩咐,應該不作張揚,不沽名釣譽。我們將零零碎碎所聽所見的,或由她的文字所表露的,拼集起來,就曉得她有深入高超的禱告生活。

有一次,在三十年代中,她見我們太不長進,不夠實際,便邀請一位在廣東傳道的西國姊妹來,向我們講解羅馬書。那姊妹確有主的恩典帶出。聚會至週六或主日,美姑娘便徵求聽眾的意見,要不要在下週一繼續聚會(聚會在日間舉行),還是暫停一天,到週二才恢復。我們這班不長進的人,要求週一不停止;雖然美姑娘誠懇的勸導,認為七天中,該有一天作禱告的工作,可是聽眾不從,於是週一還有聚會,而她則不參加,必是去作個人的整天禁食禱告了。由這件事情看來,我們差不多百分之百地肯定說,她每週分別一天出來,專一地禱告祈求。

在一次經常的禱告會中,有人把自己所關心的人(頗多人數),逐一提名代禱;隨後,美姑娘表示我們在禱告會中,不夠時間去一一提名代禱,那需要一整天的功夫去作。

一九三二年三月某主日,筆者因鄉村的工作(在元朗)停頓了數月,便決定住在那裏工作(那是筆者正式作全時間傳道的開始);美姑娘聽見了就說:「我早已認為你最適合,但17不說出來,只求主自己分派。」然後她與筆者一同跪下禱告。這可見她重視禱告,事情開始,必須靠主。在禱告中,她說(她的廣東話不好,時或文法不對):「要喫,有時不喫;要睡,有時不睡。」意即當顧到衞生與身體的需要,所以「要喫」,「要睡」,不能隨便不喫不睡;然而,在有實際需要時,便當「不喫」──禁食;「不睡」──整夜禱告(參路六12)。

以前我們有一位姓葉的弟兄,路過上海,順道探望倪柝聲弟兄。回港後,葉弟兄述說一件事情,是關乎美姑娘的,情形大概如下:

倪弟兄說,他讀過美姑娘一封印出的公開信,裏面說到,若是一根枝子折斷了(一個信徒出了事),該用甚麼方法把它醫治過來呢?是要用眼淚和整夜的禱告。倪弟兄加一句評語說:「能夠說出這樣的一句話,非得有十年成熟的生命不可。」十年成熟生命的人,她的禱告,她的熱淚,是怎樣的,我們可見一斑了。求主幫助我們,作成熟的人。

又有一次,她從外國回到我們中間(那是末後的一次),參加我們一個禱告會,赴會的是傳道人和幾個同心的信徒。沒曾跪下之先,我們唱詩,後來把禱告的事項提出來談談,但隨談隨取決;她大不以為然,帶着責備的口吻,教導我們當先禱告,然後才定規事情。

對聖經的態度

她對神的話當然非常重視,否則不會有實在的信心和實行,也不會着重將聖經教導人。她有許多難處,是我們不大清18楚的,但她多時專一地憑藉主的話而活,她時或提到「赤裸裸的信心」(bare faith),就是單一地持定主信實的話而穩定下來,並無其他可見可靠的事物來幫忙她靠賴主。她說過:「現象可來可去」,但主的話是可靠的把握。

她在工作上,以教授聖經為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多開各種的查經班,按靈性程度作分組查經,目不識丁的婦女,她也希望她們能識字能自己讀經;所以她把「三字經」(教會團體出版的)教導那些年紀較大,目不識丁的婦女。我們部分的人,秉承那種精神,引領了一些婦女,能夠在某種程度上讀經。其中最有趣的一件事情,是新田村的一個鄉下婦人,竟然把全本廣東話的新約聖經都學習過,後來她時常夾着那本新約聖經,走來走去,顯得很光榮似的。

我們主日上午有一段講道時間,當美姑娘最後一次來港時,在那聚會聽道,覺得有一點是講的人可以改進的,就是她主張解經式的講法。筆者想,這講法能使聽者不只得到生命的培育,也能明白聖經,多少懂得一些經文的讀法和解釋,以後可以自己讀經。這講法並非着重旁引許多資料,說明寫經時的社會情形,和一些註釋性的東西;如非利士人的頭飾和服裝,迦薩離耶路撒冷有多遠的路程等。解經講道較注重解明那段經文的意思,從而帶出造就性的生命話語。

我們不常有這位姊妹同在,因她多次返回自己的國家;但她不會忘懷香港的工作,常常用通信方式教導培養我們。許多的書信,開始只是經文,然後才是信的內容。她曾說:「我為着聖經,有一個嫉妒的心。」意即主的話當佔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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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一個主張,是我們當留意的──我們不是高舉某一個真理,我們注重全本聖經。

她記憶聖經的一個方法,是給每章定一個主題,並且緊記心中。有一次她的健康太壞了,只能躺在牀上,不能讀經;但筆者見她時,她說她默念聖經每章的名字,已經到達詩篇了(由創世記起)。

其他

她很儉樸,生活簡單,着重勤勞,親手作工。有一次她對筆者提到(似是談到家庭傭工問題)不要變成懶惰的人。

愛惜光陰,也是她生活上的一個原則。某次她從祖國寄來一封信,要筆者代購一些新舊約聖經。筆者買回來,每本用紙板夾好,小心包紮付郵;那曉得她不加贊許,倒說為甚麼花那麼多的時間在包裹的事情上,可以委託書局代辦;這好像是使徒們的原則:「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某次筆者和她在車站等候公共汽車,稍久汽車仍未到來,她便拿出聖經來,與筆者一同背誦經文。

對於罪惡,她顯出恨惡的心。某次在談話中,她說:「情慾(粵語聖經繙肉體為情慾)係好臭嘅(是很臭的意思)。」說時面部有一種厭惡的表情。她若看見我們在講解主道的時候,有「用高言大智」的情形(這違反主的真理,參林前二1),便會不悅。某次查經時,她問筆者中文聖經如何繙何西阿書二章二節的末句,筆者找出來回答說:「胸間的淫態(指婦女們)。」那時筆者年青,她似乎要筆者遇見女性時,20要當心自己的眼睛。她曾對我們(弟兄們)提到約伯的一種美德──「我與眼睛立約」,下文是「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出自伯三一1

有一件事情不能不提,她非常留心「⋯⋯勸戒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裏完完全全的引到神面前。」(西一28)她願意照顧每一個人,與個人同禱。她覺得有責任勸戒各人⋯⋯各人⋯⋯各人。她能把多人放在她的心上;所以有位外國弟兄說,她的心很大,能容下許多的人。很早的時候,當她不在香港時,我們這些小孩子般的人,只顧得擺出個稱為非宗派的教會,讓任何派別得救的人都進來。那時我們講那樣的靈道,尚未見有別的團體同樣講,因而多人都聚攏過來聽道,也許有人誤以為這團體是「屬靈的」,慕名而來。當時,我們認為「無宗派」的殼子,是極其重要的,不知道內裏的生命才是真正重要的。美姑娘回來時,很覺難過,她質問我們,有哪一個,具備母親的心,能煦育着每個赴會的人呢?恐怕工作變成芥菜樹,頭重腳輕了。這可見她的愛心,和侍奉的原則與實際了。那次她也表露主在她裏面的剛毅。她看見她理想的工作給我們破壞了,心裏便萌退意,脫離我們;但過一會兒,她決定「站住」。她屢次說過:「不失敗,不投降,不妥協!」

她對主的服從,是她為人的一個重要原則;某次她私下教導筆者時說:「照我記憶的,我沒有一次悖逆過。」這也可見她屬靈的深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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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了,讓我們看保羅的兩句話,作本文的結束:「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一一1

□ 作者:胡恩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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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美姑娘遺留的文字

  1. 一封前人的信
  2. 站在十架旁邊
  3. 一封一九三五年的信
  4. 直等到
  5. 心中的意念
  6. 祂的生命:第一封信
  7. 祂的生命:第二封信
  8. 祂的生命:第三封信
  9. 模成
  10. 說不出來的嘆息

 

23

一封前人的信

「求你開我的眼睛,使我看出你律法中的奇妙。」(詩一一九18

⋯⋯他名稱為奇妙⋯⋯」(賽九6

⋯⋯萬族(並每個心靈)所仰慕的,快要來到。」(瑪三1另譯)

親愛的朋友:

前面的經文是我自童年以來,心底的呼喊,也是為你的小女兒明天要回到聖經學院的祈禱。有人說,我們若要明白祂的話,兩巾面紗必須挪開──一巾是遮蓋真理的(參詩一一九18),另一巾是蒙蔽我們的眼睛的(參林後四4)。約翰說:「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約壹二8下)「我們活在全備的福音光中⋯⋯就真理而言,現在已無晦澀。」然而我們仍會看不到在基督裏奇妙的美麗,或是在祂話語中奇妙的事──我們都發覺還須挪去另一巾面紗──那遮蓋着我們悟性的面紗,使我們看不見滿有恩典的基督,祂24的美麗並祂之作為父神心中的滿足。「復活的主開啟了祂兩個門徒(以馬忤斯路上)的悟性,使他們明白聖經。」這個就是我們現在為你的女兒所求的。

許多信徒對神的話只有頭腦的知識,卻沒有那位「活着的人子」之能力。我相信我曾經告訴你,如何多年以來,在往中國之前後,我的心不住的尋求更深的滿足;休假期間,我們在一所很大很興旺的神學院,和一間聖經學校之中度了整季,啊!懊惱的失望──仍然找不着我們所深信祂為屬自己的人,所預備更深的心靈滿足與安息。如何方得着呢?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自己的需要和想望是甚麼,因為就着所量給我的亮光,我已經順服了主,並且還有一股加增着的熱心要多知道和傳出祂的話。在中國,有一次,在我以外超過二千哩處有一個各宗派的聯合集會,我不惜費用,滿懷希望,走了那段遙遠的旅程,終竟是悲痛的失望。我們所期望的心靈滿足,在這麼大的一個聚會中,竟找不到!在聚會中誠然有很好的信息,是主的話說出來的。是怎麼一回事呢?我並不曉得,也沒有和那些似乎很滿足於所給予的,談及我暗裏的飢渴。

25

另一次,我們有機會花了數週在一個稱為中國最大和最屬靈的聖工裏,我們以為,在此那莫名的「甚麼」定然可找着,好滿足內心的要求。然而,我們悲傷失望而去,因為它不在那裏。豐滿和蒙福的事奉,在這些願望未償的年間,主都賜給我們──這些事奉真是「在地如天」,「祂的話是我心中所喜愛的」(出自詩一一九111),「我得着祂的話,就當食物吃了」(出自耶一五16)。

現在我們看見,神有一個可稱頌的目的,愈過愈把人關起來,專為着祂自己。我卻一直以為祂會領我到某處,去尋心靈更完美的平安與安息,噢!祂顯出心靈所尋找的是某一位,那一位就是主耶穌自己。祂希望進來作至高的主,在我的心裏,建立祂平安的王國,在其中祂是絕對的元首;秘密終於被發現了,不是透過「得着」,而是透過心靈的啟示。當我的心看到,相信並接受祂為我四十三年來作祂孩子所尋求的平安、安息和滿足之一刻,我的心歡欣若狂,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當一個人順服地與祂同行,祂就逐漸的揭露自己,隨着日子的過去,在祂裏面──不僅在祂的話裏──安息,喜樂與滿足漸漸的加增,豐富滿溢。是的,讚美祂的聖名,祂滿足我的心。

26

「滿足了它的一切想望。適合和供應了它每個需要。」

如今年屆六十八,心靈尋找的焦點只集中在祂身上,在祂裏面藏着神的所有智慧與知識,而這些寶藏向那些「智慧和通達的人」是隱藏的,只顯給那些承認自己沒有智慧,卻憑信心取用的嬰孩。對於那些在祂以外尋求更深之安息與平安的心意,人怎能不驚異他們的愚蠢呢?

人越認識祂,越領會自己好像在一個深不可測的海洋上面而已。然而我們可以與大衞和保羅說:「⋯⋯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詩四二1)「這不是說我已經得着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着基督耶穌所以得着我的⋯⋯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着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三12~14)我發現了祂更是祂的話每一部分的解答,從創世記以至啟示錄;是每一個心靈與生命的解答;是任何個人,國家和宇宙裏的問題之解答。一切的求學,事奉,生活,若不是帶我們更多認識祂的話,是毫無用處的。真的,祂全然可愛,對我的靈魂祂是27萬人中最美好的。在世界各地,今天有多少疼痛和受苦的心靈,在別處尋找着安息與滿足,卻不曉得他們所需要的正是基督!

「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裏面居住。」(西一19)「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裏面。」(西二9

在主裏你的朋友

美愛清

□ 吳鳴飛譯

【附】
當我們開始寫給你一個便條的時候,並沒有想過要寫這樣的東西,但是⋯⋯快要回到聖經學院一事,似乎帶出了這些思想。

 

28

2. 站在十架旁邊

(約一九25~26)
(一)
耶穌十架旁邊!耶穌十架旁邊!
看見祂所愛的,注視那「奧秘」,
口渴、捱苦、受死,為世界所棄絕;
祂是神的化身,隱在人性裏。
(副歌)
在十架旁邊,在十架旁邊!
耶穌十架旁邊,這是有福地!
在十架旁邊,在十架旁邊!
更進祂苦難裏,所見越增益。
(二)
耶穌十架旁邊!耶穌十架旁邊!
注目看那救主,為我而被戕,
受傷、赤身、流血,背負他人罪孽,
舉頭看那神人,在被詛木上。
29
(三)
耶穌十架旁邊,耶穌十架旁邊!
看見末後亞當,如我而被戕,
取我一切本性,可詛的舊生命,
是的,連我自己,在祂內釘上。
(副歌)
與祢在架上!與祢在架上!
與耶穌在架上,這是有福地!
與祢在架上!與祢在架上!
更進祂苦難裏,所見越增益。
(四)
與耶穌在架上!與耶穌在架上!
祂為我成功的,都有分分受;
勝過罪惡世界,連自己並撒但,
就是死亡也克服,祂已賜自由!

一九三四年十月於來華途中

美愛清

 

30

3. 一封一九三五年的信

「因那臨到我的一切磨難,我有分外大的喜樂。」(林後七4下另譯)

「但這寶貝是存放在一個脆弱易碎的瓦器中,因此顯出那超越的能力是神的、不是我自己的。」(林後四7另譯)

「在生命中,因我是為着耶穌的緣故而每日被交於死地,以致耶穌那勝過死亡的生命,可以在我這步向死亡的軀體內,發揮出它的大能。」(參林後四11另譯)

一封一九三五年的信──來自香港深水埗西洋菜街一七一號【】。

親愛的朋友們:

如果你希望知道(我的)經歷,請接受上面那幾段經文,就如發自我內心的。這是我離開美國後的第十一個月了,照我自己的力量來算,我離開時已是破產的,並且一直至今仍是如此。看看保羅,那些人們31認為對他不利的事物,卻正是用以實現神的意旨。「在我們裏面有這死刑的判決,使我們不信靠自己,唯靠賴那使死人復活的神。」(林後一9另譯)我們靠自己的那整個基礎,主已掃除,但在凡事上,卻有主耶穌那強而有力的生命──故此不是被死亡吞沒,乃是被吞「入」死亡而在生命中得到維持。我在想:一個人在死亡中究竟可以被帶到怎麼低,而仍能憑信心生活?或許這件事正是祂想教導祂的兒女們的。

在大洋彼岸(註:即香港),春夏兩季的炎熱曾構成一種「恐懼」,主卻清楚地吩咐:「不要懼怕。」祂作了一件新事,整季來說是如此涼快,這是我從未見過的,雖曾有些日子炎熱得很,差不多是令人無法忍受的,但卻有頻密的雨水使空氣涼下來。天父關心祂的兒女嗎?啊是的,祂關心!(「祂顧念」──中文聖經)

保羅說:「我已學會了在無論任何環境之下,都可以知足。」(參腓四11~12)祂,在這順服的路途上,使人的心滿足,並且祂是足夠的(有祂就有了「足夠」),無論祂是否給予活動的事奉機會。儘管有「許多對敵的」,祂仍使我們能保持每日的聖經班,而且另有時間作加強的查經班──選出某些人來,每天用兩小時,循着確定的目標作一定的研習。這課程的32最後一部分是為期兩週的暑期聖經班,只是為幾個人的。這十分蒙祂的賜福,因為甚至還未嘗試去做,就已在這身體中有如此鮮明的死的記號,以致非常難以站穩而接受神的事實(不管所看見所感覺到的)。祂到底在我們正有需要的那時刻──並非之前──賜下祂自己的生命,是比人類生命超越那麼多的,以致(我)沒有一次缺課,即使需要一整天也幹得來──包括個人的事奉。

至於這「小羣」(註:即在喜樂堂的一羣),他們贏得屬靈的聲譽,但不論人如何說,神已賜下的只有一個標準,就是祂那完全的兒子。按這程度來衡量──「每人在基督耶穌裏完全」,我們還差得遠,還需在祂面前俯伏在灰塵中。我們與保羅一同說:「不以為我已達到了⋯⋯我乃是追求⋯⋯我要達到;我向前推進,定睛在那目標上,要牢牢地得着神在基督耶穌裏從天上召我去得的獎賞。」(參腓三13~14)是的,我們仍未抵達,但我們選擇去跟隨主走,走在祂走過的路上,又歡迎那些作了同樣選擇的人,和我們團契一起,我們若選擇那些選上這世界的人,就只會阻延了祂成全擺在我們面前的計劃。即使是信徒,也會像那些「閒雜人」那樣,讓肉體活動而不是將它留33在死的地位上。「枯枝」曾被用來描寫以色列過去的光景,外表及形式雖然完美,卻無生命或力量。亞倫那發芽、開花及有果實的杖是超自然的。故此所有那些我們對正統教義之遵守,那些統計數字及外表的正確做法,可能成為網羅,如果沒有我們那永活主復活生命的大能的話。祂從沒有叫我們與別人比較,保羅說這是「不智慧」的。我們將自己和祂比對,其他稱讚的聲音都充耳不聞,除非是主的稱許。為我們禱告,使我們可以竭力追求,去得着那在基督裏我們產業的豐盛!

「要常在主內喜樂。我再說一遍,要喜樂。」(參腓四4

在我們那凱旋的主裏面的

美愛清

八月六日

帖後三1羅四17~20來一一19弗一19~20弗三20

□ 吳培炳譯

原作者屢次避免用「我」字,所以譯文中加上(我)字,以方便讀者。

 

34

4. 直等到

⋯⋯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羅八22

⋯⋯我們⋯⋯也是自己心裏歎息,等候⋯⋯」(羅八23

「你悲哀的日子也(等候)完畢了。」(賽六○20下

親愛的,在一切苦難,憂傷和考驗中,有一位慈愛的父親用手定下限度,才讓它們臨到祂所救贖的人的生命中,祂所差遣的那些失望、誤會、偽言及那一類的東西,豈不是為了要驅使我們去發現──原來我們的一切都在我們那位復活了而正在掌權的主裏面。我們定睛在祂身上,就能看見那些前所未見的,要記着祂走過的路與我們一樣,而苦難及試煉只是暫時的,「直到祂來」。我們知道祂的恩典是夠用的,且有滿溢的喜樂,甚至當我的靈與祂同在且遠超一切時,苦難仍是無可避免的。這35世界是沒有希望的,但那些屬祂自己及享有祂的卻不然;對他們來說,這是哀慟直到,歎息直到、在死的地位上直到、勞苦直到、衰敗直到、等候直到⋯⋯所有都是直到──祂來!這會帶來一個轉變,由黑暗及沮喪改為光明和喜樂,我們不是要等到榮耀日才見到這些描寫的部分應驗,甚至現在,我們也可憑信得到這滿足的喜樂。

「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一五11)「你們的憂愁要變為喜樂。」(約一六20下)「這喜樂也沒有人能奪去。」(約一六22下)「但你們已經有的,總要持守,直等到我來。」(啟二25

一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 吳培炳譯

 

36

5. 心中的意念

「虛妄的意念,是我所憎惡的,但你的(意念)是我所愛的。」(詩一一九113另譯)

「神阿,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寶貴!」(詩一三九17上

「耶和華阿,你的意念極其深!」(詩九二5另譯)

「既是這樣,主耶穌阿,來吧!阿們。」──「是的,我必快來。」(啟二二20另譯)

寫於一九四一年

我親愛的朋友:

「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啟二二12上)「他們必見祂的面──因為主神賜光給他們。他們並要作王,直到永遠。」(參啟二二4~5)這擺在我們(認識祂的人)面前的,是一個何等榮耀的盼望,現今是我們受苦遭難的時刻,但不久那時刻將到,我們的憂37愁將變成喜樂。我們將看見祂,那時我們的心將會喜樂起來,這喜樂是沒有人能奪去的。

在這「一點點的時候」(參來一○37),祂容讓許多考驗臨到我們的身體上,有些人在生命途中似乎從不知道甚麼叫做身體方面的考驗,甚麼是受苦。神容許一個長期性的疾病在我身上有五十年之久,若非由於主耶穌及祂那超越的、征服死亡的復活生命,這病早就可以取去我的性命。希西家說:「我的眼因往上望而困倦。」(參賽三八14)他那時是在極痛苦的情形中,但他的希望是在乎耶和華!神不願我們活在我們對祂的良善及憐憫之理解中(我們所能了解的是那麼小),故此這種理解雖能帶給我們一些感受得到的樂趣,神卻將這撤回,使我們可以學習如何憑信心生活而不憑感覺。信心奠基於事實──那些在祂的話語中所啟示的事實,得勝是藉着信心,不是用感覺。不管在甚麼條件或處境之下,信心可以經常握緊及安息於這些事實上。即使當我們再無法理解時,我們仍可有堅強的信心。難道祂不希望用這些特別艱困的時刻,來教導我們認識信心及感覺的分別?將神的面光封閉住的,豈不是懷疑嗎?

38

正因為只有祂的話能在極深的磨難時刻中扶持信徒,難道我們不應留意保羅的勸誡:「讓基督的話語豐富地住在你們之中,以各樣的智慧,彼此教導,互相勸戒。」(參西三16)大衞說:「耶和華阿,憐憫我,因我是軟弱的──主阿!求祢醫治我。」(參詩六2四一4)「我的魂也受到十分苦的騷擾」,「但是祢」;「阿!主阿,要多久?耶和華阿!求祢轉回──」(參詩六3~4)「我的心在我裏面十分痛苦」,「但是祢」;「死亡的驚嚇臨到我」,「但是祢」;「恐懼和顫驚臨到我」,「但是祢」;「恐怖已淹沒我」,「但祢」;「阿!但願我能有翅膀,像一隻鴿子,那樣我就會飛到遠方,得安息。」(參詩五五4~6

我們擁有大衞所沒有的──一位復活了及高升了的救主──在榮耀中。是的,是一位人在那榮耀中,這人是代替我們也是我們的代表,而我們的生命是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透過十字架這條路,我們有途徑──靠信心,常常,在任何時刻,可以選擇活在祂裏面(用信心的翅膀飛去),遠超過一切之上──和祂在一起,就是那位在律法地位上和我們認同的,祂在那裏作我們的代表。

39

祂指出這十字架的道路,並不只是指到由環境而來的苦難,而是為祂的緣故所受的苦:去忍受很重而又對你不公正的苦──由於要在祂眼中做得好,而在人眼前因此受苦──這就是十字架的道路。

上面的是我和你們分享一些我心中的思想。

天離地何等的高,祂的意念也同樣地高過我們的意念,我們是和祂相交的。

美愛清

一九四一年三月十八日

□ 吳培炳譯

 

40

6. 祂的生命

(給朋友的幾封信)

第一封信

我親愛的朋友:

有個思想我一直未曾離開過:「主耶穌一直以來,實在何其珍惜你對祂的依戀,就是你對祂那分毅然長久的追隨和持守。儘管你所有的,和祂自己的豐盛相比之下是這樣微小。那豐盛是透過用信心接受主耶穌自己而臨到我們眾人的。」

親愛的,試想一想,你接受主耶穌時,到底是接受了誰?是那生命!就是經常,在每一試煉情況下都討父神喜悅的生命。祂是你的。祂的生命是你的。祂取了你所有的生命──所有的軟弱、所有墮落了的生命(就是從神的榮耀中墜落了的),父神把主耶穌,那唯一的生命、賜給你。我喜歡記念「耶穌」即是耶和華。主耶穌向我們介紹祂自己說:「我就是生命。」除非我們是為了得祂自己而到祂跟前來,否則我們就是為太小的事而去到祂那裏了。啊,讓我們不要為祂41的恩賜而來到祂那裏。我在一個五旬節家中(譯註:有主恩的地方),感到在靈裏的飢餓乾渴,因為其他人皆滿足於耶穌所賜的喜樂,以祂為一樣或多樣恩賜的賞賜者,而實際上我們需要的單單是祂。

在我四周蒙愛的基督徒皆因諸般的恩賜而歡欣。我感到想為他們而哭,並想代他們說:「主耶穌,我只要祢,我只有祢。」但同樣地,我所知道關於主耶穌的是何等微小,只能按着我所看見的去認識祂。親愛的朋友,多年來我曾在最困難的地方考驗過這生命。主耶穌基督把祂的生命給我們,使我們可以憑祂而活。

你曾否根據約翰福音去查考「生命」這個詞?我試過幾次。你若留心地接受主耶穌的生命,就不必為任何事而煩惱,不必失敗。這生命流入又黑暗又堅硬的乾地,隨着我們腳蹤所至,這生命總從我們流出來,遍及我們的四周前路。這是一件絕對容易而簡單的事。我接受過來,聖靈馬上澆灌,當我們前行,那生命就傾倒出來。這是那試驗過的生命──就是神兒子的生命,祂是愛我,祂經過家庭的試煉,又已經為我贏得勝利。

42

那位在五旬節來榮耀主耶穌的聖靈,知道在我們裏頭沒有良善。我們多謝那位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我們所有的罪過、軟弱、缺點和罪惡的主。然而單是如此,未能使我們有能力、溫柔、愛人及幫助人。單是十字架上所成就的這件歡欣的事,亦未能使我們的心充滿神的恆久平安。

但當我們仰望着那能潔淨人的寶血,讓寶血潔淨我們的心和思想時,我們就能歡迎聖靈進入這蒙買贖及蒙洗淨的居所。讓聖靈供應主耶穌的生命,照着我們對這生命的渴望和相信,使這生命很「貼身」地成為我們自己的生命。

聖靈會藉着神的話使你朝氣勃勃。祂要鼓舞你,又使你記起從前曾讀過的經文,(雖然那些經文以往在靈修安靜時讀過,覺得無甚亮光,亦未曾對這些經文存任何希望。)祂會經常,每時每刻地,留意你何時談論或想到主耶穌,或說或想:「主耶穌,我接受祢的生命作為我的忍耐;我接過祢的良善來,我自己毫無良善;我接過祢來和我的丈夫相處;我接受祢作為我家庭中那執行約束的影響力。」如此類推。

聖靈會立刻賜下主耶穌那豐盛的生命。在那一切豐盛的恩賜之外,聖靈還要加賜主耶穌的生命給43你,使你可以接過來,(說得更好一點,是按照着你所接過來的。)這將會是無掙扎的,不費力而自動自發的生命,不在乎你這方面出力或嘗試,而是神兒子的生命透過你的生命顯現出來。這生命是從人與主耶穌的相交和合一中湧流出來的。啊,親愛的,我還未能踏入正題,告訴你主耶穌來賜給我們的奇妙生命。約翰福音有好些經文是關於這生命的,靠此而活吧,要把約翰的福音讀完再讀,其中有許多主耶穌的教訓和應許,是關於這生命的。

願神賜福給你和你一家,你的一切。

你的摯友⋯⋯

美愛清

□ 吳培炳譯

 

44

7. 祂的生命

(給朋友的幾封信)

第二封信

與我一同信靠救主的親愛姊妹:

知道你身體的痛楚深深地折磨你,我一直很憂愁。我所憐愛的姊妹啊,我知道你的感受,因為長年以來我亦一直受苦。腳部和四肢的痛楚引致神經緊張。親愛的啊,過去這些年來,令我良心更加不安的,不是身體不適,痛楚發作,而是對人缺少愛。然而你寫到你的失敗時,卻只會使我們看見救主對你的愛和喜樂,祂以愛和喜樂包圍你。

姊妹啊,請容許我把你看作是我的孩子一樣寫信給你,因為我是這樣愛你,我因你而哭。你知道我作宣教士差不多二十七年了,在這期間,我被種種需要催逼要放棄所有對自己的希望,又要放下嘗試做良善的人,而在所有事上,只去信靠我們的救主耶穌,以祂為一切,亦靠祂做成一切。我的失敗和你一樣多,甚至比你更多。

45

但親愛的啊,為何以為你這經歷很不尋常呢?「世人都虧缺了神的榮耀。」在十字架上,主耶穌不單除去我們滿盈的惡貫,將我們的罪背在祂自己身上,祂更是實實在在的把那些罪帶走離開我們。這事實不單神的話語表明,我們每人一直相信時亦證明這事的真確。但還不止於此,(我常想起你及其他你所見信靠救主的人,和許多其他人皆在這事上有分。)救主在地上活過的生命是算作你的,這生命就是無污點,有永不止息的愛和勝利。是的,親愛的朋友,那生命是算為你的,就如同你曾每時每刻地活過那良善的生命。父神給罪人的禮物,就是祂的兒子。羅馬書很豐富,告訴我們救主的生命是如何充滿公義、良善,不單充滿而且是滿溢,而這一切是我們的──是神算給我們的。親愛的,你若已經真正把你罪惡的擔子放在救主身上,你就可在此安然⋯⋯

你有主耶穌──由於神給你這份禮物,你的救主是屬於你的。以祂為滿足吧!你如何接受祂作你的一切,就不要在祂以外再去嘗試其他的事物。祂是你的救主,祂是你的良善,祂是你的力量。聖靈小心地引導你進入一切真理,帶你去信靠(安息於)你的救主⋯⋯

46

你這親愛有尊榮的同伴啊,願主溫柔地賜福給你。你是信靠我們救主的,我心中敬重你,從我遇見你的時候開始至今。因為在一切事上你有主所賜的恩,能以緊靠着你的救主,雖然你沒有像我那樣從神的話語中得鼓勵。要留意一件事──要滿足於你的救主。當你失敗時,更要專心定意地滿足於祂在十字架上的寶貴工作。祂在那裏將你所有的罪和罪的敗壞都歸在祂自己身上,祂亦帶走了你一切的罪,你務要以這些事實為滿足。

故此要滿足於算給你的良善,就是祂的良善。也要滿足於祂的生命──就是聖靈當你滿足於你的救主時,帶入你生命中的。聖靈不必我們用力,祂是充分能夠做成這件事的,在你一切徒然的自責和痛心之上,聽聽父神對你說的話:「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親愛的姊妹啊,離開那墳墓的門──不顧一切地轉過來,你就會看見耶穌!你會聽到祂說:「你為甚麼哭?」

感謝神,你還要滿足於耶穌。祂必然會用你作為祂的使者,甚至向不信的人傳出祂的信息。你將47會能以向你的救主說:「透過那立約的寶血,我已尋得安息。」

在主耶穌的信心中常是你的真誠姊妹

美愛清

□ 吳培炳譯

 

48

8. 祂的生命

(給朋友的幾封信)

第三封信

我所親愛的基督徒同伴:

早上醒來不久,我就開始想念你,為你禱告,望你蒙保守在今天整日中能倚靠聖靈。在榮耀主耶穌的事上,祂不會失敗,祂會按着你對主耶穌的揀選和信服,在你心中同時就傾出那更豐盛的生命。

你和我的經歷,可說是一個連續性的「有」的生命,就是有那更豐盛的生命。聖靈是主耶穌的忠誠代言人,尤其是主耶穌說過的:「信的人(信靠救主的)有永生。」(約六47下)這生命真是賜給我們相信的人,每一細微部分我們都分享到其中的豐盛。當我們疲乏時,聖靈就即時為我們求那生命。唯一要求的條件就是我們要渴求有主耶穌。祂的保證就是「饑渴慕義的人有福(歡樂)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五6)這保證告訴我們又求我們去渴求祂。

49

祂是我們的公義,在每日實際生活中,祂是我們唯一的良善,是我們的忍耐,我們的盼望,我們的智慧聰明。一切其他生命,就是充滿錯誤的生命已在十字架上被定罪了──都放在釘十字架的救主身上。

你只須轉向那位全能者,你的每一個向着主耶穌的盼望都必得到加強。

啊,親愛的朋友,主耶穌所賜的安息是何其徹底。你將發現,照着祂的權能或在我們裏頭運行的生命,將會有「遠超過你一切所求所想的」事(出自弗三20)成就在你四周和你自己身上,不論遠近。當你帶着期望祂的安息的心情,來到你的主跟前,一切對你會變得更清晰和自然地真實。

你在主的友誼中的朋友

美愛清

□ 吳培炳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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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模成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模成他兒子的樣式。」(英文韋穆譯本 Weymouth 中譯)(羅八29上

⋯⋯你所種的⋯⋯不過是子粒⋯⋯但神⋯⋯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林前一五37~38

「神樂意將他兒子啟示在我心裏。」(出自加一16

「松樹長出,代替荊棘;番石榴長出,代替蒺藜。」(賽五五13上

保羅說:「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人認識聖經,能否太多呢?多量的「知識」,能否成為神百姓的網羅?能!徒然熱切地追求聖經的知識,卻不接受聖經的操練,不把這知識應用在自己的心裏,又不服從所得每點的亮光;這樣,聖經的知識,便真成為他的網羅了。每次聽見了主的話,但51不具更深的順服而隨從所得的亮光,不更深的行走主所留下給我們的途徑;那末靈裏的知覺,必漸失其敏銳,難聽聖靈的聲音了。屢次如此,便傷了敏銳的靈,那人就只能用思想和情感來享受主的道,神的目的,卻不能達到了。

保羅論及當日的猶太人,徒有聖經的知識,每安息日都聆聽誦讀;然而因着不服從這知識所給的亮光,他們便在其中不能認識基督,就不以祂為他們的彌賽亞,因此他們釘殺祂。

目前科學的,物質的,並聖經的知識,都陸續增長,正應驗了但以理書十二章四節的話。真的,多人「往來奔跑」於全地上,宣傳神的話;可是天父對祂的子民所具之目的,能否達到?祂的目的,是要他們「模成」祂兒子的模樣,符合祂所預定的計劃。有些人本有安靜的時間來聽主的聲音,與主交通,學習認識祂,並且和祂談心;然而多少時候,反倒開了收音機,聽其美妙的信息【】,弄到單獨對神安靜默想的時間,逐漸減少了。我們知道,光是頭腦的知識,必要消滅,惟獨使我們服從主耶穌和祂主權的知識,必然永存。我們是否真算萬事為有損,惟以認識基督耶穌為至寶呢?在祂裏面蘊藏着神一切的智慧和知識。

52

若將果子凍水,倒在模型中,它就成了果子凍──有了那模型的形像。神為每個信徒的人生早已豫備了模型。祂已把祂自己的生命種子,種在我們心中了。祂等待着,要看見祂兒子的新生命在我們裏面增長,代替那老舊的生命,正如「松樹」和「番石榴」代替「荊棘」和「蒺藜」一般。神樂於把祂的兒子,啟示在保羅的心中,祂也樂意把祂的兒子,啟示在我們每人心裏。

願祂顯明給我們知道:徒有頭腦的聖經知識,而對於認識主,卻沒有繼續增長──這就成了今日神教會的網羅。願我們最大的志願,是要我們微小的人生,能以保守在神大能的王權之下,並要主啟示祂的兒子在我們每人裏面,又照着祂的形像而鑄造我們!

□ 原著名“MOULDED

美愛清

收音機有它的作用,叫人由它聽道得着「奶子」──由別人得的東西──但絕不能代替個人的讀經靈修、個人靈修可得「乾糧」。豈不是有人多多的聽道,卻留着未克服的罪惡和自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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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說不出來的嘆息

「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替我們祈求。」

「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

「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裏嘆息,等候⋯⋯」(出自羅八262223

「神聽見他們的哀聲⋯⋯」(出二24

我們從聖經讀到主耶穌「靈裏嘆息」。祂與掌死權的仇敵爭戰起來,那時祂為着朋友喪別,心裏「體恤(他)們的軟弱」,而靜靜地哭泣【】。然後祂「⋯⋯心裏悲嘆,來到墳墓前。」(約一一38上)又開聲禱告,於是拉撒路從死復活了;祂就吩咐說:「解開,叫他走!」(約一一44下

法老是「掌死權者」(出自來二14)的表象,在埃及地,他囚困壓制神的百姓。神藉摩西吩咐說:「容我的百姓去。」因神聽見了百姓的哀告,特來拯救他們。

今天不是一樣嗎?「掌死權者」藉着死轄管了許多神的兒女──不是永死──是現今沒有生氣,54長期受綑的情形;靈、魂、身體,都被綑綁;沒有發出祂復活生命的功能,沒有成為結果子的枝條;罪與自我,沒有失效。

這等信徒怎樣從仇敵手裏出來?怎樣在基督耶穌裏被建立呢?需要有人為着主耶穌而與黑暗的權勢爭戰。摩西和亞倫與作撒但表象的法老爭鬥,那是長期和代價極高的爭戰,須有恆毅和無畏的信;今天若要站立以救助聖徒,把這些被「撒但任意擄去」的人救回來,〔這是與「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參弗六12)爭戰。〕也就與摩西亞倫一般。一套美麗動聽,言之成理,並且很有研究,包羅普世的禱詞,無非是屬乎魂的,絕不能解決問題。原來所要面對的是仇敵!爭戰得勝只有一條途徑:否認自我的一切力量,真蒙光照看見「在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參羅七18)當天然能力被看為「無有」,甚至「不及無有」;並且在爭戰之中,「肉體和心腸衰殘」(參詩七三26),我們就被逼去仰望祂,祂是我們生命的力量。此刻面對厲害的仇敵,是敵對神為身體所定的永恆的旨意,我們才知道多麼需要祂⋯⋯於是聖靈的嘆息發出來──是透過那些奉獻的,倚靠主的,蒙光照的僕人發出來──以完成祂「在我們主耶穌基督55裏所定的永恆的旨意」。祂不會為這永恆旨意以外的事物發出「嘆息」──這旨意就是使基督的身體完成,妝飾整齊;並讓祂作身體的元首(參弗三9~11四12~16西二19)。

為甚麼只有這麼少的「嘆息」來對抗那掌死權的呢?為甚麼在禱告中只有這麼小的權柄,來「勝過仇敵一切能力」呢?不是因為太少人去尋求神的永恆、普世性的旨意,而把心思專注於本地的、有限的事物嗎?神賜人能力的秘訣是甚麼?──釘死的生命(參加二20西四10~12)。

美愛清

譯者按:看上下文是指拉撒路死後復活一事,說明主當時為人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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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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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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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會發展簡述

這篇簡約報道,原不是述說甚麼成就,也不敢視為可給後來的信徒作「借鑑」;只因我們中間有人,願意知道這裏教會的來歷吧了,這也可說是合理的要求。

聖經中的使徒行傳一書,摘錄初期教會的成長情況,使我們看出最初的門徒,只是心裏遵從復活升天的主,接受了傳揚福音的使命,存着服從主,作主僕人的心志而行。後來神的靈很有力地臨到,按步帶領作工,於是教會迅速地生長起來,符合主的想望。我們應以他們的服從為榜樣,只隨聖靈擺下聖經的道而行,不是要建立「我們的教會」;而是讓主得着人,得着部分合祂心意的身體。

約在一九二○年,主的使女美愛清(Miss Julia Meadows 普通稱她為美姑娘),在九龍深水埗區開始工作,設立查經班;繼而於一九二二年,在北河街開設「婦女談道所」,後易59名為「喜樂談道所」,及後再改為「喜樂福音所」。在這期間,她也舉辦主日學及主日晚上的佈道聚會。在父神的恩典下,漸有信主得救的人;因他們不願歸屬別的宗會,所以他們受浸後,便於主日早上,在福音所聚會敬拜,也擘餅紀念主。

喜樂堂舊址地圖
3-1 喜樂堂舊址地圖
1. 北河街三十四號(1922-29年)
2. 醫局街九十六號(1929-34年)
3. 鴨寮街九十六號(1934-37年)
4. 大埔道三十三號(1937-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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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在一九二七年,美姑娘有意興辦聖經學校,好培植傳道人材。在距離福音所不遠的醫局街,租得三層樓房一幢,加以適當裝修,買些應用家具,備作小型校舍之用。初步計劃,是將當時已有的種種查經班,作為學校課程。後來未見有報名的學員,而美姑娘大概因健康欠佳,在主的帶領下回國去了,於是聖經學校便告停辦。

聖經學校既然停辦,就將房子歸於教會使用,而北河街的二樓便不要了。當時的聚會人數加增,也有一些外省人士參加聚會。一九三一年,美姑娘回到香港來。那年暑假期間,她在新界新田村休息,覺得需要叫深水埗的一位弟兄往那裏去,主講福音聚會,當時開始有鄉人得救。她又在元朗舊墟,租得一個地方,由兩位女同工住在那裏工作;未及一年,便有幾個人得救了。新田方面,在余園本有家庭式的聚會,後來漸有得救的鄉人,也就變成小教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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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道喜樂堂的外觀
3-2 大埔道喜樂堂的外觀(攝於六十年代)

醫局街方面,聚會持續數年,直至一九三四年;後因環境不合理想,便遷往鴨寮街一百四十五號(門牌後來改為九十六號)。那是全幢相當好的樓宇,共有三層和天台上的小樓。當時我們共有數名同工,他們與其他62肢體通力合作,維持教會事工,並且能夠利用那面積不小的地方,按赴會者的程度,多設聖經班。到一九三七年三月,聚會又從鴨寮街遷至大埔道三十三號二樓。

至於美姑娘,她又於一九三六年作最後一次返國,未離開前,她知道她不會再到香港來。到一九三九年,她來信說明離開喜樂福音堂的工作;到一九四二年便被主接去了。

在大埔道那裏,我們經過日本人佔領時期。戰爭未曾爆發前,我們已經結束元朗的工作,只在規定(有時不規定)的日期,前去探望或與信徒們聚會;新田方面也是這樣,不過在余園那裏,信徒們有他們自己的經常聚會。

大埔道的福音堂是租來的,戰後漸見不敷應用,於是在一九五四年買得三十五號全幢樓宇,共有四層,將二樓與已租用的三十三號二樓打通,使能容納更多赴會的人。

海邊施浸
3-3 海邊施浸 ── 在汀九舉行紅磡喜樂堂的第一屆浸禮(攝於195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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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在一九五○年,有同工會同一些信徒,迭次往紅磡去傳福音;後來教會決定租用曲街一個樓下的單位,作聚會地點,時在一九五一年。在一九五七年,我們買得黃埔街二十六號二樓,建造完成便遷進去。

觀塘喜樂堂的外觀
3-4 觀塘喜樂堂的外觀(攝於1999年5月)

弟兄姊妹們漸有遷居官塘的,為着他們的需要,於主日下午在一個家庭裏舉行聚會,後遷至另一弟兄所買的一個二樓單位。到一九六七年冬購得位於康寧道三十八號一層二樓的單位。

新田方面,余園賣給別人,原主人於接近那園的地方,建築一間福音堂,以供聚會使用。一九六五年二月,該堂業權移交予教會,稱為余園福音堂。

□ 作者:胡恩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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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歷史簡述

一九二七年全體主日學師生合照
4-1 一九二七年全體主日學師生合照(攝於192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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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一八年

主的使女美愛清(Miss Julia Meadows),早在一九一八年之前,蒙主的帶領已來到香港。來港前她因教會的不理想而離開了廣西,脫離了美南浸信會的差會,獨自走窄路。

一九二○年

美姑娘在九龍深水埗區開始工作,設立查經班。這是在港島方面作了一點工作之後。

在北河街聚會的日子

一九二二年

美姑娘開始「婦女談道所」,後易名為「喜樂談道所」,再過些時候稱為「喜樂福音所」。在這期間,她也舉辦主日學及主日晚上的佈道聚會。在父神的恩典下,漸有信主得救的人;因他們不願歸屬別的宗會,所以他們受浸後,便於每主日早上,在福音所聚會敬拜,並擘餅紀念主。

一九二八年

是年暑假前,胡恩德先生開始參加週六下午二至四時的聖經班。那時全港均未有正式的聖經學校,於是她起意籌辦聖經66學校,在醫局街租用一幢三層式的樓宇充當課室;後來,美姑娘因健康的緣故回國去了,於是聖經學校的計劃便胎死腹中,其時約為一九三○年。

二十年代擘餅聚會肢體
4-2 二十年代擘餅聚會肢體

在醫局街聚會的日子

一九三○年

聖經學校既然停辦,房子便歸教會使用,而北河街的二樓便不要了。當時的聚會人數加增,也有一些外省人士參加聚會。

一九三一至一九三二年

一九三一年美姑娘回到香港(但一九三二年又離開);暑假期間,她在新界新田村休息,後來引起新田和元朗的工作。一九三二年三月某主日,胡先生(正式作全時間傳道不67久)決定去元朗居住和工作,美姑娘和他一同跪下禱告時說:「要喫,有時不喫;要睡,有時不睡。」

喜樂堂早期的一批弟兄
4-3 喜樂堂早期的一批弟兄(攝於1931年)

先是在美姑娘離港期間(約一九二九年),我們以為她持倪柝聲先生所主張的「教會真理」,所以就這般實行起來,凡得救的人到來便全數接納;然而當她回來後,覺得這做法非她的理想,(她注重心靈的牧養,我們則看重「外殼」。)於是我們便放棄了「殼子」。

一九三三年

一九三三年,我們有兩位女同工〔黃品端(七姑),張道真(四姑)〕應崇真會之邀到廣東李朗(沿鐵路經羅湖、68深圳、布吉,便到李朗)佈道。稍後,兩位女同工〔張道真,江尚清(六姑)〕便到廣東布吉佈道;兩次佈道都十分見到主的能力顯在其中。

在鴨寮街聚會的日子

一九三四至一九三七年

三十年代我們有位劉弟兄往北方去,回來後注重「殼子」的道理。例如他提出不應有「喜樂堂」的名稱;姊妹在聚會中不可做聲;擘餅聚會每週一次等。為此,我們多多辯論。翌年(一九三四年)夏天,我們遷到鴨寮街去,安頓後,胡先生因身體關係休息四週;回來後,得悉劉弟兄在距離我們不遠處另設聚會(那天是九月四日);六個月後,一九三五年三月五日早晨,這弟兄離世了。他死後不久,那聚會就解散了。

一九三五年下半年,美姑娘回來,看見這光景,便有話說:「換名稱這麼大的事,怎麼事先不與我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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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鴨寮街聚會的肢體合照
4-4 在鴨寮街聚會的肢體合照(攝於193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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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鴨寮街的主日學暨青年聖經班合照
4-5 在鴨寮街的主日學暨青年聖經班合照(攝於193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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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跨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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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六年

美姑娘於一九三六年暑假前回國(這是最後一次)。未去前,她知道這趟不會再到香港來。二月間,她曾喚胡先生與她一同禱告,其中有句話說:「我們如今在此究竟代表甚麼?」又提說:「教會的工作弄成這樣子,倒不如求主關門!」說話很重──指我們只顧因循,缺乏目標,與主並非有適當的聯合,以致未能代表主的真理。這無疑是她設立這處工作的目的。(一九三九年,美姑娘來信明說離開喜樂福音堂的工作;一九四二年便被主接去了。)

一九三六年抗戰還未開始,福州丁素心姊妹(她在和受恩教士門下受造就),主動要到我們中間,連講兩週的聚會,每堂三小時(後減去一小時),講「神為了我們」的信息。

在大埔道聚會的日子

一九三七年

三月五日遷至大埔道三十三號二樓聚會。七月,日本侵華,中國抗戰,多人來港避難。

繆安信小姐
4-6 繆安信小姐
一九三八年

神使用的使女繆安信姊妹,從上海主動要到我們中間,逗留不少於兩個月,期間講雅歌的信息,叫多人沉潛(醉)在主的愛中。她出版了一些小冊子,如《滴73蜜》和《愛主》等。之前,另有一位王連俊(約翰)弟兄在我們當中幫忙,他也是受造就於和受恩教士門下的。

和受恩教士
4-7 和受恩教士
一九四一至一九四五年

在大埔道那裏,我們經過日本人佔領時期(三年零八個月)。戰爭未曾爆發前,我們已經結束元朗和新田的工作,只作定期探訪。日本人治港期間,所有宗教團體須依例登記,我們也不例外。後來成立基督教總會,硬性規定所有教會加入。基於「信與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能同負一軛」這原則,我們不加入;因主的保守和管理,我們都有平安!

一九五○年

五十年代是另一「復興」潮,發生在青年人當中;(二十年代至三十年代,可說是中國教會的復興期,我們也被帶進復興中。)我們的青年人蒙恩是從五二年開始。我們的夏令會工作是在一九五二年開始,有不少青年人在夏令會中得救。

傳道人的腳蹤
4-8 傳道人的腳蹤 ── 傳道同工劉四姑在四、五十年代到沙巴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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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埔道的福音堂是租來的,戰後漸見不敷應用,於一九五四年買得三十五號全幢樓宇,共有四層,將二樓與已租用的三十三號二樓打通,便能容納更多赴會的人。

大埔道喜樂堂的內貌
4-9 大埔道喜樂堂的內貌(攝於197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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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道喜樂堂的外貌
4-10 大埔道喜樂堂的外貌(攝於七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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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會掌故(新田)

相信在元朗聚會的肢體,很多對新田舊日的事工都不太認識。可以這樣說,在元朗設立福音堂之日,就是結束並取代新田的工作之時。那麼,昔日新田的福音事工,那裏的教會是如何產生的呢?

佳美腳蹤

讓我們從羅馬書中先有一點分享:

「問百基拉和亞居拉安。他們在基督耶穌裏與我同工,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不但我感謝他們,就是外邦的眾教會也感謝他們。又問在他們家中的教會安。」(羅一六3~5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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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基拉和亞居拉這對夫婦,以製造帳棚為生,在他們的家中有聚會。早些時候,他們因某些特別原因離開羅馬,前往哥林多,而保羅剛在那時候來到哥林多,並與他們同住。(參徒一八1~3)(猶太男性從小時已開始學習手藝,保羅的手藝乃是製造帳棚。)亞居拉以此為業,與保羅同行同住。保羅在哥林多佈道,又建立教會。

這對夫婦──百基拉是妻子,亞居拉是丈夫──在哥林多停留一段日子後重返羅馬。保羅只用一個月便能將許多道理教訓門徒,而保羅在哥林多停留超過一年,因與保羅同住並同工多時,相信這對夫婦從他那兒必然學曉許多道理,而且生命成熟。何以見得?從保羅此處簡略所說可得微窺──「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顯然在保羅人生的某個時候,性命曾受到很大威脅,可能因此喪命;(我們無法知道那是甚麼事,使徒行傳沒有記錄。)而這對夫婦卻幫助且拯救了保羅,但他們則要面對被殺的可能。為要拯救保羅,他們並不顧惜自己的性命,將生命置之度外,因此保羅說不僅自己感謝他們,就連外邦眾教會也感謝他們。

保羅繼而「問在他們家中的教會安」。當時羅馬是個大城,已有基督徒住在城中,那裏有多少家庭教會,無從知道,但知道百基拉和亞居拉夫婦二人帶領一些人在其家中有聚會,相信他們亦是傳揚福音,使一些人信主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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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聚會

新田最初的工作也是如此──在一個家庭中有聚會,由那個家庭的女主人余蘭史太太【註1】帶領,因此那處的福音堂名為余園福音堂。(我是一九三二年在新田跟余先生見面,那時我開始投入全時間的傳道工作,亦開始在元朗工作。我們以往在舊墟──元朗堂的今址所在地稱為新墟──租了地方,我在那兒曾住過一些日子。主日我便到新田領聚會。)在靈性方面,她好像走在丈夫之前;然而,她並非故意這樣行,乃是主的恩使然。

余太太昔日是浸信會的會友,那時她還未得救;及後在某一屆培靈研經大會(可能是陳崇桂牧師和成寄歸牧師擔任講員)中聽道蒙恩得救。她得救後蒙神的恩典帶領聚會。正如上文所引的經文,很多時當提到這對夫婦,都會先提那作太太的百基拉,余園也有相似之處,就是那作帶領的是余太太。余先生不能負責聚會,且他是操台山方言的,(新田有本地話,與廣東話不大相同。)因此領聚會的責任便落在余太太的肩頭上。

余園福音堂的命名,是由於那裏的舊址原稱為余園。從前的余園佔地廣闊,一直伸展至大夫第【註2】。那裏果樹林立,也有菜田,還有一間大屋,全部物業稱為「余園」。屋子偌大,樓高兩層,屋的設計很簡單,每層有四間長形大房,大門正處中央(他們聚會的地方並不在房間)。兩層樓共有八間大79房,大屋後面有較小的屋,有用作廚房和雜物房等等。現今,那間大屋沒有了,只剩下兩層小屋。

他們在家中有聚會,但對於他們的聚會如何產生,我就不太清楚。不過,余太太得救後,有心見證主的道,漸漸地也有鄉下人來聚會。在主日只有他們一家人聚會,未有其他人信主。那時,余太太的丈夫已達八十高齡,余太太的年紀未算很大,育有四子二女,大兒子只有十多歲。他們何時開始聚會,我亦不太清楚,但我稍為知道一件事,就是我們的長者美姑娘在一九三一年的暑假來到余園休息。她是外國人,對香港的炎夏天氣尤感吃力,所以必須在夏天有點休息,否則身體會更差,工作便不能長久;而且她的身體亦有很多難處。她怎樣認識余太太則未有聽聞。此後,她偶爾會到余園小休,就在那些小屋靜養。幾十年後的今日,余園已拆卸,獨留下那些小屋。

註1
圖片4-4,她坐在美姑娘左邊。
註2
大夫第──相傳是新界文氏後人封官時(1865年)所建的府第;在1987年被列為法定古蹟,重修竣工後,現今開放給人參觀。

祈禱傳道

上述那年,未知美姑娘怎樣祈禱,或有神的引領,她召喚了深水埗一位弟兄到余園講道,在那裏負責連續三晚的佈道會。這位葉弟兄大概在一九二六年由美姑娘親自帶領得救的。他當時的屬靈情況,以及對真理的認識都比別的同工好,姑且說他是我們眾人的老大哥。葉弟兄在余園佈道,開始有人信主,其中有兩姊妹表示信主。後來與她們談起信主的事,其中一位表示當時葉先生講及關乎主的再來,心裏有感動要決心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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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得補充一點。在元朗一帶的本土人,是很難信主的;新田也不例外。我在舊墟居住時,屋主的老父曾誇口說元朗十八鄉沒有一個是信耶穌的。當然,他的言辭有點誇大,因為在一九三二年,接近凹頭的沙堡村,很多人進了位於以往舊墟的中華基督教會;不過,那些人只是入教,還未認真信主得救。那時,本土人確是很難信主。新田在新界是一個很大的鄉村,人口過萬(可能與上水的人口相若)。中華基督教會在新田開辦了一間小學,那裏沒有牧師,只是主日有人在那裏講道,但信主的人很少。在該區要得一人信主實非易事。

那一次,相信美姑娘擺上的禱告,以及為葉弟兄到新田佈道的預備,均已產生功效;那對姊妹信了主,及後在我們當中受浸。這對姊妹信主後的一段日子,母親(麗棠嬸)也表示信主,漸漸信主的人多了。余太太主領聚會,可能她亦間中出外接觸其他人,向人傳福音。當時,有一小部分婦女蒙恩信主。

余太太除了領聚會,亦教一些婦女識字、讀聖經。美姑娘昔日在深水埗也有這樣的工作,教導一些人識字,讓他們能讀聖經。她認為這事十分重要,及後她們果能自己讀聖經。余太太也是如此教人讀聖經。以往他們用廣東話聖經,雖然用詞不同,但大家都明白,在教導上較為容易。因為讀聖經很重要,所以有不識字的,余太太都會加以教導,而且耐心地逐字逐行逐章施教。假如我們識字而不讀聖經,就損失重大了,而且還比不上那些原來不識字,後經苦讀至認識聖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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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我每週都到那裏講道。余太太安排聚會,形式就如深水埗聚會的模樣。主日有講道聚會,但沒有擘餅敬拜聚會,因沒有作帶領的弟兄負責祝謝、遞餅和杯。他們逢週三也有祈禱會。雖然有人信主,信主的人又有心尋求並讀聖經,但聚會的人數始終不多。

新田的福音堂是怎樣產生的?余太太的子女長大成人後,有些遠赴國外,有些踏足社會工作,余太太把物業賣掉之後,便搬往九龍居住。她買了一塊菜地,就是現今余園福音堂的所在。當她搬出後,便將落成的余園福音堂交給我們。堂的設計是由她決定的。福音堂落成後召開感恩聚會。我曾把感恩聚會一些照片拿來給弟兄姊妹看,其中有一幀照片是余太太正在講見證。

傳道往事

一九三二年三月五日我來到余園。早一年我們在元朗租了地方。暑假期間美姑娘利用那地方度假。那時她與傳道同工黃七姑在那一帶逛遊,到了凹頭,結識劉姓一家。他們是台山人,家族很大,相當富有,擁有四間大屋(即現今的東成里),每間住了兩名兒子。劉老先生有幾個兒子和媳婦。美姑娘和黃七姑向這家人傳福音。那些媳婦本已進了中華基督教會,卻仍未得救。經過那一次接觸後,美姑娘經常探望這家人。及後那些媳婦與劉老先生的繼室都得救了。

我們在元朗舊墟租了地方,一九三一年黃七姑(黃品端)和張四姑(張道真)進到元朗傳道,不出數月,已有六人得82救。後來因一些事故她們就離開了。三二年三月五日我來到元朗工作,直至陽曆十一月因深水埗出了事故,我才離開那裏,以後亦沒有駐足那裏做傳道的工作。

余園外貌
5-1 余園外貌(攝於1995年)

在新田,以往的工作都是由余太太負責的。到了一九三三年六月,一位外省的弟兄駕車,載同傳道的潘弟兄和本人到新界佈道。第一站是新田,在那裏停留一星期,由週一到週六。余園的人為我們預備膳食,又讓出一間長房給我們,但我們已帶備行軍牀。那時晚間是否有聚會,我已忘記了,但早上我們有祈禱的時間。我們用一間長房來祈禱,在房裏一張長長的餐桌旁,把椅子的背靠在桌邊,跪下,雙臂枕在椅子上祈禱。余老先生也與我們一起祈禱;但是,他的跪姿與我們不同──雙手靠在桌邊,跪在地上,腰是挺83直的,不像我們彎腰伏在椅上;他就在那裏跪上兩個小時!試想想他是一個已逾八秩高齡的老人,可是,他沒有抱怨祈禱時間過長。雖然我們始終弄不清楚他是否得救,但他都是進了教的人。

余園內貌
5-2 余園內貌(攝於1995年)

在新田佈道了一週,主日我們返回喜樂堂主領聚會,然後週一我們繼續出發,到凹頭佈道,也為期一週(那時正值六月的炎熱天);然後第三站是舊墟,有少數人前來聚會,其中有一位長者胡伯,也來聚會,他以售賣雲吞麵維生,他自己製麵,舖位在南邊圍一處狹窄的地方;另外亦有一名婦人信主。這一次以後,我們再沒踏足舊墟,只是間中有一位外省弟兄獨自到舊墟,住了一段日子,及後因病離開那裏,不久便過身了。

為了照顧那兒的需要,每週我們有同工前去工作,初時是一些姊妹,後來我本人進到那裏工作。那時我們先乘火車到上水,然後轉乘巴士,第一站到新田,與那裏的人聚會;然後是凹頭,亦到過元朗;最後一站是近洪水橋附近的田心。那裏有一位黃先生,是未得救的,擁有一個大果園,他的女兒就是李約瑟弟兄的祖母,是已經信主的。每週我84們都依次到這些地方領聚會,在他們當中講道。洪水橋的雁苑(現為雅珊園),我們以往也曾到過,但那次的佈道工作則沒有將它包括在內。

余太太把余園福音堂交付了我們,及後劉大姑從新加坡回來,負責新田的工作。我們在那裏工作,直至後來搬至現今元朗堂的所在,而劉大姑亦不在了。

新田會眾
5-3 新田會眾(攝於約1964-65年)

總結的話

這些交通的話都是要讓眾人看看,以往神在新田的一些工作。有人蒙恩,又作見證,都是神的恩典。百基拉和亞居拉在家中有聚會,新田的情況與此有點相似,卻還不十足像亞居拉那時的教會那般火熱;不過,仍是一個在家中舉行的教會,教訓我們既然得了主的生命,就應當作見證;並非出於勉85強,而是因為有了主的生命,又順從主的心意而行。求主幫助我們,使我們蒙恩後將主的恩典分給別人。別人沉淪,我們應當存憐憫的心,勸他們信主,使他們都能得救。

羅馬書十六章是向人問安最多的一章聖經。在保羅別的書信中,我們找不到那麼多向人問安的話。保羅按名逐一向人問安,又見到他心裏湧出的愛。除了百基拉和亞居拉這對夫婦外,亦有其他人可作為我們的模範,其中有「在基督裏經過試驗的亞比利」(出自羅一六10),亦有「為主多受勞苦的姊妹彼息氏」(出自羅一六12),還有其他保羅所記念的姊妹。假如保羅到我們這裏來,又記念我們,我們實在有福;然而,我們值得人記念嗎?要是他在我們當中,不論我們的光景如何,他都一一記念,且為我們祈禱。假若保羅真的在這裏,我也會請求他將我記念;然而,我們的主與我們同在,祂朝夕記念我們,永遠活着為我們祈禱,感謝我們的救主!

□ 講者:胡恩德先生

講於元朗喜樂福音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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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會掌故

「但你已經服從了我的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以及我在安提阿、以哥念、路司得所遭遇的逼迫、苦難。我所忍受是何等的逼迫;但從這一切苦難中,主都把我救出來了。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只是作惡的和迷惑人的,必越久越惡,他欺哄人,也被人欺哄。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裏;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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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勸勉提摩太站穩

保羅寫信給提摩太,是要勉勵他,因為當時基督徒面對厲害的逼迫,提摩太生發軟弱,心裏有困難。保羅當時行將被處決;他寫這封信的時候,已知自己快要離世。他可能仍不知如何受死,也許想到自己是羅馬人,不會受十架之刑,卻很可能被斬首。提摩太或許備嘗幾分孤兒之苦──我不敢說他必然如此,卻可能有少許這種感受。因為當時的逼迫嚴峻,提摩太心感困難,故此保羅寫信勉勵他。

在信上保羅絲毫沒有流露自己的驚恐,也沒有為前面將要發生的事而憂心;他裏面所充滿的,是基督並祂的道,且持定那目標,也滿心冀盼前面的榮耀──他說有公義的冠冕為他存留(參提後四8)。保羅從他豐滿盈溢的屬靈生命裏,寫出這封信來扶起提摩太。

提摩太後書三章講到迷惑的事,第二章已提到異端引起道理上的偏差而令人失迷,第三章講到信徒生活上的偏差,就是不照主的道來生活。他指出末世必有這危險的日子來到。第一至五節講到生活上的偏差;當然,這跟在道理上的偏差有密切關係。保羅勉勵提摩太站穩,因為那作惡者必越久越惡,正如第十三節所言;迷惑人的亦然,因為他迷惑人,自己也受迷惑。這世界彷彿變成迷惑的世界,又好像盲人矯正盲人的樣子。

在這危險的情形下,保羅帶出兩點,第一:凡站穩、立志敬虔度日的人也要受逼迫;第二:提摩太當把從前所學習的真道存在心裏。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三章十二節申明:「凡立志88在基督耶穌裏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他的意思是:假如有人是按照主的道生活,走在主的路上,並不照末世的潮流而行,他必然要受逼迫,但他得立志敬虔度日。此處保羅雖然並非規勸提摩太敬虔度日,卻告訴他:凡立志敬虔度日的都要受逼迫。另一方面,由於迷惑者越加猖獗,提摩太必須把所學習、所確信的真道存在心裏(出自提後三14)。

提摩太如何知道這些道理值得存在心裏?因為他知道是跟誰學的。保羅的意思是:提摩太看見他便知道了;他沒有騙人的緣由,因他的生活提摩太是知道的。保羅說:「但你已經服從了我的教訓、品行、志向、信心、寬容、愛心、忍耐。」(提後三10)而且提摩太亦見證一切他所遭遇的逼迫,又看見主是活的──從一切苦難中把保羅救出來。如今,保羅的生活為人提摩太是知道的;他是否與主耶穌有交通,提摩太亦知道;他在何等大的難處裏,主都將他拯救出來,對此提摩太沒有不知道的。保羅在其他方面,如領受主的話、傳出主的話,以及與主的相交等等,提摩太都可以有感受和體會。在保羅身上那種生活,可說是完全的生活。那麼,他並非一個騙徒,提摩太可以知道是跟誰學的,所以當把這道存在心裏。再者,提摩太自小學習聖經,因為他的母親和外祖母均已信主。他的母親是猶太人,父親是希利尼人(即外邦人),提摩太自幼從母親那兒已學習聖經,而且他的外祖母羅以亦已信主,因此可以說,提摩太自幼或從少年時候就已學習聖經。保羅鼓勵他,並指出既然他知道聖經是甚麼,又從中有所學習,就當好好將之存記心中,以免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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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古鑑今

當日,保羅這封信是以提摩太為對象。未知當保羅執筆之時,主是否在他心裏給他異象或較遠的「看見」,講到日後教會的情況,以及神的兒女和祂的傳道僕人應怎樣面對種種難處。保羅當時可能有這些感受;或許他只是在不經意之間寫下這些事情,讓末後的教會可以知道,並且今時也讓我們看見,教導我們應怎樣行。

在此所要分享,並非一般講道,而是有關香港的一些教會歷史,特別着重與我們在這地方聚會的關係,以及對現今青年人並追求的人的一些認識。那麼,這跟所引的經文有何關係?以本人走了半個世紀多香港教會的路來看,感受到我們現今就是需要這些真道,尤其需要整卷提摩太後書。剛才所看的第三章,只是其中一小部分。我們以往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如這些經文所述的情況,故此需要這樣的勉勵。雖然我們沒有遇見大逼迫,但所遭遇的未知是否算為逼迫──別人的阻撓、掣肘等等;我們過往都有這些難處,故此必須站穩。

九大公會

別人講見證,多從未信主或孩童時說起,我要講的也相仿,目的是讓眾人知道:現今香港教會所走的,並已走過的是一條怎樣的路,以及擺在前面的路我們當如何奔跑。

在印象中,年少時聽長者說到香港有九大公會(不像現今那麼多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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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所謂的大公會,其實有些像我們教會在七、八十年代時的規模。我不太確定「五旬節會」是否被納入九大公會之內。「五旬節會」大概於一九一二年或更早來到香港。它是靈恩派,且是早期靈恩運動的嫡系教會。其他八大公會分別是:

「聖公會」(本人嬰孩時於「聖公會」受洗)。

其二是「倫敦會」,即「倫敦傳教會」(London Mission),是現今的「中華基督教會」,但「中華基督教會」不僅僅是「倫敦會」;「倫敦會」被納入「中華基督教會」之內。(從前有「道濟會堂」,即現今「合一堂」的前身,今時,「道濟會堂」的石招牌遷往「合一堂」,放置在墻腳處。)

其三是「公理會」(Congregational);因何產生這個公會?按推想,「聖公會」是英國國教,稱為“Church of England”或“Anglican Church”,在美國則稱為監督、監理會或監理制。在其中作領導的被冠以聖品人(Clergy)的美譽,他們擁有非常權力,統治教會,是不民主的;但「公理會」則不是監理制,乃是公理制,是民主的。

九大公會尚包括「衞斯理會」,即現今的「循道會」。「循道會」的始創人是衞斯理(Wesley),亦有人稱之衞斯禮。

還有的:三巴──「巴色會」,即現今的「崇真會」;「巴陵會」;(Berlin Mission,未知是否指在柏林的一個機構或整個信義會而言。)「巴勉會」,是現今的「禮賢會」。我少時已知道「禮賢會」已不稱為「巴勉會」了。

此外,還有一個公會,就是「浸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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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五旬節會」是否其中一員?從前各大公會均認為「五旬節會」所講的道理相當異端,不會讓其加入成為他們的一員。

無名的福音堂

尚有一個會是沒有會名的,只有一間堂的牌子,名稱亦非專有名詞──福音堂。它以往的堂址位於香港區。別人稱他們為「弟兄會」,因他們說主內彼此為弟兄,不應有所謂聖品人的階級觀念,尤其他們喜歡稱主內肢體為弟兄。從莫勒先生的傳記中,知道他大約在一九一二年來到香港,探望這裏的弟兄,並主領聚會,因此,那時香港已有「弟兄會」。我幼時在鐵崗一所中文小學唸書,多時在中午,因返回西營盤的家較遠,便在中區一帶逛遊,看見他們的福音堂,那時他們的會址在中環畢打街的一個二樓單位。福音堂在當時的香港起不了很大作用,因他們有分別出來之意,而且又是英國人的教會,與中國人的教會沒有多大關係。

基要派與新神學

以我所知當時的教會,在信仰上並不離開那基要道理,若在信仰上有偏差的,也許是少數的領袖。基要道理是甚麼?一般認為是:神是創造的主,又是父;耶穌基督是成肉身而來的,由童女馬利亞所生,擔當我們的罪孽,死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復活──是肉身復活;然後過了四十日升天,將來必再來審判一切的人──或生或死的人都必受審;聖經全部92可信,都是神所默示的。這些大概是基要道理,故產生基要派。他們及後亦稱自己為基要派,大約是現今所稱的福音派;不過,現今的福音派並不純粹像昔日的基要派,在某方面已有修改,信仰立場亦非那樣嚴謹。現時尚有稱為新福音派的,在信仰上有較多妥協。

個人印象覺得當時的教會在信仰上都是純正的,都是基要的。如果說有領袖的信仰不純正,我想這不會讓許多人知道;然而,當我少時,新神學或摩登神學已在外國盛行,起先在歐洲及後才到達美洲。

新神學究竟是甚麼?新神學派認為聖經中有神的話,卻非全部都是神的話,尤其不信聖經每一個字都是由聖靈管理寫出來的;他們不相信有天堂、地獄;對於耶穌基督的死是替人贖罪,更完全否定,並且加以誹謗──有人甚至稱之為屠房的宗教(指宰殺牲畜處)。他們的謗讟竟到如此褻瀆的地步!他們認為耶穌基督死後身體沒有復活,只是精神存在而已。那麼,為何還要信耶穌?他們認為耶穌基督乃完人之範,正如「青年協會」所出版的《完人之範》一書,提到基督作為模範。這書是從原著者富斯迪的一本英文書繙譯過來。他是美國人,算是個神學家,認為基督作為模範只讓人知道當怎樣行,又說祂的死乃為真理殉道。這些新神學的人否定天堂地獄之說,指出人若相信,又有好的生活,就表示他的精神不死,就是永生。他們信的神並非三位一體,也不十足擁有位格,是模糊和抽象的。對於耶穌基督再來,他們根本不信,卻找來別的道理勉強解釋,穿鑿附會。他們認為基督徒現今為93人,是要服務社會,服事人而自我犧牲;他們認為此乃跟從基督而行。這一切道理不全是基督教的信仰。

那時,新神學已是這個樣子,不信聖經,又受「進化論」和「高等批評學」(Higher Criticism 本人稱之為「上批評學」)的影響。那些學者批評聖經,指聖經的作者並非教會素來所流傳的──《摩西五經》不是摩西編寫的;以賽亞書不是由一個以賽亞所寫,有時由兩個、數個以至多個以賽亞寫的;但以理書不是但以理寫的,所以當時有人失了信仰。香港當時未有新神學,至少我尚未聽聞在中國教會有此運動,但在外國新神學已產生力量。我當時尚年幼,也許新神學已經存在,這是我不敢斷定的。

一般教會昧於救恩

當時教會人普遍相信耶穌基督死、擔當人的罪,又為罪人死。但如何才得永生?許多人總抱持這個觀念──生活為人正確,行得好、沒有罪,就是好人,這樣就能得救;此外還要守十誡。

那時教會對救恩實在不清楚,不曉得如何解釋救恩。那麼,是否當時沒有人得救?不是的。總有人是得救的,只是不懂如何把救恩解釋得完備。然而,對於當時我們這些人就糟了,因為我們不懂救恩,亦不曉得耶穌基督已經把這個完備的救恩給了我們,是不在乎我們的行為,只要信主又接受祂,就實實在在得到永生。這是根據祂的話,我們就知道自己有94永生──祂應許說信子的人有永生(參約三36六47)。當時,我們對這一切都不認識。

有一本相信是「弟兄會」出版的短篇故事集,其中有許多喻道故事令人看後能清楚得救之道;另有一些是以詩的體裁寫成,也有一些講到救恩的短篇文章,許多人從中得到幫助。我約三、四歲的時候,要求母親講故事,她就是講這本《天路指南》給我聽的。現在看書的人多了,而且書中故事多有在講道中引用,可能對此並不陌生。母親給我講解,我本應知道如何得救,但每次當她講到末後關乎救恩的部分,我就沒有興趣聽下去了,只喜歡聽故事。然而,我當時雖然年幼,心裏卻很害怕死亡,渴望得救,但又不知怎樣才能得着。

教會當時的情況與我相若,我曾問母親:「如果我一直都很頑皮,可是臨死前卻做好人,那麼,我能否得救?或仍要下地獄?」母親答道:「是可以得救的。」我又再問:「假如我一直做好人,可是到了末後卻做了壞人,那麼,我又是否得救?」母親表示不能得救。此乃當時一般人的觀念。但母親沒有講到另一觀念,就是所謂的天平法──把好與壞分別放在天平的兩端,假如好的一端較壞的一端重,那人便得救,否則就歸於沉淪。當時亦有人抱持這樣的觀念。

本人的外曾祖父(即母親的祖父)在九十歲時,我仍看見他在「禮賢會」參加聚會。那時我隨母親往「禮賢會」,父親則往「聖公會」聚會。我外曾祖父的女兒(即我的姑婆)曾經把跟他談話的內容向我轉述。她有一次對父親說:「我想你一定得救的。」她父親卻說:「我未敢如此說,因為思想稍95一不慎即犯錯了。」他的意思是:人若有些微犯錯,就是有罪,就不能得救了。他是個開荒傳道者,在香港接受德國人的訓練,被派往內地傳道。他在東莞(他本身是東莞人)和寶安縣傳道。他在傳道生涯中曾經遇險,而且不止一次,幾乎喪命,但神奇妙地救了他。他忠心傳道,從沒抱着一個心態說:傳道工作既然那麼危險,不如引退請辭吧,然而一直到老他都不敢自言得救。儘管主奇妙地救了他,而他又有敬虔生活,即使受逼迫,連性命也拿出來,仍要作傳道,他也不敢說自己是得救的。他表示當思想稍有偏差就有罪了。當時教會人就是處於這種光景中。

當我長大後,聽一位名余慈度的女士講道(倪柝聲先生是聽她講道得救的)。她是浙江人,來香港講道。那時懂國語的人甚少,所以她用英語講道,請來我們教會的美姑娘傳譯──主的作為倒很奇妙!當這位講員講到有關主再來的信息,我尤感忐忑──自問怎能得救呢?因為深信好人才能得救。我因此決心在某一年未到之前──她講的有點過頭,說到某一年大災難便開始──要做到十足好人,預備見主。可是,這股熱心維持了不足五天,我便灰心,放棄做好人的努力,自覺沒有辦法了。

長者擺上的禱告

那時,美姑娘已在香港;我雖不準確知道她在哪一年來到香港,但按記憶,在一九一八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她還在香港島那一邊,在別人家中開了個查經班,那裏離我家96不遠,家母也有參加。我有一位姨母跟美姑娘很相熟,她們是要好的朋友。當我來到喜樂堂聚會,跟美姑娘建立關係後,把許多片段的事情串連起來,推斷出一個概況。我們小時對救恩的道模糊不清,加上新神學漸漸侵入,但到了一九二七年後教會竟然出現很大轉變,多人蒙恩;本人相信這個轉變跟美姑娘的禱告很有關係。她的禱告──當然她沒有宣傳自己怎樣禱告──是厲害的禱告。這是我從許多點滴的事拼湊起來得知的。直到那時,救恩才傳講得明明白白,多人蒙恩。

一九二七年之前在華南及香港教會的情況,我也得提出來說說。一九一八年大戰結束,新神學在外國本已被一些外國教會所放棄,繼而產生「轉機神學」或「危機神學」(Crisis Theology 由巴特創立亦稱為「新正統派」),好像歸回聖經純正的道理中,重回基要的信仰裏;但事實卻不然,只是有點相似而已。第一次大戰後,新神學崩潰,人們認為它不能改好這個世界。大戰粉碎了人們一切美夢和幻夢。然而,我們所認識的新神學竟在戰後活動於華南地區,可能當時它已轉為自由派或自由派的神學。自由派與新神學有少許不同,但基本上是相同的。也許我認為的新神學,已經轉為自由派,這點我不太肯定。在二十年代,廣州的「協和神學院」培育了許多信仰並不純正的傳道人;他們是屬於新神學或半新神學派。香港有些教會的牧師和傳道人是從該神學院出身的,廣東亦有很多傳道人從那兒出來。如此的傳道人帶領教會,只會叫教會冷淡,而不會使之火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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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說當時的情況,第一:人對救恩的道理模糊;第二:新神學越來越控制華南和香港的教會。二十年代的香港沒有一間神學院或聖經學院。我不肯定廣州在那時是否有聖經學院,但廣東的浸信會有自己創辦的神學院,初期是聖經學院。本人有朋友就在那兒讀神學,它位於韶關,在廣東北部。第一次大戰剛完結時,廣州的東山是否有浸信會的神學院,亦不得而知。當時,新神學在華南、香港等地的勢力很大,我相信美姑娘的祈禱與此有些關係和影響。拼合各方面的事情來看,她在每週總有一天撥出來用作禁食和祈禱。她的祈禱有很大部分是個別地為人付出的。一九二八年接近暑假期間,我初踏足喜樂堂,參加那兩小時的查經班(及後才改為週二晚上舉行)。記得在放暑假前,美姑娘開了一個特別聚會(那時沒有這講法);及後我回想那次聚會,於她並不特別,但對我們卻很特別,原來那是一個特別的祈禱會,內容主要是祈禱,也可能請人講道。我依稀記得那個聚會是連續幾天進行的。當時的「喜樂福音所」是開放的,讓人隨時進來祈禱,此外還有一段時間是眾人一起禱告。我們知道美姑娘十分看重祈禱。日後香港教會有人蒙恩,可以說得到復興,我認為必然跟她那樣的禱告、那般的站立有關。

教會漸見復興

一九二七年,培靈研經大會在廣州舉行。大會未召開以前,其中一位講員黃原素先生前來香港講道。於同一年的暑假,美姑娘請他在喜樂堂講道。當他在香港的「便以利會」98講道時,我們教會的姊妹黃七姑得救了。黃先生在喜樂堂講道,劉四姑得救了,可能劉大姑也在那時得救。當時廣州的培靈大會尚未開始,黃先生除了來香港,亦到澳門講道,而當他在澳門講道之時,香港培靈研經大會日後有兩名委辦,在澳門因聽某位培靈大會講員的講道而蒙恩得救。其中有一名委辦原打算到澳門賭博,哪知贏回來的是道理、是生命,而非金錢!他們在教會當執事,是有地位的,故此他們日後給教會很大影響。他們當時向華人基督教聯會(大概在第一次大戰期間產生)建議邀請兩位講員到香港講道,一位是黃原素先生,另一位是美籍德國人程文熙先生。兩位都是牧師,同在宣道會工作,在建道神學院(以往稱為建道聖經學院,在廣西梧州)任教。他們被邀到香港講道,內容是關乎認罪、對付罪等等。香港的聚會完了之後,廣州第一屆培靈研經大會便開始。那時,在香港的講道聚會尚未稱為培靈研經大會,但已有多人蒙恩。

在這些蒙恩的人中,有人提出不要讓這些蒙恩的情況逐漸褪色。以往有佈道家前來香港講道,聚會的情況看似十分理想。那些佈道家有艾迪博士、卜文先生。(卜文先生及後發起「牛津團契運動」,其後易名為「道德重整運動」。)艾迪博士在早期持守純正的信仰時,講道十分有能力。他在福建、廈門等地講道時,有一個海盜大王只聽了一堂道即悔改信主,及後更成為傳道人。然而,當這些佈道家離去後,似乎連那復興都一同帶走,故此有人在培靈研經大會(香港則稱為退修會)蒙恩後就表示,不要讓這些好處失掉,更建議把蒙恩獻身99的人不時招聚起來,並給予「培靈會」的名稱,卻因鬆散而不成一個組織;而一年一度的大會則稱為「培靈研經大會」,這個才是正名。培靈會每月開會一次,又請人講道,平素各人互相幫助、探望和聯絡,一同祈禱。

那次香港的退修會結束後,第一屆培靈研經大會在廣州舉行。香港大約有二十多人前往赴會。有培靈會的講員通知我,故我其後亦前去赴會。記得在這同行的二十多人中,有劉四姑、沈大姑、教會的元老及一些大財主等。當一行人返回香港,有一位聖公會的得力人物向我表示,比較從前艾迪、卜文等傳道人來香港講道,培靈研經大會所產生的效果更為長久。就在那時候起,香港開始有人蒙恩。雖然多人蒙恩,但對救恩的解釋仍不十分清楚;不過有人悔改、認罪,尋求神的恩。

培靈研經大會過後,王載先生獨自來香港講道。他是培靈大會晚間聚會的講員。在廣州,培靈研經大會的晚間聚會是公開的,日間聚會則為教會職員而設。所謂教會職員,是指在教會有點工作的人,不論是司琴,或是主日學教員等都符合參加資格。日間的聚會要報名,才獲准赴會。赴會者衣履上掛有寫上名字的襟條。這些日間聚會仿似上課一樣,除了早禱會外,上、下午均有兩堂聚會。王載先生主講晚堂,他間中獨自來香港講道。宋尚節博士在華南亦有講道,卻比較少來香港,他對香港起的作用不大。除了他之外,亦有其他講員前來香港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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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此時漸見復興,一方面受到培靈研經大會的影響,另一方面亦受宋博士講道的影響;直到一九三二年他才來香港講道。那時香港的人看重認罪,甚至以認罪為得救之法,而非憑信心。這火種經燃點後,陸續有許多人蒙恩,不論在華南或香港,有人亦傳道亦作見證,頗見熱心。有一次,我看見培靈研經大會一名委辦(他本身是個堂役)在香港西營盤東邊街的行人斜路上,擺放一木箱,站在其上向途人佈道,他又搖響鬧鐘,向途人呼籲,(我本人也帶過鬧鐘出門,卻未有如他那樣出色。)亦有其他人作佈道工作。黃七姑連在那打素醫院的護士工作都放棄,在建道讀了一年神學後,於暑假期間前往桂林,投身傳道工作。她因工作過勞,導致失聰,及後加入喜樂堂成為我們的同工。到了一九三三年,神開始厲害地使用黃姊妹和另一位女同工。她在內地工作也見能力,但在她之前有一位弟兄也被神重用,他就是我剛才所說在韶關浸信會神學院讀神學的弟兄。他的家在香港仔,我在二十年代亦在那兒居住。在第一屆培靈大會上我看見他在詩班獻唱,對他開始有印象;及後聽聞一些有關他的事,待他放假回港後,我們便有接觸,彼此交通,時或一同往山上禱告。有一次我還以為與他一起祈禱,誰知他獨自走到一旁與神祈禱,而他的禱告就像與神談話一樣(於我而言這是我所羡慕的)。大概一九三一年,他像一個獨行俠士,在珠江、東江一帶作工,使許多人蒙恩。及後黃七姑亦往該處傳道,聽聞有人在那裏因聽這位弟兄講道而蒙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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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七姑講道着重認罪,因耶穌基督已替人死,為人贖罪,救恩已成,所以人必須把自己的罪交出。當時人們認罪,非常認真,他們俯伏在地,悲傷痛哭。我們看見復興的火在香港燃點起來。

得救的把握

就我個人而言,我當時正在香港仔靜養。在神特別引導和帶領下,我看到福音書房出版的一些書籍:《靈修指微》、《十字架的使者》等。當我發現上海有這類書出售,我便匯錢到那兒購買,其中有《得救的證實》、《人是因作好得救麼?》和《強盜得救》等等。這類書清楚說明救恩是怎樣一回事,我的心因此大得安息。早一點的時候,我已得了一些安慰,因聽到一位講員講及認罪和求主赦免的道理。那位講員說自己有一次拿起紙筆,求主光照自己的罪,於是寫下了十多樣的罪,隨即在神面前逐一承認。那晚聚會完了(廣州的培靈大會尚未開始),我返回香港仔的住所,細數自己的罪,雖不像那講員用筆記下,只是想起某件罪,即向神承認。我躺下不久,旋即想起另一件罪來,於是又再認罪,如此一共有三十多件。那時心裏盤算自己是否得救,但無論如何,對於那些記不起的罪,我都求主一概赦免,相信神總會垂聽。後來讀到上述有關得救的書籍時,我才明白:原來要得救,在我們這方面是憑信心的。

當自己有機會在香港講道,總是講關乎得救的信息,即或題目或所讀的經文不是這方面的。有一次母親勸我不要再102講這題目,可是那次所講的仍是得救的道理。黃七姑每逢遇見人總問對方是否得救。有人將她這個習慣告訴黃原素先生,因她是聽黃先生講道而得救,而黃先生更是她在建道神學院的老師。及後黃先生見了她,試圖糾正她這個習慣,黃七姑隨即對他說:「要是我不認識你,我也會問你是否得救!」那時的人十分寶貝所得着的救恩,因為這是個很實在的轉機──知道怎樣得救而有安息;並且在教會那麼長的年日,成為教友卻未得安息,何等可憐!故此當時得着救恩的人,十分熱衷講得救的道理。

此後,我在香港仔從一個朋友口中得知,有一位曾作傳道的對人說,香港有一青年總是告訴人,得救是與行為無關,只要信便得救了;我想他所指的那青年就是本人。由此可見磨擦的事是免不了的。當時我所聚會的禮拜堂,有不少傳道人是新神學派的,雖然那時的衝突尚不算厲害,但不久之後,我亦離開那所禮拜堂了。

與新神學的衝突

到了一九三七年抗戰之時,中國經歷屬靈的復興,許多人蒙恩得救,香港亦然。這些人得救後又有追求,因此就與新神學派產生衝突。事實上由廣州第一屆培靈研經大會開始,這衝突已經存在。第一屆培靈研經大會舉行時,本人亦前去赴會。記得我那時乘坐一艘夜船前去(當時有汽船來往香港和廣州兩地),翌晨抵達,他們剛剛開始聚會。雖然遲到,但終能找到「循道會」的禮拜堂。由於赴會者眾,到了第三日聚會103地點移師到「聖公會」一所相當新和寬敞的禮拜堂。家父在「香港聖公會」當值理,相當活躍,後來更成為長期值理,不用改選。他除了在自己的堂擔任司庫外,也是區會的司庫,所以「聖公會」的牧師和其他人都認識家父。當培靈研經大會移師「聖公會」舉行,第一堂講道完了,在接着的休息時段中,有一位從香港來的「聖公會」長者,把我介紹給一位國內任教神學的牧師認識,又對他說我是某人的兒子,哪知這位牧師對我說:「你也想上天堂?」他一連說了兩遍,語帶譏諷。由此可知這牧師的信仰並非純正,他原來是協和神學院的教授。那時信仰上的衝突,已見端倪。

培靈研經大會第一、二屆,有一位講員趙柳塘牧師,為真道非常熱心。他看見新神學的思想扼殺教會,使多人不能得救,於是在講道上直斥其非。他引加拉太書保羅的話說:「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一8)這位講員十分着力傳講這方面的道,並且直指新神學派的不是──「你們新神學的人啊,有禍了!」當時,廣州是新神學的大本營,但他放膽無懼地指責他們。新神學派的人為此很不高興,形成很大衝突。有教會反對培靈研經大會。初時香港的培靈研經大會是借「禮賢會」舉行,及後轉到較大的聖保羅堂(屬「聖公會」),其後有一位新主教上任,不許培靈研經大會借用他們的地方。當時,若要借用禮拜堂,須由主教(或稱會督)批准;借用福音堂則由牧師批准──可以想見那種衝突和對立的情形。人若走聖經所說的路線,衝突必然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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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看我們喜樂堂,早已有人批評美姑娘是「偷小羊」的。若然屬實,「偷」回來的小羊不過寥寥可數,因為她並非來者不拒,她只接納已經重生,有追求心志,又肯走主路的人。由於別人對我們有不同看法,因而形成對立和爭戰的情形。

畢竟,我們漸漸看見神施恩。香港有越來越多人認識救恩的道理,又接受救恩而得救。九龍的教會,較多是信仰純正的;香港島的大公會則不少為不純正。以往,九龍半島少人居住,尖沙咀多是西國人聚居之地,與香港島遙遙相隔;當時看來港九兩邊相隔甚遠。後來人們漸漸遷往九龍,人口亦逐漸多起來。也許在九龍找地方較易,有不少新的教會陸續興起。普遍來說,九龍的教會是信仰純正的,但信仰不純正的也有;現今稱為自由派的教會亦存在。到了香港踏入大戰期間,認真得救又有追求心志的人越來越多,這股力量也變得厲害,幾乎壓倒自由派新神學的勢力;然而,那爭戰依然存在。

王明道先生來到香港,他講道非常嚴厲,看他的著作可見一斑。他反對新神學,警告人關乎新神學的危險,講聖經的道,着重講及信徒的生活。有一次,培靈研經大會在香港「循道會」舉行,他擔任講員。他的講道十分嚴厲。他認為不應稱呼他們為新神學,只能稱之為不信派,因為若稱為新神學的,還將他們視為基督教,但事實上,他們是不信的。

國內青年蒙恩

至於神在青年人中的工作又如何?神起初在國內的學生中作工,繼而香港的學生團契也蒙恩。共產黨統治中國的時105候,北方的教會要比南方的教會火熱。記得一九四九年農曆年過後不久,在廣州有冬令會舉行,本人擔任講員,神在其中有工作,那些大學生蒙恩。趙君影弟兄也是講員之一。在一個下午,正值令會第一個康樂活動開始,趙弟兄來與我傾談。他說,在北方沒有弟兄姊妹參加這些康樂活動,因為北方的肢體火熱非常;他們有時間便用來讀經、祈禱、交通,或勸人信主,無暇參與這些活動。

究竟北方的肢體如何火熱?共產黨統治中國後,年少的中學生在北京依然舉行團契聚會。沒有課室給他們,他們就露天開聚會,即使寒冬亦然。他們的祈禱尤其厲害,一跪下來就是四個小時。試想他們只是十三、四歲的少年人啊!共黨的青年團員要拉他們起來,他們怎也不起來;青年團員為查看他們祈禱的內容,特意錄下他們的話,剛巧有一段祈禱的話被錄下來,內容是關乎他們為黨員祈禱,求主施行拯救。這些初中生像是不怕死的,而大學生也同樣火熱。當國家頒令,要大學生擺隊巡行;數間大學的學生聚集列隊,出發時,大隊朝一個方向走,基督徒學生則朝另一個方向──去佈道!共產黨未實行統治,這些學生已很火熱,組織邊疆佈道團。(王國顯弟兄在廣州參與為邊疆佈道的祈禱事工,在香港亦有這些事工。)當時以青年人為主的教會,有一口號,強調要把福音由陸路傳回耶路撒冷,正好對比於當日耶穌基督吩咐門徒把福音從耶路撒冷傳開。他們所謂的邊疆,特別着重西面及西南面,如新疆、西藏等福音甚少傳到的地方。他們有如此壯志雄心,可見其火熱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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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華南一邊卻沒有他們那麼火熱,所以趙君影弟兄對我說出那番話。那時北方的肢體尚未來香港作工,直至四九年共產黨逼近,他們提早於六月前放假,一些大學生下到香港,提前開一個夏令會。十月,共產黨到了廣州。他們的幹事也搬來香港;不過,這些學生不能在香港有很大作為,不論在中學生或大學生中,都遇見困難,尤其他們不善以英語講道;他們找來一位西教士,向大學生佈道,但不能有所作為。有一次,北方的肢體在「禮賢會」開了個中學生夏令會,本人前去講道,我們教會也有幾位弟兄姊妹前去;但總不能有所作為,不像國內弟兄姊妹蒙恩的情況──神在其中有非常的顯現和工作。

香港青年人也蒙恩

及至五一年才正式看見神在香港厲害作工,把火種燃點。那時,浸信會一羣弟兄姊妹在長洲開夏令會。按我所知,他們當中有三位約十六歲的弟兄,是從廣州隨家人而來的(王國顯弟兄在廣州東山浸信會早已看見主的恩),默默地為令會禱告。他們在夏令會格外早起祈禱,他們越是早起,就越多人加入禱告行列。那一年神復興浸信會的青年。再早一、二年他們也有舉辦夏令會,本人也前去講道,卻不見神作工。有一次,在培正舉行夏令會,趙君影弟兄擔任講員。大會派定他主領頭三天聚會,餘下的聚會則由我負責。記得趙弟兄講罷頭一、二日,即來找我,表示令會很難做,又說講的道很難打入人心,以及領詩的人不太認真等等,把聚會的情況告訴了107我;及後當我負責餘下數日的講道,發現真的很難,人心猶如石頭般剛硬。但到五一年那個令會,我總認為是由於那三位弟兄發起的禱告,神開始作工。復興的火點燃後,不僅浸信會的人蒙恩,我們喜樂堂的夏令會(五二年開始舉辦)也蒙恩,而且一直蒙恩,所召開的佈道會也蒙恩,人心裏火熱。

記得有一年,在五○年代,我在播道會錫安堂(近洪水橋的田心)領冬令會,感到有人代禱(相信他們當中必然有人祈禱)。那年,恩泉堂詩班中有青年在冬令會蒙恩。當他們的詩班在主日如常獻唱,任指揮的音樂家王菊英姊妹(她曾在喜樂堂擔任司琴,後移居美國)發現詩班的獻唱不同了──有內在的生命,反映她自己的貧乏枯乾。當指揮完了,她立刻離開會場,找個房間,在其中痛哭、祈禱,而她也蒙恩了。神繼續一直作工,及後難處出現了,衝突產生了。

那難處是甚麼呢?當時蒙恩的人多是中學生,他們與信仰純正的教會的一些長者發生衝突,因彼此作風不同;而教會的長者有些主張與一些蒙恩的青年人不同,故雙方產生衝突(當然不是打架的衝突)。另一方面,在某專上學院也存在信仰的衝突。

本來,福音工作在大學生中未見甚麼果效,但後來聽聞有幾位弟兄姊妹進了大學,他們都是有心追求的。這些蒙恩的中學生上了大學,然後大學生的工作便興旺起來。在香港大學,聖靈的工作是相當重的。大學團契間或邀請我講道,我也「看見」主的同在。記得有一年我在何福堂講道,那時,我與一位西國傳道弟兄艾德理先生同一房間住宿。有一晚,我108們二人準備就寢,但我心裏有重壓,要起來禱告,覺得有爭戰,且是厲害的爭戰,那晚自己沒有睡覺。次日講道時,我「看見」神的靈同在。那時大約是五八年,五七年國顯弟兄下到香港,而他也參加那次聚會。當講道完了,王國顯弟兄對我說:「胡先生,你講得很自由嗎?」我那時沒怎樣回答他。及後有一年在赤柱的聖士提反學校,CA(香港大學團契)在那裏開夏令會。本來大會邀請滕近輝弟兄主講,但他只講了一堂便不再講,於是我得接上去。在我開始講的第一晚,心裏仍不知要講甚麼題目,而聚會已開始,已有人上台領詩,但自己仍沒有信息。當然,做了傳道這麼多年,總有題目可以講,勉強都能有所講的,只是我們卻不要如此;總認為是主的旨意,要從心裏講那才算是的。當我踏上首排石級,才知道神要我講甚麼。那時,王國顯弟兄是導師,坐在最後一排座位上。在我未講以先,他已感受神的靈在運行。座上有一位從台灣請來的英國講員(可能懂國語,卻不懂我的話),在我開始講道之後不久即離去,事後他對我說,在我講道之時,他感到神的靈在運行,引用他的話說“The spirit is moving.”於是他返回宿舍,大概是祈禱吧。當時我強烈地感到聖靈的工作,但聖靈的工作有時是不易察覺的。當其時,講道完後,有兩位弟兄跑到某處地方,在神面前切切祈禱。可能還有其他人蒙恩,這點我就不太清楚了。當我從講道的地方出來,王國顯弟兄對我說:「胡先生,你講的道我一句都聽不到,我只是一直不斷在祈禱。」這又是主的靈在工作;他竟然可以一句都沒聽到!如此,當主的靈在運行,總覺得那「空氣」很不同,彷彿靈氣瀰漫。109大學生的工作大概在五十年代中興旺,有若干次他們邀請我擔任夏令會的講員,他們平時許多聚會我也有負責,至於中學生的令會及聚會我也多時被邀擔任講員。

信仰衝突與做法不同

那麼,有何衝突產生?當弟兄姊妹入讀某一專上學院,參加學院的團契,到了要請講員的時候,便引起衝突;有人堅持要請信仰純正的講員,但有人主張要請別的講員,於是便發生磨擦。此外,還有其他引起衝突的事情。這引致有部分學生其後退出團契,在別處地方聚會。

再者,在學生工作中,FES 的組織(從 IVCF 這個專上學生團契而來)是如何成立的?正值香港青年事工蓬勃,中學生、大學生蒙恩,並組織團契,他們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那位西國弟兄艾德理先生加入他們當中,及後更主張在政府立案,把各團契聯合組織起來,好叫彼此間能互相幫助,應付一些難處。因此他們成立 FESFES 組成後提供各種訓練,幹事多時被派出外受訓;他們許多時都着重技巧,如傳福音的技巧、在學校如何作見證等。這些方面是有需要的,可是,漸漸地他們跟我們彷彿有了隔膜似的。面對這些不同的做法,我們的態度應該怎樣?我們應該以愛相待。他們或許有其着重之處,我們則看重聖靈;但並非說我們反對技巧。我們不願看見有衝突、有隔膜,卻願意以愛心相待,盼望能同心合意地為主。

事實上,IVCF 這個學生團體,曾被神使用,做過不少工作。SCMStudent Christian Movement)也是在學生中工作並110存在已久的團體,卻被自由派控制,它在前述的專上學院中亦有工作。記得我大約十三、四歲時,SCM 為籌辦夏令會開會,家兄有分參與。當他回來,吟唱着他們的詩歌。IVCF 及後興起,所行所作有意與 SCM 相反,卻不至抵銷它。那時,IVCF 以相信聖經、詮釋聖經全部的真理,並以純正信仰來作工的;於第二次大戰前好幾年已開始了。IVCF 在中國沒有工作,直至第二次大戰結束,約於四五年開始在中國內地作工,趙君影弟兄擔任總幹事。到一九四六年,艾德理先生返回中國,(艾德理先生以往是中華內地會即現今 OMF 的西教士,在河南省工作,及後離開那裏,於戰後返回。)他看見神在大學生中已有很大的工作,猶如山林大火般厲害。趙弟兄與艾德理先生同是由 IVCF 差到中國內地工作。他們當時(未知現今這組織的人是否如此行)在學生中厲害的得人,所用的方法卻不多有現今所謂的技巧,他們那時並沒有如今作工之人接受特別的技巧訓練。我並不反對技巧,但當時不見得他們作工有何技巧可言。我當時並非身處內地,而是在香港;但他們四九年在廣州舉行冬令會,我被邀前往講道,沒見他們有如今的作工技巧。他們在廣州大學生中的工作未算強盛,最初在四五年停戰時,他們於重慶有厲害的工作,學生非常蒙恩。那些人嘗到主道的滋味,正如希伯來書所言,是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的權能。其後到了四七、四八年國共兩黨內戰,兩黨在大學生中爭取支持。那是非常時期,基督徒學生彷彿成為「磨心」,難以應付;然而,他們應付得來,那是聖靈的能力,是主在他們當中作工,他們因而能以站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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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這些學生團體中後來有些出於人的主張顯出,所走的路闊了,這是我在中學生中所覺察的,亦是我們難以同心的地方;有些事情我們認為不能與他們有相同的主張和作風,因此便引起衝突,產生疏離。

當毫無保留地奉獻

史百克弟兄(Austin Sparks)寫了一本英文小冊子,講述大衞的勇士(參撒下二三),他把經文所說的勇士分為三組。第一組為首的勇士亞底挪(可能是所有勇士之首)能夠一時擊殺八百人(參撒下二三8),倘若單單舉槍八百下,已很厲害,何況還要擊殺敵人!第二組的勇士也很厲害──約押的兄弟亞比篩舉槍殺了三百人(參撒下二三18)。亞比篩是第二組勇士的首領,但他能力所及是擊殺三百人;然後第三組是三十個勇士,相信其中必有勇猛的人。在歷代志上的記錄中,有一些勇士不在頭六個之列,但仍勇猛過人。從我們現今的角度看,他們都是無敵的。在三十個勇士中,有亞撒黑(參撒下二三24),他是飛毛腿,快如野鹿一般(參撒下二18),但他只屬第三組勇士之列。

大衞手下的這些人,其實是為神所設立的以色列國出力。有些人付出大,奉獻的程度深;有些人付出較淺;另有一些人付出的程度又再次一等(還是很理想的)。這情況歷代如是,到了現今,有人也是信主,也是得救,也是奉獻,卻不知自己的奉獻還不夠徹底;到了某一地步,那裏彷彿有一條界線,使他覺得不能再前,於是他就停在那兒。然而,也有人可以再112進前,奉獻可以更深入,不過,他亦可能到達某一界限,覺得不能再擺上,於是就停在那一點上。畢竟,有人的奉獻是全沒有限制的。這樣的人最初奉獻時奉獻的心也很完全,還不知可以奉獻得那麼徹底。第一度攔阻他過了,第二度、第三度以至無論有多少障礙,他都闖過了。說實在一點,他是憑信闖過的;當然,這需要有決心,但若然沒有,仍可憑信──相信主能夠使我經過,縱然我一點力量也沒有,但祂能夠為我在大水中開出路;因信,我總能夠過去的。有人的奉獻是沒有限制、沒有條件、沒有收回、毫無保留的;這些人最能夠「看見」主深入而最高的旨意,就是神能夠給人看見的。他們能更多嘗到主的恩、經歷主的力量。

不知我們一己的奉獻,又是怎樣程度的奉獻?我們的跟從──跟從主,又到達一個怎樣的地步?是否到此為止?

大衞在登基為王之前,在某一點上有失敗;他因被掃羅王逼迫,於是偕同為數六百名的跟隨者投奔非利士人的一個首領,及後隨非利士人出戰,但被其他首領攔阻,於是大衞被遣回洗革拉;與此同時,亞瑪力人洗劫洗革拉城,擄走大衞及其跟從者的家人。大衞等人見狀,悲傷不已,大衞在求問神之後即追趕亞瑪力人。當時,大衞已疲累不堪,他與跟從者那悲傷的心情還未復原,內心受很重的打擊,而且又未知亞瑪力人的去向。及後一名亞瑪力人的奴僕帶他們到敵軍那裏。大衞的六百隨從本已疲憊不堪,他們行軍沒有出戰,被打發回來,現今又要向南方追趕敵人。當他們來到比梭溪,有二百人113身心俱疲,不能追趕,於是留在那裏,另外的四百人繼續追趕仇敵(這是不容易的)。

這是一場很艱難的戰事;有人只能到比梭溪,不能再前,但有其他人走上,而且他們追趕和攻打敵人,都是盡全力的;他們為自己的家人、兒女而全力以赴。

今時,我們跟從主,是否像昔日大衞的一些隨從,到了比梭溪便停下來?他們當日在比梭溪停下來,不再進前,還有可原諒的地方,因為他們的力氣實在不夠。可是,現今我們若非到達最高境地而停下來,就無可原諒。你說自己無力嗎?那能力的泉源是在你裏面;你有主與你一起。主在我們裏面;祂雖不能以肉身與我們聯合,但祂的靈出來與我們相聯。我們能否憑信心把主的恩、主的力帶出來?「我兒阿,你要在基督耶穌的恩典上剛強起來。」(提後二1)這是要靠祂的恩典。因此,我們若非認真奉獻到無所保留的地步,且又並非盡所能達到最高峰,是無可原諒的。如果我們認真進深,人數會越來越少。大衞有好幾十名軍人,而且許多都是勇士,然而,有三十名是突出的;在這三十名之上有三名是格外突出的;在這三名之上又有另外三名是勇士中的勇士。在最高的那一層面,人數只有三名。

當走主的窄路

我又聯想到耶穌基督在地的日子,有許多門徒跟隨祂。在眾多門徒中,祂挑選十二個為使徒;在這十二人中,主跟其中三人有特別的交通。他們是最內圍的三個門徒。有一次主114帶他們往山上去,在他們面前變像(那時距離祂釘十字架只有數月)。在客西馬尼園,主偕同十一個門徒前往那裏禱告,到了園子,主把他們留下,只帶三個門徒同往;但到了某地點,主又把他們留下,獨自到擲一石之遙的地方禱告。三個門徒原本說在那兒與主一同儆醒,哪知他們睡着了,在矇矓中聽見主大聲苦苦哭禱,哀求;主怎樣在痛苦中與神交通,怎樣在孤單中接受神的旨意,他們都隱約聽見。他們後來把這些事情一一記錄,公之於世。在迷矇之間他們又聽見主將他們喚醒,其後祂又獨自禱告,他們也一一聽聞。可以看見:許多人被留在後頭。選出來的人,在某種環境中主將他們留下;也有一些主特別揀選的人,恐怕到了某地步又被留下來;不過他們算是門徒中與主同行最遠的。

現今,我們走主的窄路,是越走越窄的。一九二七年我聽一位神的僕人講道,他在黑板上畫兩條線,說是窄路──上窄下闊。他提到別人說基督徒走窄路是越走越窄的,又說起初我們是跟主而行,過了一段時候則與主同行。他說走到窄處時──怎樣呢?二人並肩而行嗎?不是的,是與主合而為一地向前;那條路狹窄,不能幾個人同時並行。我們若認真走主的路,好像越走越窄,到一個地步彷彿只剩下主與我。

走主路的代價

和受恩教士(M.E. Barber)是能寫詩的,在她寫的詩中,有些意境深入,我們有些詩歌就是她寫的。在她栽培下,福州出了一些神所重用、有名的傳道人,其中至少有五位是我所115認識的。他們屬靈的生命是深入的;當然,和教士本身更深入。她在福州工作時,十分孤單。我略略知道,福州城的教會不容許她在那裏工作,而那處的西教士也有攔阻,所以她只得離開福州城,到城外一處地方工作,並且造就了好幾位神使用的僕人。她是愛主的,然而,她的路走起來十分孤苦。倪柝聲先生有次說到和教士在過某個新年,她從屋內走到窗前,細問為何主還未回來⋯⋯她很渴慕主再來。愛主的,必然渴望主來──你可意會到一個這樣的人,總會受許多苦。

有時,當你持定走窄路,即使信仰純正的人都會離你而去,並不會走得深入。就以我們教會來說,假如你一心一意走窄路,好像用「力」擠前去,忘記背後努力前行,專一向標竿直跑;相信當你持這樣的態度,喜樂堂也許會有人反對你。總之,這條路是越走越窄的,許多時你會感到特別孤單。如果你實實在在走主的道路,盡所能而行,即使有同樣稱為福音派(完全相信聖經)的人,卻不肯完全按照聖經所吩咐去行,會因此跟你分開;也許還會譭謗你,或用一些你認為卑劣的手段對付你──我們算不得甚麼,喜樂堂算不得甚麼,我個人也算不得甚麼,但有些時候我們多少會嘗到這種味道。

日人治港時,要求所有基督教組織組成一個總會。日本人需要一個強而有力可以管理眾多教會的中央機構──基督教總會。當聯會的人開會,管理基督教事務的日本人也在會上。若有教會尚未加入聯會,決定組織總會的人就派人跟那幾個教會聯絡。有一人與家父同輩,也是我們家的世交,來到我們聚會的地方,勸我們加入聯會。我們向他表示要考116慮,結果我們答覆他不加入那聯會。別人認為,就是我們教會也有人認為,我們這樣決定是很危險的。當中有許多事情在此不談了,但感謝主保守了我們。有時確實風聲鶴唳,但我們始終沒有加入那聯會。當我後來回想一些事情,有此認為:有一個在基督教總會裏辦事的人,也是我從小認識的,對我們不加入總會很不高興;據我所知要我去見一位日本牧師是由他發起的。我所要見的那位牧師,在日本政府的文教課掌管基督教事務,是政府人物,也是教會的人。原先那日本人沒有意思要見我,乃是出於一個中國人的主張。那提出者心中以為日本人可能因此會對付我們。在我往見那牧師前一天,有「弟兄會」的某弟兄知道這消息,便撥電話給我,好讓我有所準備。對此我不怎樣感到難過,但有一點卻真的使我心中難過──一位在我們當中的某弟兄也喜歡我往見那牧師。這是致電給我的弟兄告訴我的。別人主張要我見那日本牧師,乃出於陷害的動機,豈料這位在我們當中的弟兄竟亦附和!我當初參加喜樂堂的查經班已認識這弟兄,他在我們當中也是有事奉的。我聽見之後,心裏為這弟兄難過。不過,神又施恩保守了我。當我次日往見那牧師,他反問我是誰叫我來的,他自己卻一臉莫名其妙的表情,及後當我告訴他,他似乎稍微知道一點事情。

我們走這條屬靈的路,到了某個時候,可能連喜樂堂的人都反對我們。別人主張加入那個總會,主張的人中也包括與我們很親近的人。如果你認為是神的旨意,是聖經的道理,因而認真地行在其中,你必然遇見困難。為此,我們覺得不能117與一些教會同行。對於一些如在學生中工作的團體,我們認為有些地方不能與他們同心。我們的立場是:我們按所應走的路來走,假如他們喜歡與我們合作,我們是歡迎的;能夠同心之處我們都同心,不讓仇敵有攻擊的破口。

□ 講者:胡恩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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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白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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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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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在一九八五年的講述──我們的教會

相信在座有些人不明白教會為何要舉行這個聚會?乃由於有人多次向我提出,並盼望我講述「我們的教會」在過去數十年間的發展經過。我多次推辭了,原因是「我們的教會」這個題目在會章裏已有說明。會章最末兩頁,分別刊載了兩篇文字:其一是「教會的簡述」,另一是「前人的模範」(美姑娘下稱我們的長者)。我認為此兩篇已足夠了!後我想起還有一篇,不是記在紙上;乃十多年前在特別聚會所講的「教會的掌故」。惜錄音帶或已損壞,若能三篇連貫,對往昔的發展,足可一覽,只是有人認為會章所記的略嫌簡單。幾經禱告考慮,遂興講述的意念,但仍覺內容不足。然有人鼓勵說:「要講,自有內容的。」於是我把心中儲備的資料略加整理,惟仍感吃力,仍覺空洞無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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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大家唱的詩歌──頌主聖歌250首,「全路程我救主領我,舍此外我復何求?畢生時刻作我前導⋯⋯」正代表我們的教會在過去數十年的情況。

「耶和華也必時常引導你,在乾旱之地使你心滿意足,骨頭強壯。你必像澆灌的園子,又像水流不絕的泉源。」(賽五八11

選讀這節經文,不禁使我想起我們的長者在我面前提到這處的兩句──「你必像澆灌的園子,又像水流不絕的泉源。」

未述往事之前,先引這節經文,用意在盼望我們的教會(不僅個別)像「澆灌的園子」,不是乾涸的;不是整天都在飢渴之中不得飽足,乃像「滋潤的園子」,不僅自己飽足,又能供應別人,因是塊肥沃之地,滿了出產,能供人靈裏的需要。「又像水流不絕的泉源」,有「生命」和「生命的活水」流出。盼望我們能保持這種光景就好了!

早期往事的回顧

有次我們的長者,(這是她最後一趟回來,時為一九三五年下半,翌年暑假前她便回國去了。)見我不符她的水準與期望,對我尤其失望,甚至懷疑我的「得救」,故特別叫我和另一位男同工把得救經過寫出來;另一篇則是如何蒙召傳道。她要清楚我們的情況,亦冀盼我們藉此自省。我相信她必為122我獻上了很長的禱告。我固然沒法曉得她怎麼禱告,想必多多的流淚。到了一個時候,我覺得她確實忍受不住了!

那時我們聚會的地方是租用一幢三層高兼有一小樓房的建築物(鴨寮街)。我住三樓;地下和二樓用作聚會;三樓亦設查經班。記得那趟她在二樓拉鈴,喚我禱告。由於她身體欠佳,禱告要躺着身子。還記得她的禱詞有句說:「我們如今在此究竟代表甚麼?」(她雖未說明,惟意思顯而易見。)她又提說,指這工作弄成這樣子,倒不如求主關門!說話很重──指我們只顧因循,缺乏目標,與主並非有適當的聯合,以致未能代表主的真理(固然也未能代表主)。這無疑是她設立這處工作之目的。她期望於我們的是甚麼呢?上引的經文固未盡包括,惟已挺有意思了。倘若我們成為「滋潤的園子」,不斷湧溢生命的活水,不僅有知識、活動或工作,更是有「生命」的實質。「澆灌的園子」象徵「滋潤」,乃論及「生命」的特性。下半句論「水流」,就更表露無遺了。

三十年代,有位肢體像是我們中間的大兄長。有趟他和我說想出版一份刊物,並以「生命」命名。可見當時我們甚注重「生命」的實質。我們不是不作工;乃是作「生命」之工。不是一大堆的活動,乃是從「生命」出來的,有如聖經說的「結果」一樣。借用一位已故的女同工的說話:「上台登登聲」(粵語),意嘲有些人在講台上甚麼也能講,惜台下生活一塌糊塗。我們注重「生命」並與人分享「生命」。上述只是我們所期望的事之中的一種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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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聲明,本人並非從開始便在這裏。香港有些教會人士以為喜樂福音堂是本人創辦的。不!當我到這裏時,這處的工作經已展開了。我起初參加週六下午二至四時的聚會,(時為一九二八年暑假前,聖經班行將放假;由於我們的長者是西國人士,不適應香港暑夏的氣候,須於炎暑休假。)分兩堂查經,唱詩時間不很長,開始時唱兩首,兩堂銜接時又多唱一首。我記得有首很常唱的詩──「十字架,十字架,乃是我的榮耀。」由於我們的長者很着重十字架的真理,她更是個把十字架的真理和事實付諸實踐,並應用在個人的生命與生活之中的人。

到底這處的工作始自何時?大概由我接觸這裏的日子往前推上六至七年左右,肯定不會早於一九一八年的農曆新年。為甚麼如此肯定?事緣一九一八年我仍住港島,我們的長者可能由於來港不久,寄寓於我家後面的一間孤兒院裏,故推算這處的工作不會早於上述的日子。至於她何年來港則不詳了,惟當我接觸這處時,工作已開始了數年的時間。

我知道一些發生在我未到之前的事,那是我們的長者告訴我的,令人羨慕。她在主的帶領下工作,一步步往前走,時覺仿似天堂降世,她在工作的經歷中很覺主同在,並且滿了喜樂。

當我到此不久,美姑娘辦聖經學校。(那時全港未有,據知只有聖公會為訓練女傳道人而設的學校,但不似今天神學院的規模。)她把當日存在的查經班,作為學校的一部。當時週末下午有聖經班,週內也有,有日間的,也有晚間的,日間124參加者多為婦女;晚上的查經班講授司可福函授課程。她鼓勵各肢體參加這系列的課程。(司可福函授課程是湖南聖經學院函授部發出的,一向以來,它都是聖經函授課程中內容最完備者。)由於我來得較一般遲,是以有不少肢體已先學習了。司可福課程分十五卷,包括基本要道等;相隔一段時間便來一次考試,試題則在卷末。美姑娘領着我們查考,固然加上她的講授與提供的材料。試題由我們作答,但經她複核。

聖經學校每週上好幾課;課程和節奏自不能與今天的神學院相比。還記得課室是租賃一幢三層式的樓宇充當(座落在醫局街),二樓是宿舍,有一些房間,但始終無人入學住宿;而不久後,她因健康的緣故便回國去,於是學校停辦了,其時約為一九三○年。

記得當時尚有一位西國同工,是英國人。當我們的長者離去不久(約三○至三一年間),他也相繼離去,留下我們一班人。我們當時還很年青,怎麼維持?正如剛才所唱的詩,唱時我心裏有種說不出來的感情。由那時起,我們多時乏長者帶領。一九三一年,美姑娘又回到香港;三二年又離去,我們復像孤兒一樣乏人照料。到一九三五年再來,翌年又返國去。她那趟離去後就不復回來了,我們這班人頗似在孤兒院裏長大。回顧已往,我們實覺主的帶領從未間斷,雖有時處於困難與跌倒之中,惟主始終施恩我們。以我個人說(這聚會理應不提個人的事),就頗似詩中一句──「飢渴難名」。有時飢渴,但見主賜「活水」,使我們過得去,以致有盼望,並過於我們所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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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教會早期復興日子的回顧

在中國教會復興的日子,香港同沾恩典。稍後復興遍及南洋一帶。據知由一九二三年起,復興的曙光,在國內的福州呈現了。事前,在一九二二年,發生了全國「非基督教運動」,使教會有凋零的景象,乃因假信徒站不住腳所致。有人說,廣東東江區的教會名冊在該運動展開期間可以逐頁撕掉。神藉着這運動和困難錘煉中國教會,但其後復興廣泛的來到。

一九二五年上海也來一次復興,掀起是次復興者有兩位講員。其一是我們熟悉的王載先生,神曾大大使用他。另一是遠東宣教會某西教士。隨後華南有教會領袖這樣想──神既在上海作大工,也可作在南方的啊!於是他們為此禱告,其中有人很用功夫禱告。稍後他們決定於一九二七年舉辦培靈研經大會,這做法在當年屬新穎的方式;前此雖也有一些佈道家或講道家來香港舉行聚會,但與培靈研經大會有所不同。是年起,加上其他與復興有關的聚會,廣東和香港的教會,便有復興的景象。我依稀記得,早年我們的教會人數不多,但至少有兩位是在一九二七年蒙恩的,後更成為教會的同工。稍後有女同工則因赴研經大會蒙恩得救,後來很被神使用。記不起是哪一屆(早期)培靈研經大會,有位名安汝慈(Ruth Paxson)的女西教士主講。〔《最高級的人生》一書(共三冊)為她所撰著。她來培靈大會時,這套書還未出版。〕上述那位女同工,當時還未得救,習染打麻將等不良嗜好,她聽了安汝慈的講道後,大大痛悔,為罪自責,哭了三天,然後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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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教會復興期間,有些人顯然過份強調「哭」的必須。有趟王載先生在山西河南領聚會,回來後跟我談起當地教會的情況,說河南教會的弟兄姊妹很熱心,只是他們當中有人見有陌生人來聚會,便問他得救與否?被問的若是信主者的話,必答:「感謝主!我得救了!」但他們必補上一句──那你曾否哭上三天?若答沒有,便指為沒曾「得救」的。不過,那時期得救的人大都是痛悔己罪的。回說我們這位女同工,她是在培靈會裏蒙恩的。我們另有人在培靈會即將舉行之際便先蒙恩了,這是發生在二、三十年代的事。

一九二七年,培靈會仍未舉行之前,大會講員在港主領數堂聚會,此為我首次聽聞「能力」這回事。講員論到主升天後,祂叫門徒等候聖靈的「能力」,受聖靈的洗,然後得着「能力」。

我自小在本地教會領洗──接受嬰兒洗禮。本地教會的發展為我所目睹。我雖未走遍各宗各派,但至少在兩大公會生活過,然而我卻不明白「能力」究為何物。上文說過,在一九二七年,反基督教的氣氛仍在時,那大會的一位講員,曾提到大陸有些宣傳政治的青年露天演說,圍觀者聽後「拍爛手掌」讚賞。講員指出──假如沒有「能力」,怎麼能向這些人佈道呢?那時代的復興,明顯看見神彰顯祂的能力。我們就在這樣的環境中漸漸被建立起來,然後我們才認真經歷「能力」。

一九三三年,我們兩位女同工應崇真會之邀到廣東李朗佈道。(沿鐵路經羅湖、深圳、布吉便到李朗。)當時我們因有特別的難處;我們數人,天天禱告。並非我們的屬靈情形好,只是為勢所逼吧!很多時我們禱告四個小時,我們的難處實在很127大。我們的姊妹既被邀到李朗佈道,我們在後方則以禱告支援她們。那時不僅我們,就是其他的蒙恩者都很着重講「得救」要道的。我在教會長大,竟全無「得救」把握。不似今代的基督徒這麼有福!那一代的信徒不能肯定自己的「得救」,較我們年長者也同樣不能作這個肯定。要是問傳道人,他們也不能肯定。我們甫蒙恩就很着重講救恩;當時華南的情況也一樣。我們更以教會人為講「救恩」的對象;是以我們兩位女同工在李朗亦很着重這一點,尤因她們二人的得救都有過很大的悔改和着重認罪,因此她們也着重講悔改認罪。數日後她們寫信回來,論到她們有如約伯說的──「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伯四二5)當地的人悔改,我們的姊妹便教他們認罪禱告,把他們逐個提挈。當時經歷到很重的「能力」。

基督教會的性質

在這大段日子中,發生了一件不幸的事。「不幸」一詞或許稍為誇張!事前我們的長者開始這處的工作,從她的說話中得悉她素無工作藍圖,她一步步走,看主如何帶領下一步,正如剛才所唱的詩一樣。看見主的帶領,她就很喜樂。她着重信徒靈命的進深,更着重以基督為元首。她以屬靈的事為大前題,不拘泥於形式與組織。若聖經明文教會應有怎樣的形式,她必能看出來。說實話,聖經沒有把教會的「殼子」擺列出來,只略述些少的組織,例如設立「長老」和「執事」等。那似一些鼓吹「外殼」的人所說的不見於聖經的「教會真理」,聖經顯然沒有指出教會應有怎樣的「殼子」。

128

美姑娘在聖經中既找不到教會的「殼子」,便只注重基督並祂和我們的關係,以及屬靈或靈性方面的事。當時我們所看的書,其中有倪柝聲先生的著作,是很能造就靈性的,因他是有「能力」的人;可是他寫的書,極富「殼子」的味道。他主張「聚會」不能成為「宗派」。「宗派」是甚麼?是冠上名稱的聚會,把一班人從其他肢體中圈出來,而無宗派的則讓一切得救的人來參加聚會。由於我們認識不夠充分,更因閱讀倪先生的著作,便認定合乎聖經。況且,當初我們接觸喜樂堂的時候,頗覺有「聚會處」的模式,例如以「擘餅」方式記念主,不由牧師施餐,豈不與倪先生的看法相近?當初我們以為美姑娘也持相同的看法,故在她離港期間(約一九二九年),我們就這般實行起來。是以凡有得救的人到來,我們便全數接納。當時,在香港如我們這般講解聖經的,似乎只有這處,於是有些人便聚攏到我們的地方來參加聚會。然而當美姑娘回來後,覺得這做法非她的理想;她從屬靈的實際着眼,我們則看重「外殼」。她終於懷着傷痛的心情跟較我先來的肢體們說──她注重的是心靈的牧養。大家可從「會章」中看見她當時的講法:「你們當中誰有母親的靈,如母雞覆育小雞呢?」意指在肢體中間沒有一個能承擔這個母親般的責任,竟然招來這大批人,卻不能在靈性上予他們扶助,抓牢和帶領他們,就變成頭重腳輕,極不平衡的了!

我們不很明白兩者之間的分別在哪裏。她既向我們講說這些話,我們於是便放棄了「殼子」。

129

一九三一年美姑娘再度回來;三二年又匆匆離去。我們有位弟兄往北方去,回來後注重「殼子」的道理,認為「喜樂堂」的招牌不對(前稱“Hephzibah Misson”由「喜樂談道所」改為「喜樂福音堂」);同時主張姊妹在聚會中閉口,也不宜在禱告會中開口禱告,在「擘餅」記念主時獻上感恩與稱頌就更不可;「擘餅」要每週舉行一次,(以前每月一次。附帶說:聖經哪裏記載此一定規的?)為着這類問題,我們辯論多多。後來,這弟兄離世,惟於死前我們曾一度改招牌,只以「福音堂」為名目,這是教會在鴨寮街的日子,時為一九三四至三七年間。

一九三五年美姑娘回來,看見這光景便有話說(我間接聽回來):「換名稱這麼大件事,怎麼事先不與她商量?」然後我們才覺她言之有理,大抵當時我們還很年青,欠缺人生經驗,連一般的禮貌與原則也不懂。因這處的工作不是我們所創的,乃始於美姑娘。她因身體欠佳(或主的帶領)回國休息,並未辭掉職務。

及至一九三七年,教會遷往大埔道時,我們再用「喜樂福音堂」的名稱。

有件事我想補述的──美姑娘不在港多年,由於弟兄少,(弟兄本已不多,後有離世的,又有一兩位離去的。)在戰事發生期間,參加擘餅聚會的弟兄只我一人,有時兩人。我們素無堂主任一職,我始終也不是主任。從前也沒有「常務會」,後因別的關係,有了執事會,更因登記註冊,遂確立了「常務會」;「常務會」須有人任主席,我於是成為主席了。由於歷來弟兄人數不多,在舊人逐漸減少,新人不斷增添下,不130期然顯出我作帶領了,其實不應這樣說的;無論如何,我在教會裏只是傳道人身分。

在上述的溫和矛盾過去後,當個人安定了下來,才看清楚當初美姑娘是想栽培一班真正認識十字架,跟從主和以主為元首的人。她教導我們完全以基督為元首。教會的事,有時她雖有意見,卻保持緘默,寧多禱告,讓主親自帶領,求主向有關的人講話。

我們的敬拜兼擘餅的聚會,從前是在早上進行的。一九三○年左右,長者不在港時,我們把那聚會更改,在聚會中有講道,不單思想主和講論主。聚會的原則是任何弟兄都可發言交通──現在我們的敬拜擘餅聚會仍保持這原則。美姑娘回來看見這情形,便主張我們在敬拜和擘餅聚會中單獨高舉主。要嗎?便只講主好了!大家向祂敬拜,記念祂!教會不是誰帶領的,應以這位活的基督為元首!美姑娘原希望培養一班「紮實」的基督徒。

近聞有人提到,在美國有某弟兄,他在外國接觸過好幾位喜樂堂的人,然後下評語道:喜樂堂的人很「紮實」。要是我親身聽聞,必回他一句──「過獎!」我借用他的形容詞來說,美姑娘就是要一班「紮實」的人──靈裏實在滿有「生命」,帶着基督十字架的原則跟從這位復活的、升天的和作元首的主。這是美姑娘開始這處工作時的心願與期望吧!由於我們當初不很領會,也因多讀了幾本書,就熱衷於「外殼」來。

我與倪柝聲先生見面沒有幾次,只因某個特殊原因,促使我和他有一次見面的機會。那次他提及「教會真理」雖是131「殼子」,但買「安樂園」餅乾是須有罐子盛載的啊(他肯定那是殼子)!然而我想,買餅乾亦可棄罐不用呢!改以紙包不成?從前我們有幾分注重「殼子」,因此那時很不和諧。直至戰事結束,一切便比較安定下來。

我們教會的路向

「你若從你中間除掉重軛和指摘人的指頭,並發惡言的事,你心若向飢餓的人發憐憫,使困苦的人得滿足,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發現;你的幽暗必變如正午。耶和華也必時常引導你,在乾旱之地使你心滿意足,骨頭強壯。你必像澆灌的園子,又像水流不絕的泉源。」(賽五八9下~11

神能夠使祂的百姓和整個民族,也使「教會」成為「澆灌的園子」,又似「水流不絕」等情形,是需我們廣行愛心以配合的。

上列經文指出我們要行「愛」。「愛」的要素是對付自己;顧及別人,想到別人。不是集中看自己,尋求自我的滿足,置132關顧別人於度外。「愛」恰是相反,因愛產生上述的好處,是以我們必須捨己了!

本人不敢(或不肯)說要標榜甚麼;但我們確實有所注重的。我們所注重的其中一點就是對付自己。近日我和某教會領袖談話。我指出他這事、那事不對,他自辯至動怒,我立即指他發怒不對了,繼而指出:倘覺有錯或虧欠了人,或向誰動過怒,就必須道歉。一個對付自己的人,必定在道歉的事上做得徹底。我說這番話,並非指我們教會人人都這般實行主的道,只是我認為我們多少存着這原則和注重這一點而已。我們須願意放下自己,對付自己。

從前有位年青傳道人來探望我,那時我全時間傳道已六年光景。言談間那弟兄問:「你傳道多年,有何祕訣?」我說:「不堪回首!傳道的祕訣我未能說,但論到作基督徒,則可分享──就是給主打得粉碎。」(其實作工人和作基督徒的原則相同)他似乎有所領悟!給主打得粉碎是須我們與主合作方成!就是必須對付自己,必須行在愛中。如此實行,必蒙「耶和華時常引導」。換言之,不論在平安的日子,遭逼迫或遇困難、煩惱,若能捨己,與主聯絡合適,就必蒙「主時常引導」,又「在乾旱之地⋯⋯心滿意足,骨頭強壯」。裏面滿足,有力量,然後才成為「澆灌的園子」和「水流不絕的泉源」。「使我們骨頭強壯」,按以弗所書的話──就是使你們裏面的人剛強起來。

我們捨己,在人面前越是軟弱,就在魔鬼面前越是剛強。我們越是肯在人面前柔軟,神的力量就把我們填滿,使裏面的人剛強。

133

回頭說今次這個聚會吧!起初我以為那希望有這個聚會的人,是要明白我們教會以往的經過,後來才明白他們想知道的並不純是這方面,他們尤其希望瞭解教會的性質,方向或路線。我上次側重說教會的歷史;但倘若大家留意,就知道我也涉及教會的性質這方面。

綜觀二十年代至三十年代,可說是中國教會的復興期,我們也被帶進復興中。東南亞稍遲才沾復興之福。「復興」的定義,我們可引舊約聖經的一些事蹟作解釋。據舊約記載,猶大國希西家王與約西亞王任內,是猶大國的大復興期。參閱這期間的史實就可知「復興」的意思。「復」按字解即再一次,或回復之意。「復興」是甚麼?它是指向神本已疏遠了,冷淡了,犯罪得罪神了,如今恢復過來轉向主,與祂的關係轉好;當然必須包括除罪。尤指當時猶大人拜偶像的罪行。為此,主的靈作工,會眾於是有一種新鮮感。與我們今天的復興稍有不同,我們較猶大人好。「復興」在我們來說,是指我們本來疏遠主、離開主,如今歸回,又帶同許多主以外的人歸回,並且對付罪。當這樣做時我們裏面就有一種情形,是生命的情形,更新的情形。

今天,香港的教會大談「更新」之道。「更新」其實是指生命有新的表現和新的流露!但有些人看教會的事工發展,如傳福音多元化、神學研究、技巧和方法的研討等,試圖運用這些方法把教會的事工推到更高的水平,使教會在知識、方法上有突破性的發展,與前不同,以這個為教會「復興」。或以134教會有「差傳」和各樣工作為「復興」之表現。這其實不是「復興」!聖經給我們看見「復興」並非這樣的。

二十至三十年代中國教會的復興,正是舊約聖經的「復興」──着重與神關係轉好;更加上新約時代我們有內住的聖靈和生命的工作。這樣的「復興」使人的心朝向主、愛主,傳福音分外熱心和有成效。若單注重工作,與主的關係不熱烈、密切及缺乏深度的認識,就不算為「復興」。

主耶穌說最大的誡命是「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是「要愛人如己」。教會倘若只重佈道,差傳,社關(儘管這些都能幫助人),而不是先有「愛主」的基礎,這豈非跨越了步伐,不走第一步而走第二步?這不僅不是聖經的道理,更形成重大的錯誤。正如俗語說的──「得個『做』字」(粵語)。「復興」要緊在生命的流露。當我們與主的關係密切、正常時,主的靈便在我們心裏表露出來,顯於能力、亮光、屬靈的智慧、真理,聖靈的教導和認識上。真正的聖靈的恩賜,不是天才、才幹、學問的表露。

「愛主」是先從認識主開始。不認識便不會愛祂。最基本的認識是甚麼?就是認識主的愛,即顯於十架上的,這是莫大的愛。我們必須認識這個,然後我們才受主愛的激勵去愛主!由愛產生出來的事奉,那才是真正的事奉。不以「愛」為基礎的事奉,一切所作就算不得甚麼!要是我們對神缺乏「愛」,縱然我們事奉多多,知識高深,也沒意義!我見有些教會和教會機構印製的徵信錄,有人以「愛主者」作他的代名詞,他是否真正愛主?人可以大量捐獻金錢而不愛主;也可以遍傳福135音而缺少了愛主的心。先知約拿也缺少了一顆愛亞述人的心而往尼尼微城傳道。我們不能只顧發展知識,鼓吹道理研究,運用新方法⋯⋯而不在愛的基礎上。

所以,教會復興的意思,是歸回神那裏──愛神,因「愛神」而「愛人」。正如主說的「盡心」須加上你的「意」和你的「情」,我們有這樣的「愛」否?你若愛家中的人,自會明白「愛」是怎樣的!口雖難述,惟心裏自有那分情感。我們對神有否這分情愛?倘若你未曉得愛神,但你對神存有感激之心,「愛主」的心便已有了起點!然後才談到事奉和為主。「復興」理應是這樣的。「復興」也可以說是使你有一分熱心,(從前冷淡,現在火熱。)「熱心」並不是閱讀許多屬靈書籍,鑽研很多神學理論;你可以成為神學士,在講壇上滔滔不絕,卻拿冰凍的內容以饗會眾。真正的「復興」是不能缺少了熱情和熱心的。當「復興」臨到時,它使你的生活和事奉從心發出;你的教導或講論就不再是頭腦的,乃是出自心靈了!是以有人說:「從思想出來的,只能達到人的思想;從靈裏出來的,才達到人的心靈。」此言非虛!

當時正是教會復興的日子,我們(教會)也漸漸增長起來,並在此情況中扎根。回顧往日,我們很着重禱告。那時聚會的人數不多,我第一次參加這處的聚會是週六下午的查經班,當日連我共四位弟兄,姊妹人數略多,逐漸人數稍增。在醫局街時,我們大概全體出席祈禱會,擘餅人數多少,祈禱會的人數也就有多少!那日子不僅我們注重禱告,一般教會人士都注重禱告。神所用的僕人很用功禱告,是以神作工。據知136神使用的僕人丁立美弟兄(他去世時我已在世了),有趟廣州嶺南大學邀他從北方來領奮興會,(那時稱奮興會,後改稱復興會,至一九二七年才轉稱培靈會。)會期完畢,他乘船返回北方去,有人見他手拿小冊子在甲板上踱步。該小本子原來記上蒙恩者的名字,他就是往來着為他們禱告。當省港培靈研經大會還在籌備階段,就有人禁食禱告。復興期間,北方的弟兄姊妹的禱告量很重,使主大大地作工。

在二、三十年代,我們的靈性雖仍落後,但我們仍要感謝主,因祂引導賜力量給恩惠,使我們注重禱告。但我們並非只隱藏禱告而忘了傳福音,我們傳福音的工作還做得不錯呢!記得在北河街的日子,用作聚會樓宇側面小單邊的一幅大牆,我們裱滿了巨幅的福音海報。每主日晚上,我們就在那樓宇門前佈道,用布寫上福音詩歌,有弟兄站在鴴上領唱,把人聚攏,待唱詩完畢便講福音,完了更邀人內進聽道,每週均有舉行,從不間斷。這定期性的福音聚會,一直維持至搬到大埔道的日子。不論在醫局街、鴨寮街,我們均採這方式,遷到大埔道時,我們改邀人往二樓聽道。

在二、三十年代,我們傳福音的對象側重教會人士,因那時不少教會中人尚未清楚「得救」,或「得救」而缺乏把握。

有位女同工,神在她身上顯出了大能。她自少在教會長大,後任教會執事。當清楚得救後遂放棄本來的職業,在聖經學院受訓,後來全時間傳道。她多時遇人必問「得救」與否。教會人不拘是誰,總得問個清楚,趁機傳福音。有人不滿她這作風,便向聖經學院院長黃原素牧師投訴,(他是137神使用的人,屢次在培靈研經大會任講員。)於是院長勸她不要遇人都問「得救」;在技巧上應作點修改。但我們這位姊妹口直心快帶笑地答道:「只因我認識你吧,不然也問你得救與否呢!」引述此例,旨讓大家明白當時我們極注重向教內人傳福音,但也不忘向教外人傳福音。那時,不僅香港,國內的情況也一樣。

另一件事,教會很認真對付罪。有人痛哭、認罪、悔改得救,他們信主後很積極對付罪。還有,我們更注重學習聖經,美姑娘每週舉行數堂聖經班。自美姑娘返美,我們接續舉行聖經班直至鴨寮街的日子。(姊妹查經班每週三上午舉行,三層樓各設一班,有不少教會人參加。樓下一班着重「救恩」的講解,待這班的參加者「得救」後編入二樓那班;有些更升上三樓那班。我們按屬靈程度編班,故曾有姊妹說,她現時已在二樓查經了!這編排是有需要的,籠統一起,聽的人程度參差,講的人也就不很容易了。當時全時間事奉的同工有六、七位。)

有弟兄業文員,曾跟我說他很怕做傳道人。惟數年後,他竟傳起道來,因神會在人心裏作工。我歷來講道不鼓勵人全時間傳道的。

日本人治港期間,所有宗教團體須依例登記,我們也不例外。後來日本人發表評論說,天主教組織最好(有利於他們管理),其次為基督教,佛教最糟,似一盤散沙。只是他們認為基督教的組織不夠緊密,華人基督教聯會亦未盡包括一切教會;遂成立基督教總會,硬性規定所有教會加入,可是我們不138參加。據知「聚會處」亦不參加;另一教會也不參加;尚有「真耶穌教會」也沒有參加。其餘各宗各派均參加了。故此該會派人來極力勸諭我們,欲說服我們加入基督教總會,我只答應考慮。惟我們始終沒有參加。總會成立之日,我以人客身分參加聚會,記得那趟在合一堂舉行。由於我們不參加,引致風聲鶴唳,有人不敢來聚會,但有位弟兄,倒繼續赴會,還故意多穿幾件衣服,一旦被抓坐牢時,可有足夠衣服禦寒。

基督教總會副會長警告我說:在日本人面前不可輕慢,他們絕不好惹。我們曾為此事多多辯論,我一度萌參加之念;惟主時常引導。某次,當決定參加時,神藉一位外國弟兄(他沒有進集中營)為某事找我,我於是和他交通起這事,他淌淚勸我不要參加。他指出這麼一個團體,混雜着自由派,與他們相合總給他們佔上風。那次,我收到一封信,配合信的內容,也使我覺得不應參加的。事實有些時候我們是想參加,由於壓力太重,因政府一旦干涉,事情就不好了。過了一大段日子,有天晚上,臨睡前閱《聖光日引》,(那時晚上燈火管制,我在一隱密地方閱讀。)那趟更清楚了。我抓牢一個原則,依稀記得是「信與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能同負一軛。」就作最後決定,不參加那組織了。豈可把新派信仰者當作基督的肢體!他們根本是未得救的,且不承認「得救」的真理和寶血洗罪的事實,也不承認基督的神性。凡此種種,我決定不參加了!

後來,當日本人在南方海戰失敗,美軍登陸菲律賓。那時日本人趁戰爭未到港時,再來一次調查基督教。倘要調查我們,第一件不及格的是追究我們為何不加入總會,我無疑是139他們要找的人。所以,我禱告求主,倘遇調查,我得在聚會中,並且不要在領禱的時候。聞說日本人治港期間,曾派人往福華街基督會去,由於負責人不在,調查員等得極不耐煩。我當時住在長沙灣道近欽州街,往大埔道須十分鐘路程,所以有上述禱告。一天,祈禱會正舉行時,(時在上午,由於晚上不便。)我剛禱告完畢,接着是堂役三婆禱告,門鈴忽然按響,我往啟門,見二人到訪(穿中式便衣的),我正問找誰?其中一人面帶笑容指着我,因為認得我。由於不久前,日軍曾把我逮捕到設在深水埗警署內的憲兵部去,那趟我未被審查,只逗留了四、五個小時,有位劉姓親戚的女兒擔保我外出,(日本人無論甚麼大事,只須有可信的保人就予假釋。)我當時被嫌疑為特務,此罪非輕,而上述二人,(一可能是副隊長,另一是通譯。)想是準備審問我的。他們來到,見舉行祈禱會便想離去,但我招呼他們坐在堂內一隅。他們因我的親戚是他們所認識的,便只問一些無關重要的問題,然後離去。這使我們看見主的保守和管理了。

戰事結束,由四十年代進入五十年代;五十年代是另一「復興」潮,發生在青年人之中。我們的年青人蒙恩是從五二年開始。這段時期不只香港、台灣等地,連外國的青年也多多得恩。學園傳道會的發起人當年向我提到,他走遍十多個國家,都目睹這個景象。真正復興的情形是熱烈的,朝着主,悔改歸向主和有生命的改變。我們在這段日子相當蒙恩,有不少青年人在夏令會中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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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提一事例吧!那年我們的夏令會在長洲舉行,請來一位培靈研經大會的講員擔任講道,他是西國人士但懂得講普通話。他說:他為着「得救」,某次聚會前向自己說,若這回不「得救」,便留下不離去!結果散會後他仍不肯離去,遂有人和他傾談,他結果「得救」而回!當日,他講述這件事的時候,我們當中有位年青人,他是土生土長的新界原居民,自幼受洗,他既聽罷講員的見證,就仿照他於散會後留在會場,得楊寶文弟兄輔導,結果他「得救」了!

讓我再多舉一個蒙恩的事例吧!有趟,有數位年青弟兄計劃鄉村佈道,借宿於洪水橋玉苑。有位曾為主受苦的姊妹聞悉此事,遂來幫忙燒飯。事後這位姊妹對我說很佩服他們幾人(其實我們也很佩服她),指他們上午聚合一起讀經禱告,下午就出發佈道,其間不說半句閒話,專心致志。

夏令會一個接一個舉行,許許多多參加的人蒙恩。我們為此感謝主!如今的情況大家眼見,就不贅言了!惟盼主保守我們,使我們走在祂的旨意和帶領中,直到見祂面的日子!

基督是我們教會的主

今天晚上要和大家談的不側重歷史,乃注重我們裏面的原則;惟對往事仍想作點補充。

我曾提過,自三十年代至戰事爆發那段日子,主透過一些事情,顯出祂確實是在教會中行走的。我們雖曾經歷很大的難處,如涉深水,經火焰,但由於工作是主的,祂的確照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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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那段日子,我們的長者一次復一次回到她本土去;最後那趟在一九三六年。我們活像孤兒;又如羊乏牧人照料,惟見神施恩,管理一切。那些日子,我切求主使復興早日臨到。那時我們(傳道人)很欠經驗,復因年幼,顯見膚淺。因此,神不時派來有屬靈份量的人幫助我們。

一九三六年抗戰還未開始,福州丁素心姊妹(她在和受恩教士門下受造就),主動要到我們中間。我們因年幼缺辦事經驗,竟不懂先匯路費給她。雖然她不介意,但到底這是不對的!後有姊妹在福州得悉此事,遂來函指正,事情終告解決了。

丁姊妹在我們中間連講兩週,每堂三小時。大家太不習慣,於是我和她洽談,理由是不習慣冗長的聚會,也許是託詞掩飾靈性的貧乏!結果每堂省去一小時。她以羅馬書八章──「神若幫助我們(或譯:神若為了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為題,沿這一點由創世記講至啟示錄,從多方面演繹這點精意,引導我們認識人間父母雖亦有全為子女者,但神遠超世人,祂為父的心,世人難以比擬!是以凡有益於我們的,祂必賜給!凡不違祂旨意和計劃的,祂總不吝嗇賜予。使我們明白聖經裏神的所作和所是全部為着我們。神既在整本聖經裏顯示祂的心意,祂顯然毫無保留地為着我們。保羅認識這點,就甚麼也不懼怕!他說:「誰能敵擋我們呢?」無論是「生、死、痛苦、困難⋯⋯」因為神是我們的支持者和後盾,從中引導我們。

丁姊妹離去後,我們復失去幫助的人。及至一九三八年,另一位神使用的使女繆安信姊妹也來到我們中間。她原居上142海,她覺香港有需要(指我們這裏),遂主動到來。神多時奇妙地帶領祂的僕人,使女,用不着人的差派與邀請。我們與繆姊妹素不相識,只舍妹在福州與她見過面。那趟她逗留多久我已忘了,相信不少於兩個月吧!她出版了一些小冊子,如《滴蜜》和《愛主》等。

根據聖經,我們主張(今仍持守)當全教會一起聚會,姊妹不應講道。倘若弟兄們的屬靈程度普遍偏低,而該姊妹又很有份量方屬例外(這點在此不贅),故此我們起初於主日不給予她講台的事奉。但特意請她向姊妹們講道,她用多個星期,把雅歌講完。有位世伯因太太赴此聚會,故他也來與我一起列席門外,悄悄聆聽。聽的人很蒙恩,教會於是有一番復興景象。有年青姊妹很被主吸引;有些年長姊妹也得益不淺。記得有位姊妹說,如此信息,從未聽過。我敢相信那時全港教會亦未得聞呢!繆姊妹的講道,把主很吸引人的「愛」釋放出來,使人沉潛(醉)其間。她還有一種做法稱為「抱羊羔」的。以賽亞書四十章十一節預言基督抱着羊羔,因羊隻幼小須褓抱。她開設「抱羊羔」聚會,講論基本要道。她在我們中間幫忙了一段日子便離去。之前,另有一位王連俊(約翰)弟兄在我們當中幫忙,他也是受造就於和受恩教士門下的。換言之,這期間,我們雖乏長者帶領,但神自有辦法。我們並不仰望誰在教會中帶領,主是好牧人,祂照顧自己的羊羣。祂不是僱工,祂在約翰福音十章說:「雇工看見狼來就逃跑,因為羊不是他自己的。」反過來說,羊是主的,祂會帶領。主確實在我們當中照顧一切。

143

綜合以上的內容,是從零碎中把一些往事貫串成系統。三十年代有位弟兄從國內經上海回來,在教會中發表意見。他以為應依從聚會處的外殼性主張,才是遵行神的旨意。他着重「外殼」(即模式),因而諸多指摘,引起辯論,要求我們修改。例如不應有「喜樂堂」的名稱;姊妹在聚會中不可做聲;(祈禱會也不能開聲禱告,但卻沒有說姊妹在聚會中不可唱詩。)擘餅聚會每週一次等(聖經其實沒有明文規定每週一次)。無疑使徒行傳記載門徒天天擘餅;另一處則說:「七日的頭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但未說明應隔多久。我們為此多多辯論,又借助英文聖經或繙閱原文字解,弄至頭昏腦脹。這事上面已提及,故不再作贅述,另在下面述說主的管理。

翌年(一九三四年)夏天,我們從醫局街遷到鴨寮街去,甫安頓,有位比我年長的女同工見我搬遷耗神,身體消瘦,着我外出稍事休息。四週後我回來,即有一男同工告訴我,那位弟兄在距我們不遠處另設聚會,並帶走了一些人(數目雖不多),但我聽後,心裏很覺難過。(這弟兄把教會分裂是為「模式」的緣故。況且,他心藏驕傲;可能因他曾在華北開設聚會,並且趕鬼;途經上海又與倪先生有交通。)那同工說罷,便給我轉來一本《聖光日引》英文本(Daily Light),是有位西國姊妹送給我的。別了弟兄後,乘坐渡輪回家,途中繙閱當日信息,主給我莫大安慰。此書設早、晚兩課,我一口氣看完兩課。主藉這兩篇信息使我明白;祂會打倒驕傲的人,雖不這麼清楚,但意思倒是這樣。144還記得那天是九月四日。事情發生後,我有時也與被帶走的肢體交通,間中也到他們聚會的地方去。

一九三五年三月五日早晨,這弟兄斷氣了。自九月四日主安慰我到翌年三月五日的早晨,剛滿六個月。我深感事情決非偶然!起初我不曉得主要殺他,(正如撒母耳的日子,祭司何弗尼和非尼哈給神殺死。)事後我向人說,要是九月四日我知神殺他,我會拚命為他禱告。他未死前,我往醫院探望他,惟他態度惡劣。他死後不久,所建立的聚會就解散了;從我們出去的兩位肢體也回來了。

三十年代我們缺少長者帶領,倘長者仍在,問題或有解決之望,可是我們的主耶穌是好牧人,羣羊的元首;祂在我們中間行走。

以上補充的話,旨在說明基督是活的主!祂是教會的元首,負責和管理教會的事,我們當認定祂。

我們教會的目標

「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四15下

⋯⋯持定元首。全身既然靠着他,筋節得以相助聯絡,就因神大得長進。」(西二19

上列兩處經文均提醒我們──基督是教會的元首。歌羅西書論到「持定元首」;以弗所書則說:「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兩者皆指基督是教會的頭;也是每個信徒的頭。保羅不是憑空說話的,我們反倒看為虛渺,不覺實在。145基督是我們的頭,祂作頭不僅計劃,帶領,也供應生命,功能,異於肉身的頭。祂作頭也作源頭。提出這點,旨在說明主確實在我們中間。

從三十年代看祂對我們的照顧和對屬祂者的管教,顯明祂是活的主。祂活生生的在我們中間,今天也一樣。故此,我們在肉身以外還有一個頭,聖經一次復一次指出。聖經不跟我們談虛渺的事情,乃表明一個事實。聖經表明那個真實,即基督是我們的頭。全教會來說,祂是頭!祂已經為首!

數十年來,我們教會朝着一個目標走,這目標也是我們的原則──追求多見主的面,認識主,連於主,凡事「持定元首」基督,教會可因而滿有元首的供應與保守。由於「持定元首,筋節就得以相助聯絡,因神大得長進。」(出自西二19)每人都以祂為元首,自會取得正常的聯絡,然後透過彼此相助,整體就得以長進。

我們的教會雖未臻此地步,但應視這個為目標,朝這方向邁進!我們認定基督為元首的話,與其他信徒相交,交通自能正常。只要人同此心朝向元首基督,在祂裏面就有合作和交通了。我們必須做好這件事。

我們不與別的教會作比較,不說凡事勝過別人;把別人貶低。我們雖不比較,但卻須持定目標。我們的教會不重「模式」(這聲明已多次提及)。從聖經教義性的話中,根本找不到教會的「模式」,只知教會應有「長老」、「執事」的設立。舉例說,假若有部分「喜樂堂」的人移居別埠,於是有人提議在該地召集他們一同聚會,維持往日的交通。結果如願,繼而有146人提議聚會地方應懸上「喜樂堂」的招牌;可是有人據使徒行傳,指出各地教會應各自獨立,外埠的聚會,不應聯於香港,所以不稱「喜樂堂」;那是從使徒行傳找「模式」吧了。我們不主張處處懸上「喜樂堂」的牌子,但該知道所謂模式只是初期教會的歷史而已,堅持「模式」者只可說是根據歷史,不能說是「根據聖經」。須知歷史非教義,歷史只是經歷吧了。經驗可以不同,但原則卻一樣。(每個得救者的經歷皆不相同,但「得救」的原則卻一樣。)聖經教義性的話既沒有「模式」可循;強調「模式」的人偏引聖經歷史作根據,忘記這只是初期教會的經驗!總的來說,我們不是為着「模式」設立這處的工作(聚會),或為這「模式」而站在香港,要給別人作示範。那麼,究竟為甚麼?正如上文說的;我們是為尋求尊基督為元首,就為這一點。也許有人問,難道別的教會不也尋求尊基督為元首嗎?我再說:我們不作比較。是耶?非耶?我們不管!但我們卻以此為目標。我們與基督的關係是主僕的關係──祂是主,我們是僕人。祂是元首,我們是肢體。認定這關係,千萬不要只在理論上承認而不付諸實行。我們必須實行!是否入「喜樂堂」的人必須奉行這條道理?哦!這又錯了!不是入「喜樂堂」必須如此,乃是信主耶穌的人必須如此。我們在這裏追求達到此一目標。要是我們聯絡得宜,工作果效與屬靈表現將大為改觀,並且「主同在」必然臨到。主同在如何見到?有時在聚會中;也在各事上看見。或顯於個人佈道時,使你有感「主同在」;又或在聚會裏看見主的恩典和作為;或顯於我們的心靈裏,我們因而覺得「主同在」;又例如越來越多人蒙拯147救顯出了「得救」的事實,我們說這是「主同在」;又或見基督徒長進,對主有「看見」,受主吸引,愛主更深,我們說這是「主同在」;或顯於肢體間的交通,有時深覺主在聚會裏;甚至散會後仍不願離去,覺得聚會太短;有時甫坐下來就覺聚會有「主同在」,使人有感置身於一種特別的平安中!這現象還很普遍呢!

使徒行傳十一章二十一節說:「主與他們同在,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主同在」是引人歸主的基本方法,也是絕對的。至於佈道法和其他輔助方法都不重要,不懂運用也不打緊。要是認真向主──「主同在」,即使你做得笨拙,表達力不夠也能「得人」。我們不是否定方法的功用,但一個只注重方法,太強調新方法舊福音,要淘汰舊方法的人,可能看重新方法而不看重「主同在」了。得不着「主同在」,皆因你這人或整羣人不以基督為元首之故。我們並非絕對反對採用新方法,但有些新方法我們確實是反對的(例如唱民歌引人聽福音我就不同意了)。方法非毫無可取,就如我們的夏令會,歷年蒙恩很多。夏令會這方法,據趙君影弟兄說是緣自戰前那些自由派在學生工作中的一個模式。可見有些方法我們會採用,不一定揚棄的,只是我們不倚恃它。我們獨靠元首基督,要緊是與祂取得緊密的聯絡。我們的信念是──「主同在」。即使方法拙劣或缺少方法亦能成事。在大復興中給主使用的人,未曾使用方法,甚至不曾使用夏令會的方法,他們幾乎沒有方法,若有,就只有禱告吧了!這個仍148是我們的主要方法呢!認真祈禱、恆切祈禱,待主的靈作工;也仰望主賜人禱告的靈,使神大大作工。

這樣看來,我們豈不也有一套嗎?我們的一套乃在於認真尊基督耶穌為元首,單仰望祂而作工,恆切禱告,然後主作工。二、三十年代中國教會的復興是與禱告分不開的。事實那代的人很用功禱告!

我們注重以基督為元首,專心歸向祂。我們工作的動力在於有「主同在」及恆切禱告;也注重聖潔生活的實踐。在中國教會復興期間,教會極注重聖潔除罪和實行認罪等事。倘我們自潔,尊主為元首和有「主同在」,主的工作就必在我們中間興旺。所以我們的聚會,如各令會均不設興趣節目等玩意。若有,分量也輕。若干年來,我們在長洲舉行的少年夏令會,我們只帶少年人在島上步行;不大講究其他興趣項目。我們深信要是主作工,就不在乎這些玩意。

一九四九年,廣州大學生基督徒團契舉辦春令會,我和趙君影弟兄負責講道。大會安排上午聚會和分組討論,下午則設活動時間,我也有參加。有次,當同學們玩在一塊時,趙弟兄輕語說:在北方的大學團契裏,這類活動無人參加,他們根本沒此心情。不過,復興剛在廣州開始,未見他們能比得上北方。

現時,我們漸趨不設興趣項目了。起初也略作安排;如今感到無此必要。司布真曾說,如果十字架不能吸引人,還能用甚麼吸引人呢?真正可以吸引人的,是主十字架的道。

149

張樹一弟兄在觀塘擔任傳道。有次學生團契某委員問他少年聚會怎樣。張弟兄答他不設遊戲,幾令他不相信呢!據當時觀塘少年聚會人數較主日聚會為多。我們實在有一套!我們應各人尊基督為元首,有「主同在」,注重聖潔生活和恆切禱告。你或說:「我也尊基督為元首!何故不見工作有效?」有效,不在乎有許多人因你信主,有時功效只顯在天上的。曾有人這麼說,彼得被聖靈充滿,一次講道三千人歸主。司提反也被聖靈充滿,他講道卻遭三千塊石頭襲擊。意思說,我們尊基督為元首,便順服祂的安排,給予甚麼就接受甚麼,或予司提反的恩賜為主殉道;或予彼得的恩賜,有極明顯的果效。

看重新方法和趣味性玩意的人,恐怕多時在他們中間,只有「講」的分兒,卻無實際的顯出。這是可慮的!

有一點要提的,我們似不與其他教會聯絡,舉凡聯合性的運動我們鮮有參加,是否不對?或我們自鳴清高,不屑與人一起?不!我再重申──我們不與別的教會比較,亦不以為自己較別人屬靈。我們只知走當行的路,別人怎樣,那是他們的事,我們決不會輕看他們。二十年代就有教會人指摘「得救」的人驕傲了。當時我們很有負擔向教會人傳福音,希望他們能掌握「得救」要道。豈料竟被指為驕傲,並竊笑我們說:「他是得救的,我們不得救啊!」事實「得救」原是自承無能自救,只因我們得着了,就希望與人分享。「得救」其實是負方呢!可見我們並非自鳴清高!

我們與外間教會有否聯繫?在組織上沒有。但我們的傳道人則與他們有關係。請寬恕我提及個人的事:如今年事已150高,身體違和,與其他教會的聯絡趨於疏落了;以往,我曾在不少教會講道,包括主日及青年團契講道,又作夏令會、退修聚會等類的講員,往外地的機會也不少,亦被邀作聖經學院和神學院的教員。甚至有(非本地)神學院強留我任副院長,只是我推辭了!從前有女同工勸我勿在外做得太多,但起初我在外邊講道是有很清楚的帶領的。可見我們與別人並非毫無關聯。其他同工、長老也經常出外講道。

我們不參與聯合性的運動,其中一個原因:倘參加便得與他們一起事奉。我們覺得這樣難以做得好,也許是追求目標、心志、原則等的差異所致。另者,大聯合的運動招來「不信派」及「靈恩派」。舉例說:《今日華人教會》這份刊物,乃世界華人福音會議駐港聯絡處出版的。第一屆在港舉行世界華人福音會議時,在籌備期間,有代表到舍下一談,邀我作觀察員,碰巧那趟我早已答應了到英國講道,因此推掉了。說實話,縱不去還是不會參加的。據知發起人不多,但知最少有三位是說方言的。如此怎可走在一起?一起禱告已有難處!當第二屆尚未舉行,發起人之一已告退出。我間接得聞是因大會不符他所想望的,他大概希望目睹如戰後在國內大學生中的復興。第二屆會議在新加坡舉行;其後聽聞又有一位發起人決定退出,理由據說是大會有不信的云云。這亦是我間接聽到的。發起人已先後兩位退出了,倘我參加,第一個退出的相信是我!所以,這類大型運動,我們不大願意參加。

另一典型例子是葛培理佈道大會。首次在本地舉行時,我們參加了;並參與祈禱小組。會後送來了一批決志單,還記151得張耀基醫生是分配決志單的人員之一。後來我們決定不再參加。何故?首先,該佈道會未舉行前,葛培理先生要動員全城的教會一起籌劃(包括「不信派」),我們決不能和「不信派」的人「同負一軛」。再者,把決志者分配到「不信派」的聚會去,非但得不到造就,反丟了信心。其三,不只我們,西方教會亦有同感──決志者許多都不實際。記得首次分派給我們的有好幾十人,結果抓不到一個在跟進後得救的。或許我們的跟進工作做得未如理想吧!遺憾是一個也抓不牢。有個決志者,由某小教會的一位信徒跟進,後推介到我們中間,受浸後過了一段時候,便不見蹤影了。我們不敢說大聯合的運動毫無可取,但果效不禁令人懷疑。

今天尚有不少聯合性的工作,如差傳等。各教會亦各自設立差傳部;有些限於條件還未成立;喜樂堂也沒有這部門。為甚麼我們不參加?我們暫未有人要做宣教士,故無此項工作。有人覺得「差傳」彷彿「差錢」。認捐得來金錢,卻乏人宣教。要是以金錢支持也算「差傳」的話,我們則已做了幾近半個世紀了。由三十年代開始,我們已由「常捐」撥出部分,支持向猶太人工作的團體,只是我們不認為這是「差傳」!如今,「差傳」在各教會中變成一項不可或缺的事工;固然也有人出外宣教,亦得到一些果效;惟我個人盼望的「差傳」,是從真正的復興,導致一些人往外地傳福音,這就較為實際。有位很具名望的傳道人,不同意我的看法,他認為「差傳」事工一旦在教會推展,教會就必復興。我倒覺得152無復興而鼓吹「差傳」,恐怕只不過使教會添上一番熱鬧而已,不一定生命充實。

最後,我們確知必須對付自我;承認自我已「死」。基督在十字架上死;我們與祂同死;並作「死」的實行。我再說:須把「死」實踐,並以基督為元首及作我們的生命。有一本書名為《重生與釘死》。我們有位已故的女同工閱讀此書得益殊深,乃多購數本分送給人。有趟送某人一本,囑咐轉交者加說一句:「要死!」深盼我們付諸實行,這樣,教會必定蒙恩!

□ 講者:胡恩德先生

 

153

工作目標

154

八.在一九八九年的講述──我們教會工作的目標

專題聚會的緣由

教會舉辦了多次專題聚會,題目是關乎我們這稱為在喜樂福音堂聚會之教會的工作及工作的原則,好讓參加聚會的人知道我們的一些做法或作風。

這一連串聚會是專為主日學教職員而設。為何我們不邀請教會所有人出席這些特別聚會?在喜樂堂,自昔至今,我們有時會把有共同點或同一程度的人集合起來,分別為他們安排聚會。假若每一個聚會都是向任何人公開的,講員難免會感到為難(不慣站講台的人對此是不明白的)──如何遷就不同程度的人!例如:我們查考以弗所書第一至六章;也許有人在這查經聚會上很蒙恩,但卻過分地「做好人」,連那些未信主、對聖經一無所知的人都請來聚會,結果被請來的人不明白講員所說的道理。有時,講員為了遷就這樣的人,就從最155基本的道理說起,但那些有心聽道、想從以弗所書中有深入領受的人,卻感到講道的內容未符理想,未能解決心裏的需要。故此,倘若講道內容大部分都是有關基本的道理,有心尋求的人便得不着滿足。要遷就兩方面已不容易,講員有時還得遷就幾方面的人。所以這麼多年來,我們多時說明某些聚會的性質,以及參加資格。

這連串聚會的對象是主日學教職員,因為對他們講解聖經,無須從最基本的道理說起,在許多事上較易講解。比方說舊約的事蹟如以利亞、參孫等,主日學教員對他們不會陌生,因此講員無須用太多時間講及那些基本的資料。此外,有些事情或道理我們希望主日學老師認識並有所得着;而他們身為老師,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又可將這些道理教導主日學學生和其他人。而且,主日學教職員人數眾多,他們可算是教會中主要的成員。

當然,我們並非有特別秘密,只是談論一些有關我們教會的事情,其他教會的人來到,這未必對他們有所裨益。我們盼望在喜樂堂聚會的人能了解教會的工作,好使教會前進時眾人能同心,並肩而行。

教會是工作團體,更是神的家

在談及教會的工作之前,讓我們看看有關的聖經:

「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作工,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約在巳初出去,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就對他們說:『你們也156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也進去了。約在午正和申初又出去,也是這樣行。約在酉初(下午五時)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裏,就問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整天在這裏閒站呢?』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太二○1~7

耶穌基督在以上比喻中指出,在跟從主的人中,有不少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這是給我們信主的人一個嚴重的警告。這比方同時也給我們看見:我們是作工的人──主耶穌基督要我們進入祂的葡萄園作工。

教會可以說是個工作的團體。若有人在教會經常參加聚會,又自認過基督徒的生活,卻沒有作神的工,那麼,將來在主的台前,他難以交賬;或若我們作工,並不按主的心意,將來審判之時(參林前三),我們的工作都要被火焚燒,無一存留。這樣的人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可是,僅僅得救而已。這有點像羅得──得救脫所多瑪的天火,不至燒死,但損失重大;他全部財產(有不少牛羊)都付諸一炬。也許他隨身帶了些金銀,可是,他的房屋沒有了,帶進所多瑪並在其中所得的一切利益都盡付東流。雖然他仍然得救,但只是僅僅得救,自己則受虧損。

哥林多前書三章提到基督徒的工作將來會受審判;這審判十分嚴肅啊!你認為神的兒子施行審判,會是馬馬虎虎的嗎?我們的工作可會馬虎通過?若不能通過,就有報應了。哥林多後書五章十節說:「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應譯作:按157我們在身體中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我們在今生帶着這個身體或行善或行惡,將來都會受報。若行得好,就有賞賜或冠冕為我們存留,而且還能得着主的稱讚,這個賞賜多麼美好!相反,若行得不好,會受虧損,所受的報應是甚麼呢?聖經沒有清楚指出,也許主有意不讓我們知道。我如此想:若他日我們來到主面前,卻不能好好交賬,主跟我們說一句話就夠了。那是甚麼呢?是跟對那忠心良善的僕人所說的相反。主對那忠心良善的人說甚麼呢?「⋯⋯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太二五21)相反的是,主要親自來施行審判!在主面前交賬,是何等的嚴肅!

那審判的一刻,地上從沒有一事比之更莊嚴肅穆了。假如我們有甚麼不對,不用說要我們下地獄受苦一千年,只要主說一句話就已足夠。那時,我們聽主說一句話,跟現今聽主說一句,兩者有何等大的差別!我們的領受和領會也有非常大的差別!主只要跟我們說:「我不喜歡你!」那時若可以哭的話,我們必淚如泉湧,不知哭成甚麼樣子!這個審判是指工作,也是指我們的生活。

我們是蒙召進入葡萄園工作的。雖說教會是個工作團體,但在此,有點事情須作補充。若然教會僅僅看重工作,每主日講台上的信息,總不離工作的題目,那就有了偏差。當然,邀得有這主張的教會牧師,在我們當中講三數次,也是好事(按我所知確有這類牧師)。可是,我們雖是工作的團體,又是事奉的團體,千萬不要忘記,且先要知道這一件事──教會是一個家。保羅在提摩太前書第三章清楚表明:這158教會就是永生神的家!那是誰的家?是偉大之神的家!因着這是神的家,我們在其中所行所作,必須符合神的心意,絕對不能隨便行事。

家,一般是溫暖的,在其中各人互有感情,彼此同住,是歡歡喜喜,舒舒服服的。在外面的時候儘管辛勞,但回到家中總能歇下一切勞苦。教會不僅僅是個工作團體,還是一個家;那是神的家,祂喜歡在我們當中,正如一個人喜歡在自己的家一樣。

或許當人長大後,又因着人性的軟弱,對家並不怎樣覺得寶貝,尤其在美國及加拿大等地,十六、七歲的少年人常會遷出家庭,不與家人同住。所以加拿大的歐洲移民十分羡慕中國移民,又會請教他們如何教導子女,使他們長大後仍願與家人同住。

家,本來是令人眷戀的地方,小時對家總有一份依戀,所謂「人小則慕父母」,因為家中有父母;長大了仍感到對家的渴慕,只要回到家中便感舒服。教會是神的家,我們在其中感到舒服。因何感到舒服?是因神本身;而祂又因我們在祂面前一起聚集,能與我們有所交通;這是雙方面的──祂喜歡我們,我們也喜歡祂;我們可以與祂有愛的交談,祂對我們亦然。

教會是神的家,我們在其中享受神的同在、神的愛、神的恩;反過來說──我們實在不配──神又享受我們這些兒女;在我們中間有祂的喜悅!如果我們以為教會只不過是個工作團體,就錯失良多;我們理應在教會擺上一點心,尤其因為主在其中。在聚會中,我們與主相交、與主相親、與主相通;159在其中,我們有看見、有領受;有時我們的領受未必單單來自講台或別人的教導,可以直接從主那裏得着。

許多年前,有位與我們相熟的西教士,有時來到我們當中聽道,他本身在廣東內地工作。在一次主日講道的聚會上,本人講及路加福音十五章那浪子回家的故事,(這比喻側重講父親的愛──神的愛。)可能是從福音的角度說的,那位西教士(他對福音的看法與我們有點不同,但都是純正,都是因信得救的。)對我所說的並不滿意。聚會完了,他跟我說了一些話,但提到一點:他有領受,卻並非因我所講的道;而是當我讀出該段經文,他心裏有領受,那是主直接跟他交通的。有時,雖然講台未必能給予甚麼幫助;但因教會是神的家,我們乃着重與主之間那分感情、那分相交,盼望在那裏能與主相會。

有一次,我前往某間禮拜堂,(當時可能有結婚聚會,但這間堂多少有點儀式。)我甫進禮拜堂,聚會尚未開始,感謝主,祂彷彿讓我「看見」祂,我心裏頓時感到甘甜。另有一次,在新加坡曾舉行連串特別聚會,我也前往赴會,並主領開幕的聚會。因精神欠佳,我只能參加早上的一堂聚會。其中有一堂是黃聿源弟兄主講的;可能並非因他所說的話,但我心裏看見主。這樣的聚會並不徒然,因為那是神的家!

雖然這次集中談論工作,但容我再強調:我們的教會並不單單看重工作。神救我們,並不單純要我們作祂的奴僕,乃是要我們與祂一同喜樂,與祂彼此相交。既然教會如此,我們個人也應如此──與主相交,享受主,欣賞祂。主本身有很多的美,可以讓人不歇地發掘。主將祂啟示的靈賜予我們,並且光160照我們;我們越是發掘,就越發現祂的美是無窮無盡的。如果個人不好好地與主相交,不怎樣嘗到主的甘甜,那就差極了。

昔日,神吩咐摩西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三個月到了西乃山腳,在那裏停留多個月。神在那地做了一些要緊的事情,其中吩咐摩西告訴百姓將禮物帶來(指定是怎麼樣的禮物),為要做一個帳幕,稱為「會幕」──是相會的帳幕。神又說明因何要造此帳幕:「⋯⋯使我可以住在他們中間。」(出二五8)神喜歡與他們同住,看他們猶如一個家,或一個國,喜歡住在他們中間。

至於教會,神看我們是家!祂喜歡在我們中間。我們每人都是這家的一份子,故此個人與神應有家裏成員的交通、享受那分歡喜快樂。我們有安息;神亦可以因我們有祂的安息。我們是家,神住在我們中間。昔日,以色列整個民族圍繞會幕居住,神住在他們中間;今時,我們雖不能把全教會集合,只有一部分信徒聚集起來;但在每次聚會中,尤其全教會性的聚會,我們集合起來的時候,都有同樣的性質──是神的家;祂喜歡在我們當中。所以主耶穌曾說:「因為無論在那裏,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一八20)這是祂的家,祂總不缺席的。

我們可反問自己:為何我們不在聚會中?為何我們不常出席聚會,尤其應該出席的卻沒有出席?我們有諸多藉口,借故推搪;但是主來到聚會中。許多人有種種理由不出席聚會,其中多數人說教會的情況並不理想。在外國有許多人沒有參加聚會,當中有人說到教會的人假冒為善,這是一個何等堂161皇的理由;然而,倘有人出席聚會,主必同在。或許有講員很不勝任,但因有主在聚會中,這就不足介意了。有人參加大陸三自教會的聚會,看見有人無心聽道,手裏只捧着聖經,低頭閱讀。大概由於那人沒有聖經(國內許多信徒都沒有聖經),故只能在主日到教會看聖經,直接領受神的話。他可能對講員傳講的道並不了解,又或講員只在台上談論政治,故有慕道者獨自埋首聖經,從中尋求神,這也是跟主相會的途徑。無論如何,當謹記教會是神的家。

說到教會是工作團體,我們應該有何態度?在舊約以色列人背道時,情況非常嚴重。王室建造不少巴力廟宇和偶像,要百姓拜祭。現今考古學家發掘出來的那些巴力偶像,它們的樣子並不好看,但當日的以色列人卻死心塌地向其膜拜。那時,拜偶像的王后耶洗別,原是外國公主,亞哈把她娶回來,不料,她的權勢還超越亞哈;亞哈要聽從她的話,遵照她的命而行,以致全國人民都要拜巴力。王后本身供養幾百名巴力先知,把耶和華的先知趕盡殺絕,但神保守了一些先知和平民,他們怎也不向巴力屈膝,也不與其親嘴,他們的人數有七千。先知以利亞當時保守自己向主清心、清潔、公義、正直、敬畏神。他並不知有七千人未曾向巴力屈膝,只知有多人被殺。亞哈的管家把耶和華一百個先知分兩批收在山洞裏,又供應他們水和食物。以利亞對此可能並不知情,也不知道有這一百個神的僕人,但眼見全國,四處都是瘋狂拜偶像的人,他們實在得罪神和離棄神。以利亞可能為此非常難過,不知流淚禱告多少遍。後來到了一個時候,神的話臨到他,他得162了使命,身上有一個負擔(先知書說到耶和華的「默示」,有人指出這字的原文是「負擔」,意即心裏有重壓)。以利亞帶着神的話,冒死往見亞哈。他一見亞哈,跟他說甚麼呢?列王紀上十七章一節說:「基列寄居的提斯比人以利亞對亞哈說:『我指着所事奉永生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起誓,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他說罷便走了。他怎樣說呢?他指着神起誓;這位神是怎樣的一位神?與他有何關係?是他「所事奉」的。英譯本聖經是說:「這位神是我侍立在祂面前的。」以利亞在神面前侍立,正如天使在神面前侍立,聽候差遣一樣。在神面前,以利亞已經一直在心裏侍立──「神有何差遣?有何話要我說呢?」放眼全國,黑暗一片,像是毫無希望,但他仍在神面前侍立。這是工作的意思,而工作最基本之意就是「侍立」,就是準備當神的話、神的帶領來到便遵命而行,向人宣講。以利亞是作工的人,且是個有很好資格作工的人。

教會是個工作團體,其中每一個人也是作工的人。在主面前,我們是作僕人的,當有一個侍立的態度,不隨己意而行,也不自己作主;真正作主的是那位天地宇宙和靈界的主宰,祂為主!我們在祂面前看看有甚麼是祂要我們作的,這是工作和事奉的先決條件。

我們的工作目標

我們教會的工作(其實任何教會也當如是,不過特別提出來)應該有這幾點目標:第一,我們傳福音去得人;第二,163會眾的屬靈生命應該建立起來;第三且是最重要的,是要讓神在教會中有所得。

得人的工作

首先,教會是要做得人的工作。耶穌基督復活後對門徒說:「你們要往普天下傳福音,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出自太二八19)路加則記載主耶穌吩咐門徒傳悔改的道,叫人的心回轉歸向神(參路二四47)。把福音傳開的使命是給予教會每一個信徒的。並不用教會分配工作,我們才去傳福音;我們身為門徒,就是僕人,就是工人,而工人必須作工的。將福音傳給別人,是我們最基本的工作。你若說:「我不知怎樣傳福音給人?」你若有願作的心,總能找到對象。對陌生人你可能不知從何入手,但對未信主的親屬或相熟的人,你總可以向他們傳講,至少你可以帶他們到教會聽福音,或借有關的錄音帶給他們聽;你總有辦法傳福音的。

以往,外國有人雙腿癱瘓不能行走,整日坐在窗前,但是,他有心向人傳福音。就他而言,如何事奉呢?可是,只要有心志,就必能事奉神。英文有一說法:“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意即有決心就能得着門路。這個癱子如何傳福音?他既不能領福音聚會,也不能向罪人傳講救恩,甚至連出外派單張也不能;可是,他若有心傳福音,總能找到途徑,況且他可以求問主,求祂指示。這個人後來想出一法:找來一些小紙張,寫上聖經節,然後從窗戶拋到街外(昔日未有法例禁止在街上拋廢紙)。也許有人會覺得這方法不行,認為沒有164幾個人會拾取這些小紙張來看;然而某天,正當有人行經那裏,面前飄來小紙張,他隨手拾起來看──就是這樣那人信了主!正如傳道書說:「早晨要撒你的種,晚上也不要歇你的手,因為你不知道那一樣發旺。」(傳一一6上)又說:「當將你的糧食撒在水面。」(傳一一1上)傳福音的工作,總是有機會可以做的。除非你不願從事這工作,否則,你總可找到方法。假如要做卻無計可施,你可以求問主,尋求祂的引領。

我們必須為主作見證,好讓人同得福音的好處。有一首詩歌寫着:「主若今日接我靈魂,我能坦然見主否?」也許不多人認識這首詩歌的背景。據說,有個末期病人在病榻上信了主,那是當一名傳道人向他傳福音,聖靈開導他的心,他因而信主,而且心裏充滿喜樂平安。次日,當那傳道人再訪他的時候,發現他流淚哭泣,在傳道人探問之下,這病人說:「我信了主,得救了,十分感謝主,但我現今不能把這福音的好處帶給人,因我的一生就快結束了,所以不禁難過落淚。」那傳道人於是對他說:「我把你這心願寫成詩,以後若有人唸這詩而受感動,且又信主得救的話,這就歸入你的賬上。」這病人聽罷才得安心。主會否按那傳道人所說的而行?相信祂總會體諒他們雙方的心意。

我們是否空手見主?在我們教會有一年邁姊妹,表示每當唱起這首詩歌,心裏總是難過,因想到自己未能領人信主。假如你從不領人信主,又沒有一顆心說:「我怎能空手見主呢?」那麼,你的情況就很糟了。

165

我們蒙召是要進葡萄園作工。耶穌基督說出這比喻,是要我們去得人,所以教會(也是我們的教會)的工作是要傳福音。我從最初參與喜樂堂的聚會,就看見教會的工作是傳福音的。許多時,我們會在聚會地方的門外佈道,也在堂內傳福音。我們初時是在北河街聚會,那裏樓下近門口有一堵牆,我們在其上張貼福音海報,內容純粹是聖經節;由那時起到如今,在這數十年間,我們教會所散出的福音單張,為數總不少於一百萬!

有一位當文員的弟兄,得救的見證十分確鑿。有一次,他跟我說很怕當傳道人,很怕被主呼召。可是,若干年後,他表示要出來做傳道的工作,於是我們便成為了同工。一九三二年我在元朗做全時間的傳道工作,他有時與我一同作工。雖然這位弟兄的恩賜不太理想,也沒有口才,但是,他熱衷於傳福音。有個時候(不確定聚會地方是否已遷往鴨寮街,或仍在醫局街),他指責我們不傳福音。他本人對傳福音十分熱心,事實上,我們其他傳道人並非不傳福音,而是大多做個人佈道的工作。有位來自廈門的弟兄,雖然不能說流利的廣府話,但卻積極派單張,十分熱心,連茶果嶺(即現今的觀塘區,那時尚未開發)這偏僻之地也都走遍。

此外,我們也曾從事廣告佈道(現今並不多見)的工作。我們曾借用油麻地小輪的廣告牌,登一些佈道性質的聖經節,在深水埗和港島碼頭分別都有廣告佈道。有個別弟兄在報章上從事廣告佈道。我們當中有一位姊妹,就是因在報章上閱讀這些廣告而信主的。她信主後往外國攻讀166神學,與一位同在那兒讀神學的弟兄結婚,及後成為傳道人。我們有執事也從事這類佈道工作,卻未見有人戲劇性般信主,甚至當起傳道來。他只刊登一些聖經節;然而,主的話一定不會落空的。

現今,在華人教會中,宣教工作很是鬧熱,備受重視,他們尤其注重到遠方傳道,宣教氣氛濃烈。我們教會未有設立宣教部的組織,也沒有由教會派出的宣教士;不過,我們當中有人投身宣教行列。早於三十年代,我們有姊妹在婆羅洲宣教。她有一次在香港述說自己的得救見證。那時,在香港華人教會中,許多人對救恩並不認識,也不清楚,不敢肯定自己是否得救。這位姊妹聽宋尚節博士講道,深受感動,且切實痛悔,離開某種罪惡。她原為教會的人,嫁與一個同是教會的人,成為他的妾。她後來切切痛悔,帶同自己的孩子離開丈夫。她初時在元朗某小學當教員,及後到婆羅洲傳得救的福音。她在那兒宣教,已有許多年了,後來在那裏離世。

我們教會沒有正式差派人出外傳道,但並非沒有弟兄姊妹到國外當宣教士。曾有姊妹到婆羅洲與那位姊妹同工,及後轉到馬來西亞工作(現今西馬的部分);也有別的姊妹到新加坡宣教。這些都是佈道的工作。

有人認為,「差傳」往往變成「差錢」;教會鼓吹宣教,許多時都有信心認捐,可是,有時雖有金錢的供應,卻沒有人奉差遣。一次,有一位差傳的大人物(本身也是傳道人),與我有些談話,我表示,在捐錢支持宣教工作上,我們教會已幹了好幾十年了。由一九三○年代起,我們已開始支持向猶太人167宣教的工作。按記憶,我們當初撥款資助五個向猶太人工作的團體,現今則只剩下三個;然而,我們不能因而說我們已能好好地把福音傳開。我們教會曾經有人提出一個理念,我在年青時已有聽聞。那是「一領一」──每個信徒一年領一人信主。有人說若按此實行,不用許多年,全中國便有四萬萬人信主。當然,這只是個想像的說法;一人領一人信主的理念,未必能順利實行。無論如何,這理念有點好處,因為每個基督徒得鼓勵或受吸引去傳福音,而每一個基督徒是應該傳福音的。傳福音佔了我們教會工作的一大部分,每人所能做的都盡力而為。我們不一定在堂內傳講,而是各人在與別人接觸的時候,可以把福音傳開。

建立信徒的工作

我們的工作還包括在教會裏互相建立。我們並不單單把福音傳開,還要讓那些信主的人堅穩地站立,有聖潔的心志和追求;又鼓勵他們追求屬靈的事,不做屬肉體或屬世的,卻要做屬天的基督徒。

倘若你得一人信主,卻流失一人,有何得益?又或得回來的人在教會搞出許多罪惡的事情,弄至教會無日安寧,那有何好處?自從大陸經濟開放,基督徒的人數膨脹起來,猶如雨後春筍。據估計基督徒的人數有三千至五千萬之多。一九三七年中國抗戰之前,只有四、五十萬人信主(這是按本人所知的粗略估計),也有人說是七十萬;忽然間,有幾千萬人信主。可是,在這龐大的數字背後卻出現不少問題。據知,168有自稱為傳道人的,向人宣講這樣的道理:人若下到水中,神就賜人一艘天船,載人到天堂去,結果有好幾人因此在河裏溺斃,其中只有一人獲救。此外又有其他古怪的道理散播,也有人對耶穌是誰毫無所知;他們的信都是基於種種緣故:有人可能因身體有病得醫治;又或本身或家人被鬼附而得解脫(可能透過基督徒的祈禱),但他們對耶穌本身全不認識。有人甚至在某處安放一個寫上耶穌之名的牌子,向此跪拜!試問:即使有幾千萬人信主,若然佔了半數都有上述種種的情況,這又有何益處呢?

中國現時人口達十數億,每年嬰兒出生率當然相應增加。雖然政府管制嬰兒的出生,但每年出生數目也有千多萬。若說鑑於這驚人的數字,非要傳福音不可!儘管努力傳福音,即使每年得人五百萬,也遠遠追不上那出生率;即使有許多人信主,若然信的人都是那麼差劣,只會使主的名蒙羞,拖累教會,使教會軟弱無力。信主人數雖多,那又有何好處?所以教會必須有好的建立和造就。

我們的教會也不例外。並非說我們特別看重這點,而是因為聖經是如此教導的,每處教會也應看重這點。教會並非只在得人,還要讓信徒得着上好的栽培和建立,好能站穩,持守主道,並且眾人能彼此一心行主的道。我們教會要傳福音,但也要關顧內部的需要。

我們以往有人甚為看重傳福音,到了一個地步,認為教會一切工作都只為了傳福音;每堂聚會都只講福音。有傳道人曾公然表示,主日講道必須全然是福音性的。這亦很難怪他,因169為他屬靈的視野可能只囿於這一方面,對別的方面則不太重視;有時因着所領受的恩賜是局限於傳福音,使得內心只記掛沉淪的人,這亦無可厚非。他若然有機會在遠東廣播公司錄音,可以一邊傳福音,一邊流淚。由於他是有傳福音恩賜的人,不期然整個心靈都投向福音工作,便側重了這一方面。

有一位我所熟悉的佈道家,領多人歸主。有一次,他在我們當中講道(那時我們還在大埔道聚會),聚會完了,他跟我有點交通,他認為每主日單單傳福音便已足夠,別的就不用說了;因耶穌基督說過,要為那一百隻羊中失掉的一隻,撇下其他的九十九隻,尋找這失喪的一隻;因此他認為應該專門尋找那些未得救的人,把其他「九十九隻」撇下。事實上,耶穌所講那個只是比喻而已,我們不能把比喻中每一點都拿來作教訓,不過取出其中一個要點來講某個道理。彼得前書五章有話說,那些作長老的,務要牧養神的羣羊;誰說要把羣羊丟在曠野!

盼望我們的同工或其他弟兄姊妹不要只顧傳福音,彷彿在說:「這裏有那麼多人聚集,為何只顧講別的,卻不傳福音?已經有多個星期沒有講福音了,理應每堂都講福音;每堂都講十字架;每堂都講地獄!」我們的教會不能如此。我們教會的工作是要傳福音,亦要建立基督的身體,把教會建立起來,潔淨教會,使她剛強,能夠堅穩地站立,奔跑屬靈的路。祈求主給我們看見:我們教會要做的,實際也是其他教會所應做的。

有人以為基督徒能夠當宣教士,就能攀上最高層面;靈命踏上高峰。事實上,這並不是必然的。有人(他的教會170跟我很相熟)就是抱着這看法。這個教會有領導人因閱讀某西教士的著作,很受吸引。該宣教士在書中描寫其宣教的種種事情,其中不乏許多刺激感人的情節,確見神許多恩典。該宣教士能夠寫書描述其宣教工作,看起來很是不錯。這教會後來有機會接觸書中的宣教士,並且請他出任牧師,負責該教會的牧養工作。可是,能夠當宣教士並不表示就能達至靈性的高峰。這位從外地宣教回來當牧師的宣教士,有不少地方令人不滿,令該教會甚感為難,及後當這牧師離去後,那教會才鬆一口氣。

能夠傳福音、能夠撇下一切赴外地宣教,或能夠準備有大犧牲來當宣教士,都不表示靈性就因而提升,攀上高峰,這並非必然的情況。還有一點要弄清楚的:能夠傳福音的人,未必能夠帶領和造就教會,而他本身的靈性也未必一定攀上高峰。在工作而言,他能夠傳福音,但在帶領教會方面,他未必能夠勝任。他也許能夠說關乎造就基督徒的話,但不能實際使信徒走上屬靈的路。恩賜原有分別(保羅是這樣說的)──有傳福音的、有教師和牧師或教牧;這是兩個顯然不同的恩賜。有人兼具兩種恩賜,但許多時是:有人在這一個恩賜上較強,但在另一個恩賜上較弱;亦有人只有一個恩賜,沒有另一個。

培靈研經大會舉行了許多年。有主的僕人(亦是大會發起人之一)主領第一屆的聚會,而且一連擔任七屆講員。培靈研經大會舉辦了逾半個世紀,卻未有傳道人打破他這個紀錄。他的講道使多人蒙恩。本人有一親戚就讀他所任教的聖經學院。據他所說,在上這位傳道人的課時,有時聽得入神,不期然就171放下手裏的筆記。他是神十分重用的傳道人。那時,有人見他甚蒙神使用,於是請他主領佈道會。這個佈道會在現今旺角堂(即以往的英華書院)的球場舉行。有位在別處教會聚會的長者,就在附近居住,他是個很有追求心志的基督徒,在培靈研經大會中非常蒙恩。他知道在那裏有佈道會舉行,於是約了些肢體,用禱告支持佈道會。本人也加入這禱告行列。從開始講道,我們幾個人便一直為佈道會祈禱,直至結束。當講道完了,講員呼籲人決志,但決志者寥寥無幾。究竟問題出在甚麼地方?是在籌備的人身上──他們以為這位很有教牧恩賜的傳道人,一定能夠講福音;事實上,這並非必然的。

另有一位佈道家,一九二七年開始在香港講道。他最初在廣州主領第一屆培靈研經大會,後來屢次來香港講道,及後在香港定居,並在這裏創立一處聚會的地方。他是有傳福音的恩賜。他說過要把那「九十九隻羊」撇在曠野,尋找那失落的「一隻」,所以他認為傳福音是為首的,彷彿在說教會的人並不重要。他的太太跟我相當稔熟,一次在他們聚會的地方,我跟他太太坐在堂後的一個地方,他則準備講道。他太太對我說:「若要講培靈聚會,找某某牧師好了,就如那一連講了七屆培靈會的傳道人,至於佈道會,找我的丈夫好了。」她認為兩個恩賜各有不同,這的確是事實。

傳福音和造就教會是兩回事。回想我第一次往菲律賓,那時因為有人在那裏已安排夏令會的聚會,邀請我前去主領。當時,全菲的青年夏令會已過,但籌辦者特意介紹我前去主講,於是他們加開一個令會。第一晚我才知道那是福音性172的青年夏令會,心想若一早知道,必然拒絕他們的邀請,因本人並非有這方面的恩賜,但事情既已安排,便只好接受。還有些道理在此不談了,但想帶出一點:兩種恩賜是有分別的,有時卻未必有很明顯的分別;主有時會用有傳福音恩賜的人講培靈的道理,或用有教牧恩賜的人佈道。

教會並不單純傳福音,也要有造就弟兄姊妹的工作,並要有這方面恩賜的人作帶領,做這方面的工作。若找來一個有傳福音恩賜的人擔任此工作,就不太適合了,恐怕所給予的幫助不大。教會除了傳福音的工作,還必須有建立和造就的工作。我們並不僅僅傳福音,也非只有傳福音的恩賜才行;教會的生活並不只有傳福音的生活,也要包含建立聖徒。

以弗所書所突顯的主幹

整體教會建立起來是一回事,個別信徒的建立,也是很要緊的。我們這次主要看的,是個別信徒的建立,這是教會的工作。教會建立基督徒,要達到怎樣的目標?保羅在以弗所書突顯一條主幹,表明基督徒的追求或建立,便是依循這條幹線前進的。它帶你到那裏,你就必須達到那裏。然而,幹線中也有其他支線,好像信徒各方面的生活:凡事謙卑、溫柔、和平、寬容,忍耐等一類;愛惜光陰;偷竊的不要再偷,要用勞力作工,有餘就可分給缺乏的人;污穢的言語一句都不可出口;污穢的事情與那些貪婪的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等等,這些都是細節的事情,關乎個人的,保羅並沒有忽略,而他所着重的主幹,對於造就教會並使之建立起來,更是必須的。

173

讓我們看看這條主幹:

「因此,我在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他得名。)求他按着他豐盛的榮耀,藉着他的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弗三14~19

基督徒個別的追求,究竟要進到怎樣的地步?有否在今生看為是追求的頂點?以弗所書這裏給我們看見是有的──第十九節說:「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

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

對於神本身,以弗所書說到豐盛、豐富,以及無限的豐盛、無限的豐富。神本身一切所充滿的────是人所不能述說得來的!祂有無限的豐滿,但此處是說「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我們有否想過主盼望我們到達這地步?這並非過份的說法;聖經清清楚楚地這樣指示我們,就是要我們進到這地步,要我們每一個都有神那豐盛的生命,被神的豐盛所充滿。如果生命是豐滿的,就能隨時流露出來。神願意我們有這樣的生命。

從前,在香港初有復興之時,有佈道家鼓勵人買一部釘裝較堅固的聖經,又鼓勵人在讀聖經時寫下感想心得,但另有神的僕人對此不表認同,認為應該保持聖經乾乾淨淨,免174得分心,如有感想可另紙寫上。那佈道家在自己的聖經上寫了許多感想和心得,又表示有三百條無須預備、隨時可供講道的題目。有另一位蒙神使用的僕人,則自言有二百多條不用預備的講道題目。那麼,請問你又有多少條呢?如此就表示豐滿嗎?豐滿並不單純如此(我並非批評他們);神的豐滿是川流不息的,是一直奔流的水,並非僅僅給人盛滿一池水。你的生命要是豐滿,總會流露出來。主豐盛的生命不單在教授聖經時才表現出來,還在生活方面溢流出來。

我們的《音訊》曾經刊登美姑娘的信件。這些信原是沒有署名的。一九三五年她把信件交給我,那幾篇英文稿均沒有署名(她沒有出名,但我知道是她寫的)。第一篇是講主的生命,未知弟兄姊妹還記得否?她說自己多有失敗,但又漸漸認識主的生命。主在我們裏面的生命並非只有點滴,而是湧流不息的。當你要做甚麼事情,自覺無能為力,但在起步以後,就發現有生命的力量可以活出。美姑娘最後一次回來,身體很孱弱,那時天氣開始轉熱,她受不了香港那熬人的夏天,更形容香港的熱天好像魔鬼一般,可想像她是十分難受的。她的身體還有其他疾病,但她沒有怎樣提說。我猜想,她可能有一種神經衰弱的病,還有胃潰瘍以及其他種類的病。她的氣管難以適應香港的天氣,有時睡至夜深,幾近窒息。她很難適應東方的氣候。可是,從她一些信件得知,當她最後回來,所作的工不知凡幾──具體地看見生命在那裏;當她要作工,身體裏的生命就活現出來,及至到了一個時候,當她不能再作工,便回國去了。

175

主的生命、主的豐盛非常實在。因有主本身在我們裏面居住!我們若不攔阻祂,祂的豐盛就變成我們可運用出來的豐盛。聖經此處很明確說出: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誰?你們!就是看此信的人;今時我們這些看此信的人同樣可以被神充滿。喜樂堂的工作、我們教會的工作,尤其對基督徒的工作,應該以這個為最終目標,要進到這個地步。

先決條件就是我們自己先達到這目標。試問,我們本身認識主的豐盛有多少?會否「看見」主多方面的豐富和總體的豐富,以至整個人彷彿拜倒在神面前?假如自己未能看見,怎能享用神的豐盛?又怎樣可以告訴別人呢?我們的工作、教會的工作包含這一點。這條是總路線,是眾路線的終點。這決非一下子或一、兩星期以至一、兩年內可以達到的,但我們應朝着這目標前進。我們有達不到的,承認自己未達到,並努力追求。聖經向我們有此顯示,就表明是可行的,決不僅僅像陳列品般擺放出來,用以吸引我們;那是實實在在可以達到的目標。保羅就是個標本,告訴我們這目標是可以達到的。從他的書信如以弗所書和腓立比書,就知道這目標在他身上是實實在在可達到的;既然在他身上是可行的,在我們身上亦然。雅各書有話說,以利亞與我們是同樣性情的人,他懇切禱告,求神不降雨,雨就三年零六個月沒有下在地上;當他懇切祈禱,雨就降下。那並非說以利亞是個非凡的人,他與我們一樣。他可以如此祈禱蒙神答允,我們亦然,因彼此有同一性情。保羅與我們的性情一樣,同是罪人,卻還甚於我們──是罪人中的罪魁。如果他能得着神的豐滿來充滿他,我們亦然。你懷疑176保羅可有得着這個充滿嗎?若他沒有得着,是不可能說出這樣的話來;他既然說出這話,就表示他是如此經歷神的充滿。

按着祂豐盛的榮耀

究竟我們當如何起步、如何奔跑這條路?那步驟又是怎樣的呢?這處告訴我們怎樣開始:保羅祈禱──我們可以為自己,亦為別人祈禱──求父「按着他豐盛的榮耀」(出自弗三16)來施恩給我們。首先,我們要認定神是豐盛的。祂有許多好處,都稱為「榮耀」;也可反過來看,祂有榮耀的豐盛──其豐盛是非常有榮耀的,求神按着祂的所有向我們施恩。

從前那所向披靡、聞名遐邇的亞歷山大大帝(約於主前三百年,是馬其頓王),是非常驍勇善戰的斯巴達人,在歐洲行軍所取得的勝利,像閃電一般,橫掃多個地方。當然,猶大的巴勒斯坦也在其版圖內。據說,有一次,有人向大帝索錢,大帝即吩咐司庫給他,那人於是開了一個數目,但司庫未敢付這筆款項,因數額龐大,當他向大帝稟報那筆巨款,大帝竟然說:「由他吧!他既然向我要求這麼多,必然認為我坐擁甚豐!」亞歷山大大帝既然腰纏萬貫,就無懼付出。神既有豐盛的榮耀,我們大可切實地放量祈求,並可以相信祂是聽祈禱的。我們越是放量祈求,神就越喜歡,因表明我們承認祂的豐盛,這也是對祂的尊重。保羅為以弗所信徒祈求,我們也可為自己並別的信徒祈求。在祈禱會上,我們可以這樣為自己以及為別的信徒祈禱。聖經清楚顯出是可以這樣求的,也表明神願意聽如此的禱告,我們因而可放膽祈求。

177

藉着祂的靈

「藉着祂的靈」──祈求神經由祂的聖靈來作。若然藉着天使來作,我們會懷疑能否成功;但藉着聖靈──神的靈,即神親身來成就,親自進入我們裏面,又住在其中。祂能夠做很大的事,其大無法測度;無論何等的大事,祂都能應付裕如。看看整個宇宙吧!是那麼浩瀚偉大,祂竟能將之隨意轉動!現今按我們所知,這個宇宙廣袤無垠,那些星系以億數計算,所有星系彷彿經過大爆炸般分散各處。有人推測那麼多的星球都是朝某一方向進發(此說有待證實),但神能使眾星球以一定的軌道行走。單說我們身處的星系,就顯出有無比大能推動着它們運行。神可以使整個宇宙如此運行,可想其能力之厲害!這是神在物質界彰顯的能力。又如原子能,蘊藏巨大能力,只要少許原子被釋放出來,就能產生不得了的能量;由此可想到這位神,祂的大能確是不得了的。現今,神的靈住在我們裏面,那麼,我們整個人會否炸至體無完膚?可以的,甚至可以把原子化為烏有,其能力確是無可比擬的!然而,祂在我們裏面有其作工的條件。求豐盛榮耀的神,藉着祂的靈來作──可以在我們裏面做非常大的工,這是十分可行的;神的豐盛充滿我們,這是可以實現的事實!

神作工是有步驟的。保羅求神經由祂的靈──首先「叫你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人若得救,裏面有一個新造的人;祂叫這個人剛強起來,然後產生一種信心,就是第十七節所言:「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裏。」人若得救了,確有基督住在心裏,然而,生活起來的時候,卻未必有基督住在178心裏,未必讓基督作主(對此,各人知道一己之情況);現今就是求神藉着祂的靈,叫我們裏面的人強起來,因而產生一種信心;這信心能使基督住在我們心裏。以往得救之時基督住在心裏,是在某一層面上,這是真實的;但現今主在另一層面上、在另一關係中住在我們心裏;可以說,透過如此的關係,在生活上就能真真正正讓基督在我們心裏作主,在心裏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這樣,基督住在我們心裏,就使我們的愛心有根有基。這愛心並不是兒戲的,乃是紮實、基礎穩健,而又很實在的。當我們到達這地步,有了愛心,就能體會和領會主的愛──「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弗三18~19上)然後,神一切所充滿的,就能充滿我們。

何等長闊高深

我們要認真領會主那麼大的愛──長闊高深。事實上,「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一句,在原文中只說「那是何等長闊高深」。當然,若說那特別指到長闊高深的愛,是沒有錯的,但也可指主本身是長闊高深的,以及祂的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你本身若有那愛的生活和實際,就能更多領會主的愛、認識主的愛。當你領會主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祂愛我竟到如此地步,怎會不把祂所有的都給我呢?這樣,你就能放膽相信。我們求吧!使我們心裏的力量或裏面的人剛強起來,從而產生一份信心,使基督因信住在我們心裏,179如此我們就能夠愛,又明白愛。當你自己能經歷,就能更多明白;當你經歷某種苦難,就能明白主在十字架上的痛苦。

從前,我們有一位姊妹,所遭遇的相當悲酸。她的骨節出了問題,手指變形,及後因某種病進了政府醫院,接受手術,手術完成後便出院。有一次她提及那次的經歷,她表示:「雖然頭痛難耐,但想到主戴荊棘冠冕,豈不更痛嗎?雖然我的手痛楚難忍,但想到主的手被釘穿,豈不更痛苦嗎?」她由自己的痛,更多領會到主的痛。她表示這樣想的時候,不期然就忘卻自己的痛苦。這是神幫助她的一個方法。這裏引出一個事實:當你本身受苦,就能懂得別人受苦的滋味;同樣,當你能夠愛、懂得愛,就能明白主的愛。

有時,為人父母心底對子女那份愛,是無法形容出來的。又比方在冷天,有地方的溫度降至攝氏七度,也有地方更寒冷,那兒的人嘗到寒冷的滋味;試問,在這情況下,能否想到香港的炎夏是怎樣的滋味?即或想到,那只是頭腦上的吧!在真正嚴寒的時候,是無法體會炎熱是怎樣的一回事;相反,在酷熱的天氣下亦無法體會寒冷時的感受,因為我們這些人根本就是如此的無用!假如有人現在是三十歲,若不計首四年(在幼稚階段未能有深刻感受),那也已經度過二十六個寒暑,但對酷熱和嚴寒仍無法有所體會;不過當你身處其中,就立時有所體會了。對於主的愛、主的苦難,當我們嘗到那愛,心中有主的愛,我們才能體會,並且漸漸認識那長闊高深,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接着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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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條幹線

教會得造就和建立,是有這個目標。我想許多人對此並不認識。保羅在以弗所書有這主幹的看法,至於細節的事情則由第四章開始講說;但在這條幹線之前,還有一條幹線(仍然是祈禱)──眾支線都是由此而出。那是由第一章十七節開始:「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這是認識的第一步;第二、「並且照明你們心中的眼睛,使你們知道他的恩召有何等指望」;第三、「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第四、「並知道他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顯的能力是何等浩大,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裏復活,叫他在天上坐在自己的右邊⋯⋯」。

原來這條幹線是為首的:求主給我們先「看見」──求神將賜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我們,叫我們能看見神。除了這看見,還有三件事。你也許說那三件事連解釋也不曉得!就如「他在聖徒中得的基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一般註釋書對這句的解說,都是馬虎了事。你看我們是否還有許多事情要追求呢?連字面的意思也應付不來!我們不能說聖經的道繙來覆去,不出某個範圍。從前有弟兄簡化聖經的道,以「信而順服」這一首聖詩(頌主聖歌255首)來概括神的道。事實上,聖經絕非那樣簡單!不要以為聖經許多道理已聽過了,都認識了,但事實並非如此簡單;有時我們就連聖經字面的意思也不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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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而言之,求主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真知道祂或真認識祂。按中文而言是「認識」──認識蒙召有何等盼望,就是那前面的盼望。說到那盼望,聖經是說「何等」的盼望,此處就有極大的豐富可以說的了。若問「盼望」甚麼?這就表明我們一無所知。這個將來的「盼望」很有講究啊!這些都是我們可以尋求認識的。此外,還有第四件(可能是我們較易明白的),就是說祂向我們這信的人所運行的大能大力是何等厲害。我們對此有所看見,然後按剛才所說的幹線追求。我們必須先要有所看見──求主給我們看見,所以教會的工作就是引導和幫助個別的信徒走這樣的路,在個人方面有這樣的追求。

教會的整體

至於教會整體又如何?以弗所書四章十一節起有這方面的教導:「他(耶穌基督)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這些都是有恩賜的人),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每個聖徒都有職分的;然後是「建立基督的身體(即教會),直等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眾人都認識、遵行和持守真道;並且「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這似乎說到個人方面,但亦是說到全體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長大成人;因此「使我們不再作小孩子,中了人的詭計和欺騙的法術,被一切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就隨從各樣的異端」;然後第十五節:「惟用愛心說誠實話」──信徒之間用愛心講真實的話;182「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凡事」即各方面,個人和教會整體在各方面長進,但不在基督以外;一方面長進,另一方面則連於元首基督;「全身(即每一個人)都靠祂(基督)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着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即教會)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整體而言,要達到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教會是基督的身體,要使之長成,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整體來說,這裏都有講及,但當我們個人有追求,行得好,整體上相互間都有幫助;各人有自己的恩賜,可以運用來幫助人,其中需要有愛心;若沒有愛心,就無法幫助別人,即便幫助,也不能做到,所以要用愛心說誠實話。教會在各樣事情、每一方面都連於基督來長進,或說「長進以入於基督裏」,讓基督有更多、更深的得着,如此,教會的情形就會很理想。

有如此理想的教會嗎?有的,至少我們看見使徒行傳第二章所描述的教會,就是這般理想。那時,教會剛剛誕生,結構和諧,各人全然無私,凡物公用。他們能夠天天一起聚會、擘餅、祈禱,並作見證,得救的人數天天加增;那時的教會正是如此。以往教會能有這樣美好的光景,今日亦然,不過,在末世的日子,教會確有很多困難;每處教會都有本身的難處,不能盡言。有些教會要面對內部一些極大的難處,另有一些教會執事之間吵架,繼而以拳頭相向,甚至從堂內打架到堂外!我們又豈敢論斷別人呢!我們也許未必以拳頭對峙,卻在183心裏彼此懷怨,互相對抗。我們務要小心啊!所以我們要追求,能以在愛裏互相建立。

教會的工作對內的有個人方面,也有整體方面;以弗所書對這兩方面都有教導,我們因而知道該怎樣行。

□ 講者:胡恩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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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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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在一九九二年的講述──關乎教會名稱和行事的一些看法

「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2~6

「弟兄們,我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分黨,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因為革來氏家裏的人曾對我題起弟兄們來,說你們中間有分爭。我的意思就是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基督是分開的麼?保羅為你們釘了十字架麼?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麼?」(林前一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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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說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位。身體是指耶穌基督那屬靈的身體,就是教會;基督是頭、是元首,教會是身體,而我們每個人是身上的一個肢體,或一個器官,但我們並非分開的。從橫面看,全世界得救的人都是在基督的那一個身體裏面;不是很多個身體,而是只有一個。從縱線看,古今將來所有得救的人都是在這身體內。這樣,身體就不是平面而是立體的,你也可以幻想是一個球體;由古至今所有得救的人都是在這個身體裏面,現今由香港至各地所有得救的人也都是在同一個身體裏面。

屬世的行徑

所以保羅在哥林多前書責備哥林多的教會,因為他們分黨──有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有人說我是屬亞波羅的,有人說我是屬磯法(彼得)的,又有人說我是屬基督的;分門別類,結黨紛爭,好像希臘人為着智慧、學問、知識而分派。希臘出了不只一個哲學家,這人說我是甚麼派別,那人又說自己是那一派的。希臘哲學家有這麼多的派別,內裏實際就是屬肉體的結黨紛爭,要自己高過別人。而教會中有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有人還要高人一等,說我是屬基督的,這樣說也是錯的。保羅責備他們骨子裏是屬肉體,在基督裏為嬰孩。這班人不長進,竟然有這些屬肉體的行為,而且,還有一個屬肉體的心,就是看主的道如同人間的智慧知識一般,用來作分派的根據,所以保羅就責備他們像希臘人──以哲學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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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迥異於世間智慧

耶穌基督的道不是屬人的智慧,不是人間屬肉體的知識,不可以把它這樣分門別類。基督十字架的道在希臘人眼中是愚拙的,在猶太人看來是絆腳石。神是特意使主耶穌基督沒有佳形美容,特意使祂死在十字架上像最壞的人一般;你不能以屬世的眼光、屬世的動機、屬肉體的行為來誇耶穌基督,我們講福音根本不是講人間的智慧。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希特拉當權,他要使德國強起來,要打倒英美,打倒蘇聯。他的戰略、練兵等等採用新方法;他有點聰明,當時他建立了第五縱隊,也許他這樣想:「你們的是橫的,我與你們的全然不同,我的是縱的。」他的第五縱隊可能是特務,總之與眾不同。

喜樂福音堂的名稱

耶穌基督、神的道、十字架的道理就非一般世界的看法。在這裏有一些原則我們現今要留意和實行,尤其是我們接納的弟兄姊妹這麼多,而且現今我們有這麼多間堂,恐怕有人不知道,以為我們與其他教會的看法一樣,稱自己是甚麼會、甚麼堂;雖然未必是要分門別類來爭強,但有些這樣的名稱,看起來多少有些把基督的身體劃分起來,類似哥林多教會般。固然,他們有些稱為甚麼會是因強調特別的道理;這樣也好,讓我們一看就知道誰是靈恩派或甚麼派,可以有所識別。但一般來說,這樣的名稱是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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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說:「基督豈是分開的麼⋯⋯你們是奉保羅的名受了洗麼?」不是的,乃是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也是奉父子聖靈三一神的名受洗,歸於三一神。洗禮不是使人成為某某會的教友或會員。保羅特意沒有給哥林多人施洗,他說:「我只是給司提反一家的人施洗,或許還有別人,我不記得了(意即不多),我奉差遣不是為施洗,是為傳主的福音,傳主的十字架。」你若是由喜樂福音堂給你行洗禮,你不是受洗歸入喜樂福音教會;我們不稱教會。「會」就是結合起來的那班人,我們沒有特別一個會,只有古往今來世界萬國的那個教會,那個身體;受浸是歸於主的名下,在祂的身體裏面。身體只有一個,不是在身體那處又有一些「會」的分別,「會」的名稱。

若有人問:「你是那個教會的?」「我是喜樂福音堂的,或說是喜樂會的。」你不應這樣回答。喜樂福音堂不是會名,會是指那班人,喜樂福音堂是指那建築物。在觀塘、彩虹、長沙灣、紅磡、元朗,都有稱為喜樂福音堂的,都是指那聚會地方的名稱,所以我們沒有特別的教會名稱。若別人問你是那間教會的,你回答說:「我是在喜樂福音堂聚會的」便是了。

「地方教會」

但是教會,普通稱為宇宙性(Universal)教會,或是普及教會,或別的名稱,是唯一的教會。我們歸入教會,就是歸入這唯一的教會,沒有另外一個會名。那麼,這處是不是教會呢?我們是教會,就是那大教會的一部分。有人說,哥林多前書一章二節:「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所講的教會不是190宇宙性的教會,乃是在哥林多的教會。所以有些學者就說「教會」這個詞(不論是英文或希臘文原文)有幾個用法,一個用法是指這普及的教會──基督唯一的身體;另一個用法是指一個地方,有一班人,他們一同聚會、聯合起來(即地方教會);兩個講法都是用「教會」這同一個詞。我們要注意「在哥林多神的教會」的稱呼不是哥林多教會,乃是那宇宙性教會在哥林多伸展出來的部分,就如摶麵粉時濕了的麵粉黏作一團,或搓成一個餅的模樣,也可以在某處拉出像手指形狀的麵粉團,又可以拉出別些形狀來。拉出來的每一份都是叫麵粉團,都是叫麵粉。是否因為它較少,你用「麵粉」兩個字,和那團「麵粉」的「麵粉」兩個字的性質就不同呢?當然不是。又以樹木為例:「榕樹」有鬚,你鋸下一枝,托着走路,有人問你那是甚麼樹?「榕樹。」「那麼,那棵大樹呢?」「也是榕樹,都是一樣的。」「在哥林多的教會」其實不是指另一個「地方教會」概念,仍然是那大教會,就如伸出來的一根指頭吧了。

有人強調「教會」這個詞的另一面意思,他們說:「『地方教會』是以地方作單位:帖撒羅尼迦的,以弗所的,歌羅西的,這些是地方教會。」由此就講出許多道理來,認為在以弗所的,就只有以弗所教會一個單位,即使你多開一個,都是以弗所教會,都在那裏因為一體而合一;故此一個地方只可以有一個地方教會。

這樣的講法就是認為凡有名稱的就不是教會,不論你的名稱是為你的組織(例如長老會)、禮儀(如浸禮)或是偉大人物(如衞斯理)。無論怎樣,一有名稱就不是地方教會,因191為那只是一部分,不能稱為教會;能稱為地方教會的就只有沒有名稱的,單單一個,只有那個,其他的就不是教會了。所以若真要過教會生活,就要到他們那裏去。他們認為在他們那個教會之外的,都是宗派,宗派就是罪。哥林多前書定這是罪,因此不要惹上「宗派」。

其實我們是那宇宙性唯一的教會的一部分而已。雖然我們不是與那些某某會聯起來,有組織上的聯繫,但我們與他們的實質都是一個。他們是肢體,而他們也是教會,只是他們多一個名稱吧了。他們受洗不單是受洗歸於那個教會,同是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洗,雖然在實行上似乎是受洗屬於某某會,但他們仍是教會的一部分,不必認為沒有名稱的才不是宗派,有教會名稱的就是宗派,就是分門結黨,而要求人為着「合一」的理由,脫離有名稱的地方,轉到沒有名稱的地方去。其實這種看法是忽略了有名稱的地方仍可以有教會的實質在其中,因為耶穌基督說:「若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我必定在他們中間。」(參太一八20

不合真理的做法

我們沒有這個名稱,但若我們當中有人到別的地方去,或在香港要轉到某某會,要求我們寫介紹信,我便這樣答覆:「我們向來不寫介紹信的,我們可以寫浸禮證明書,證明你何時受浸禮。」因為不想介紹別人進入某某會的名稱之下,作某某會的會友,雖然他裏面有教會的內容,但加上了這名稱,是我們所不要的。我們自己不稱為甚麼會,怎可以介紹別人進192某某會呢?所以我們沒有這種介紹,也因此不希望弟兄姊妹在神學院畢業後,或認真追求到一定程度,要去某某會作傳道人。若需要我們寫介紹信,我們不介紹;不應該是某某會,總是基督的身體、基督的教會就夠了,不再加上一個名稱──雖然他們的內容多時都是為主,聚會為主,不是為他們的名稱來聚會,是有教會的實質在裏面。我們不像一些人認為:「他們純粹是宗派,完全不是教會,所以是萬惡的。你若不在我們這沒有宗派的教會聚會,你出了去,連碰也不要碰他們,甚至寧可不聚會。」他們有教會內容,他們的聚會都是敬拜主,都是宣講聖經,仍然有教會的性質在其中,不過加多了那名稱。我們認為這樣做是不對的,正如保羅沒說哥林多教會不是教會,雖然他們加多了一個名字,成為這麼多派;但保羅沒說他們因此就不是教會,不過說在教會中不應這樣分門別類,有這樣的名稱。

合一的困難

至於說要怎樣才合一呢?視宗派為萬惡的人說:「我們才是合一的,沒有分門別類、沒有名稱;你們若要合一的就來我們這裏合一,來我們這裏才是合一。」但他們分裂又分裂,內容有問題,甚至道理有問題,分裂得很厲害;所以有傳道人在他們當中走出來,有一次他在香港說他們以往所謂無宗派的,現在沒有人能講合一,也無人敢講,因為他們在香港的有香港的分裂,他們自己的教會也鬧分裂,有一部分脫離另一部分,自行聚會,留下來的後來又分;在台北的也是這樣分193裂,在印尼、菲律賓、新加坡的也是這樣分裂,美國的也是如此。單單沒有名稱這樣的合一不是真合一,所以我們不走那條路,不是用「喜樂福音堂」來標榜合一、講合一;我們不是以沒有會名的特色來見證教會的合一。我們說我們是教會的一部分,其他某某會,他們的內容仍然是教會,都是那個宇宙性的教會的一部分;他們加了一個名稱,而我們卻不要加上。

聖經沒有「入會」的主張

在外國,不只一個人到別處地方聚會時,別人就看:「這基督徒不錯,可以來教主日學,或作執事等等;但是你要加入我們的會籍,否則我們不便讓你教主日學。」這樣,我們在外地的弟兄姊妹便要考慮是否要加入某某會,取得會籍呢?當然不要。若他們肯同意我們在那裏教主日學,我們就教;如不同意,難道我們沒有地方事奉主嗎?第一,我們可以做禱告工作;第二,我們可以傳福音。若我們傳福音得人歸主,就可以帶領初信者查經,這樣未嘗不可以服事主。即使在他們當中聚會,他們有甚麼需要,我們也可以幫忙。有人需要安慰,我們可以安慰;或有人家裏夫妻兩人都要上班,剩下小孩子沒有人照顧,我們可以服事他們,幫忙照料小孩子,這些都是事奉之一。不一定要加入某某會,聖經沒有這樣的主張。若有人反問我們:「在喜樂堂,你也要登記我們的資料,如姓名、籍貫、年歲、受浸年分等,這豈不也是加入喜樂堂那個會嗎?」不是的,只是我們要有一些資料,知道那些人是經常在此聚會,194且是已經得救的,以便聯絡(譬如我們在一些特別聚會,專為這些人而設),若沒有資料就難以聯絡通訊了。

我們不是要求大家加入喜樂堂的會,根本沒有喜樂堂那個會,大家要認清楚;我們也不要加入甚麼會,或多加一個名字說我是基督徒,是某某會的會員,我們根本不要!不要像哥林多教會中有人說他是亞波羅派的、他是保羅派的、他是磯法派的;甚至聚會起來,他們也分門別類,其實他們都是基督徒。所以請大家認定這一點:我們不是「會」,我們是基督唯一的教會的一部分,其他的也有人是基督教會的一部分,我們不能說惟獨我們是教會,其他的不是,我們沒有這樣的立場。

有些講法聽來很刺耳──這派說自己是真教會,那派又說自己才是真教會,有些認為沒有名稱的才是真教會,又有些掛起招牌自稱「真耶穌教會」,而天主教更說傳統下來,他才是真教會(其實那傳統是有問題的);有些又說:「我們是守週六的安息日,我們才是真教會」等等。我們不要有這爭執的態度。

地方教會不過是宇宙性的教會伸展出來的

我們無所謂「地方教會」的主張,也沒有這樣的名稱,我們說地方教會其實是宇宙性的教會伸展出來的,可說是在這地方的那個宇宙性的教會。我們不要多加一個名稱,不要轉入那個名稱之下做會員,我們作傳道的也不願意做某某會的傳道人。若有人說:「沒有一間堂給我,怎樣做傳道?」195雖然沒有一間堂給你,但大街小巷很多地方可以是你的工場;你要去佈道,有鄉村、有城鎮可以給你去作,甚至逐家佈道也可以。所以即便沒有人請你做傳道,也不要緊;若真是主呼召你去傳道,總有機會的。有人聲明若要請他作傳道,必定要有一間堂。試問若保羅也是這樣,他還會四出傳道嗎?如果處處都要先植堂,才可以講道,那麼傳道人豈不要困在四堵墻裏才可以講道?在四堵墻以外就不可以講道的,那個傳道人要得嗎?要不得了!所以我們不參加某某會,不取那個會籍我們也可以事奉,不一定需要走進那些有名稱的教會,也可以作傳道。

□ 講者:胡恩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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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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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在一九九三年的講述──我們教會的體制

基督為王在生活中

「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長子名叫約珥,次子名叫亞比亞;他們在別是巴作士師。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母耳不喜悅他們說『立一個王治理我們』,他就禱告耶和華。耶和華對撒母耳說:『百姓向你說的一切話,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故此你要依從他們的話,只是當警戒他們,告訴他們將來那王怎樣管轄他們。』」(撒上八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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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用大能的手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也用大能的手帶他們經行西乃曠野(即今西奈半島)四十年。神復用大能的手領他們進入迦南,征服原居諸民,佔領他們的土地。神把這塊土地賜給他們。摩西未進入迦南便死了,繼由約書亞帶領他們。後來約書亞也離世,於是他們缺失了一位領袖。

及後士師時期,混亂非常。百姓經常得罪神,轉拜外邦人的偶像,犯各樣得罪神的行為。這些罪均清楚記在士師記上。士師記末章更以這句話作結束:「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他們在這段日子常遭到神的刑罰。因為他們背道,神便刑罰他們,往往透過外邦的勢力把他們征服、轄制。他們在受罰中顯得極苦,有時還缺乏食糧。惟他們甚麼時候呼求神,神便給他們施行拯救──臨時興起士師,帶領他們對抗敵人,或以另類形式(如參孫的例子)給他們施行拯救。他們雖回轉歸向神,惜維持不久復再背道,刑罰遂再來到,神又一次興起士師。士師記就是記述這些繙來覆去、此起彼落的失敗史實,皆因「各人任意而行」。

士師時代維持了四百多年,末後神興起了參孫。接續參孫被神使用的是撒母耳。撒母耳雖非將領之才,未能帶領他們上陣打仗;也不像參孫那種獨行俠的作風,勇勝非利士人。撒母耳乃是一個祈禱的人,他的特點是祈禱。他能夠帶領以色列人歸向神,將神的話傳給他們。過往的士師們不多見有主的話從他們口中傳給百姓,惟撒母耳自小便得神與他直接講話,他先領受然後向百姓轉述,帶領百姓歸向神。撒母耳記上七章記述最後一個士師時期,是非利士人轄制200他們四十年。撒母耳召集百姓在神面前認罪、悔改、「倒水」。(其意不明,或許是象徵在神面前倒出了自己的心。)這復興令非利士人要攻打他們,當時撒母耳獻上羊羔作「燔祭」,為他們祈禱。結果神以雷轟對付非利士人,非利士人遂敗在以色列人面前。這是士師時期之末。撒母耳又可稱為士師,只是他有別於其他士師,着重傳神的話語。撒母耳在生之年,他在百姓中間有如一位審判官,一年兩次在不同的地點教導和審判百姓。

文首所引的經文,記述撒母耳年邁,立他的兩個兒子作士師。他的兩個兒子毫不像他,因受賄賂引致許多不義不公的事發生。百姓極表不滿,遂推舉他們的長老要求撒母耳為他們立一位王,如同別國一樣。撒母耳聞之,「就不喜悅」(出自撒上八6)。(他是一個有神的心的人,他經常與神保持密切聯絡,他有主的心意。)

撒母耳雖不悅這事,但並不怒責他們(這點成為我們的楷模),他乃禱告耶和華。他不是向神請求指示該如何處理這事,因這事分明不對。他乃是向神求,惟料不到神竟讓他為百姓立王。神清楚說:「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撒上八7下)復言:「自從我領他們出埃及到如今,他們常常離棄我,事奉別神。現在他們向你所行的,是照他們素來所行的。」(撒上八8)撒母耳有神的心,神也向撒母耳表明心意,雙方是有交通的。神向撒母耳清楚說明百姓厭棄的不是他,乃是神自己。況且,這行徑已非始於今天,乃從這民族形成為國的那日已開始,百姓全不要神作他們的王,所以他們遭遇外201邦人作他們的王的慘況。他們過往的表現,就是拜其他的假神,不要神作他們的王,現今只是一種變相,拒絕撒母耳的帶領,彷似不要撒母耳作士師(或作王),其實是不要神作王。

撒母耳代表神;神的靈在他身上,神的話清楚從撒母耳口中傳給百姓。他們不要撒母耳,等如不要神。反過來說,他們素來不尊神為他們的王,遂引致厭棄撒母耳。這給我們今天一點教訓:自從有「喜樂堂」以來,神是否在我們當中作王?在這新約時候,神立一個人作我們的王──耶穌基督。新約聖經雖不說耶穌基督是教會的王,乃說是主。但「主」比「王」更大,因「主」這字非但指祂在教會中掌權,也指祂在全世界萬民中掌權,更指祂在天上、地上掌權,是以說祂是「主」。耶穌基督曾經論到祂自己是那位「主」;在四福音中祂曾向法利賽人引用神感動大衞寫的詩篇說:「主(聖父)對我(大衞)主(基督)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神對基督說,你坐在我右邊。神立基督作「主」,所以大衞說:「主對我主說」。大衞稱基督(按肉身是大衞的後裔)為主,基督比大衞更大。大衞是作王的,他明白王者所享有的地位與尊榮之實際,因他的手下絕對服從他,即或有不服者叛亂作反,神替他平定,令全國人民歸服他。大衞發施號令,百姓便得遵行,因他是王,然而他卻稱基督為主,是以我們稱基督為萬王之王。世上所有的君王,耶穌基督比他們更尊貴,祂在他們之上為王。今世之君王已所餘無幾,但最高的元首是基督,祂在一切元首之上,是他們的王。

202

在教會中,神作王,但又給一個人作王──基督。神作我們的王,也給基督作我們的王。到底在「喜樂堂」這數層樓宇裏聚會的教會,是否讓基督作王作主呢?這點大家可觀察得到!但我們不是問全教會,全教會真以基督為王,在乎我們每個人是否以基督為王。全教會不以基督為王,即不以神為王(為主)。先要問的是我們每個人──是否以基督為我們的主?「主」這字的意義甚於大衞作王的地位,高過任何人間的權柄,祂是主。這點我們認定嗎?我們是否真心服祂?祂在聖經裏給我們各種的教導,我們是否真心遵從?我們有否於相信祂的當兒就立即承認祂是王和主?把自己整個人放在祂手中?整個人從外面到裏面之最深處,並所擁有的一切均帶來歸祂,讓祂作主。

我們在很多事情上可以測試自己是否尊祂為主的。例如當別的弟兄姊妹給你一點提醒,指出你的不對,你心裏即時的反應是怎樣?反駁嗎?這無疑宣告你裏面有個王了,你自小就一直受他轄制,這個王就是你的「自我」。要是你整個人的全心、全魂、全靈屬主,當發生這些事,你必定先思索是否主要你曉得的,是否主的意思。主的意思很多時是在聖經裏。你有時禱告彷似撒母耳,一聽見就禱告。於是你好好讀聖經,看聖經怎麼說。若確定聖經也如此主張,與你心所想、所要、所尋求、所堅持的相反,你就該不顧惜自己,因這些是主的意思,故須接受順從祂,因祂是你的主。我們是否持這態度?即便接受後引致吃虧、丟臉於人前、金錢上有所203損失或失去人們對你的尊敬,你一概不理,毅然擺脫這串利害關係而順服主。

敢問我們這些信主的人,自你作基督徒後,你曾多少次放下自己的利益?容我再問一次:有沒有一人肯甘心放下呢?你作基督徒,你認識祂是你的主,你完全擺在主面前,要祂作主,從今以後你的所有,全部放在祂面前。這件事應在得救時做妥,我們曾否作過?很多時看見一些家庭生發事端,教會傳道人遂舉行甚麼專題講座,諸如婚姻問題、夫婦關係等等。我覺得無此必須,因夫婦出事,其中一方肯定沒有尊基督作王作主,要自己作主,或雙方均不以基督作主所致。倘若每個人均尊基督為主,便不會發生問題了。若有問題發生,也必有解決的辦法──大家互相提醒,或由別人提醒──基督為主。

基督為主究是怎樣的?就是各人放下己見,從聖經裏找答案。反過來,有些不行真理的人倒先引聖經,說聖經哪有這明文?要是以這種講法去維護己見,你便可以甚麼事都敢做了。例如不可吸毒,吸毒者可這麼說,聖經何來這明文?除非找到了「不可吸毒」的明文,他才不吸毒。但聖經除明文外,尚有很多的原則,吸毒者顯然犯上很多聖經原則。又例如父母教導年青的兒女,或教會職員勸勉青年人不要沾上邪情私慾的行為,(即現時在公共地方之當眼處,隨便可見男女相擁或熱吻等表現,毫不拘束,旁若無人。甚至這些表現已引進聚會裏去,或發生在基督徒的家庭裏。)這些人竟還敢問聖經哪處說不可,要求找出聖經明文,甚而說聖經哪204處有論及在公共場所不許接吻的明訓;相反,他們倒找到聖經許可「彼此親嘴問安」的明文。但這原是昔日的風俗,兼論教會中的彼此親愛,惟是在這風俗的背景中如此實行,但使徒們則提出親嘴「務要聖潔」的警告,這與私慾邪情牽不上任何關係。現今我們所看見的則是從性慾枝節出來的邪情惡慾。好比八爪魚(章魚)的爪,伸張出來,(八爪魚英文有稱魔鬼魚;有些巨型八爪魚,其爪長且有力,可把佇足岸邊的人抓下海裏去,彷似魔鬼般的勢力。)一旦給纏上,就不易脫身,遂成為牠的獵物。今天青年人彼此仿效,並不覺沒廉恥,反而動輒求取聖經明文。

若不要尊基督為主為王者,倒隨便提出這一句──聖經哪處禁止?例如有人指出:「喜樂堂」為甚麼仍維持男女分座這麼古板,聖經哪處明文教導要男女分座的?但我們也談聖經的原則,若男女混合而坐可加增敬虔,可令聽道者更專心,可更能集中整個人的心思意念聽道,我們便同意,且還要多作一點。倘若你要問聖經何處指不分座為不對?這問題之發生,顯見是為自己的觀念辯護。要問則應問正面,如此是否加增敬虔?加增愛主的心?同樣地,聖經何處指出看電影不好?但應從正面發問:看電影能增加敬虔嗎?能激勵人多愛主嗎?若答案「是」的話,則應鼓勵多看。我再說:倘要發問,當從正面發出。很多問題的產生,是由於你以前作王的那個「我」仍盤據王位,不肯讓出來。若我們真心尊主為王,不論個人、家庭、工作地方和教會的生活,便不致如斯失敗,也不會執迷不悟,堅持己見。要是我們清楚這是主的話語,雖我們正作着這205些事,或追求要作這些事,我們總得放下,並且立即向主敬禮說:「主啊,祢這樣說,好!我便轉過來。」

從前我提過一件發生在英國軍隊中的事。據說有位軍人遭到同僚的威脅,刻意侵奪他的軍職(遭受排擠者是基督徒)。這場紛爭一直在膠着狀態中,雙方遂要求上司調解。這位上司(是基督徒)聆聽完畢,就對這個基督徒下屬說:「你可否為基督的緣故讓他?」這位基督徒當聽到「為基督」時就即時立正,給他的上司行禮,隨即道:「為基督的緣故,我願不爭持。」結果怎樣則不詳了。他那種因基督的緣故而採取「立即」的態度,是我們當效法的。

美國首任總統華盛頓是位基督徒,他原接受「滴禮」的,但當他讀聖經曉得「水禮」應以「浸」的形式進行後,便吩咐他的(總統府)牧師,為他行「浸禮」,一派軍人作風──當知道後就立即服從。

我們對我們的主(我們所稱為主的)有否服從的心?是否真以祂為主為王?抑如昔日的以色列人──從出埃及以來都不以神為王。神雖為他們行過許多大能的神蹟,但他們仍不以神為王。我們是否以神為王呢?在教會中,若我們每個人都以主為主為王,主必然在教會裏施行祂的權力,顯出祂那無限大的恩典與能力在我們當中。

我們好像不多見主的大恩大能在我們當中,即便有,也只是局部的,或只在個別信徒身上顯出來。我們知道我們的教會有問題,有甚麼問題?主不在這裏作王作主。何故?就因一班信徒(每個或多數或半數)不是以主為主!新婚家庭愛懸206掛「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的金句牌,惟僅作裝飾用,並非如此遵行。婚後不到十天便相吵了。倘彼此均尊主為主,怎會吵?在美國,不少基督徒嚷離婚;或夫婦間出事;或一方尋死,何故?就因他(她)感覺喫了虧。敢問:究是主喫虧,抑他(她)喫虧?是他們的「自我」(裏面作主的那個傢伙)喫虧!要是你完全為主,那個「自我」喫虧,就由他喫虧好了。這個素來是主的仇敵。噢!是麼!「我」是主的仇敵?不信嗎?往聖經找答案吧!即從前的偶像和神對敵的、對立的;今天我們每個人的「我」,集結而成教會的「我」,是與主為敵的,所以主的工作在此受到很大的限制。

我們必須服從主。有些教會極力主張婦女在聚會中「蒙頭」,甚至在個人禱告時也「蒙頭」。他們認為這是根據聖經字面的意思而行,然而我們讀聖經曉得今天的基督徒婦女不須「蒙頭」。他們堅持他們的看法,我們要尊重,尤其尊敬他們的態度──他們覺得:聖經這樣吩咐我們便這樣遵從。過往聚會處(小羣)很蒙恩,很見主的能力在他們中間,我們雖不同意他們的一些主張,例如教會外殼性的堅持。我們認為解釋聖經不這麼樣,其中包括婦女「蒙頭」等等。何故他們的教會在過往很有主的恩,我相信是為這緣故(這點是可敬佩的)──當他們認為聖經怎麼說,便必恪守到底,不管人家如何批評反對。一九二七、二八年間,他們力力主張脫離「宗派」,凡冠上名字的教會均列為「宗派」,必須脫離,另成立一個聚會,不設會名,聚會地方也不設堂名。(我們沒有會名,「喜樂堂」純是聚會地方的名稱。)那時,有些基督徒原隸屬207於各公會(即有名稱的教會),當知道後便紛紛脫離了。據知有牧師的兒女,也忍痛地離開原有的教會,別了他們的父親。(我們當初也認同這看法,後來發現在解經上有不正確之處。)惟值得我們尊敬者則是:當他們認為是聖經的教訓,是神的話,他們便堅持到底,不管人家怎樣。

安息日會被視為異端教派,教會歷來均不與之為伍。惟他們也有令人佩服的地方。很多年前,西方婦女穿裙長及腳背,刻意不讓人睹見身體。(我有一位年老的親戚在美國長大,他告訴我們,以前美國的婦女穿五條長裙子,不純為禦寒之用,乃不想身段給人看清楚。)安息日會的創會者是位女性,她自言受啟示,得神的話,神啟示她婦女們穿的裙子要離地八吋。這在那時是件難事,但虧他們的婦女竟無異議,絕對服從。因為她們認為是神的話,就都把裙子截短了。好比今天婦女們流行穿短裙(有些短至無可再短,也敢穿到聚會裏去),穿長裙則覺很礙眼,被視為落伍的。安息日會雖是異端,但當他們認為是神的吩咐就服從了。這顆服從的心是否勝於我們?

我提出這串話,旨在引出──有人當知道是出於神的,便恪守到底,雖然他們所遵守的未必正確,但那心志倒令人敬佩。人家在錯誤的教導下尚有這顆心。如果我們今天認定所遵守的是聖經的道,有主這麼寶貝的道在手中,我們就該認真遵行才對。我們若不遵行,無疑表示我們不認識祂是主,不認識祂是我們的王;我們頗像從前的以色列人要找一個人208作王。當日神的心不喜悅,撒母耳也不喜悅。倘今天有神的心的人看見我們的光景,也同樣不喜悅。

所以我們當曉得:個人要認識基督是主,也即是王。神是我們的主,也是我們的王,我們要認真服從祂。

若你從未有過這心志,未曾以服從主作為你靈程的起點,便是一個大不對。今天當趕快在主面前下這決心!你或說,想是想過,只是作不出這個決心,覺得心靈深處仍是不很願意。這反映你認識主極不夠。這「主」字怎麼解釋?求主憐憫;求主開你的心眼;求主顯祂自己給你看見,讓你認識祂是主是王,認識祂將來是要審判眾信徒的。你今天所行的,肯否讓祂作王作主?你今天的情況祂將來必審問。

求主開我們的眼,使我們認識主,我們便全心全意讓主作我們的主。誰可把我們的心征服?我們也未能征服自己的心呢!可見我們的心何等頑與惡,簡直是魔鬼的人。惟主能征服,祂第一步藉救恩征服了我們,把祂的生命放在我們裏面,祂的聖靈也住在我們裏面,然後祂的靈擴大作工,我們的生命就長大。我們認識主多一點,主就征服我們這個萬惡的「自我」、自己並「肉體」──人性的敗壞,主能這樣作!

有一首詩曰:「只要與主說一聲,甚麼就都好。」若我們真覺自己不成,毫無辦法,不妨向主說一聲吧!你是不是從來都不向主說一聲,求主使你認識祂是主,認識祂是神,認識基督是王,使你心甘情願尊主基督為王,照神的心意而行?在個人生活中,在其他各樣的生活裏;特別在教會裏尊主為王。只要清楚是主的吩咐,便得遵祂而行。我們要照祂的意思行,要得209祂的心歡喜。就如「喜樂福音堂」的名稱,「喜樂」應譯「可悅」──神喜悅的。求主讓我們得到神的喜悅。

撒母耳不喜悅百姓要求立一個王,神也不喜悅這事。今天神也不喜悅「喜樂福音堂」要一個王,這個王就是各人的「自己」。神不僅不喜悅,甚至憎惡這事。求主憐憫我們,我們向主說一聲吧!未有此心者,求主讓你有。最後,求主使我們認識主,聖靈在我們裏面,使我們尊主為主為王。

基督為王在教會中

「對那城裏的人傳了福音,使好些人作門徒,就回路司得、以哥念、安提阿去,堅固門徒的心,勸他們恆守所信的道;又說:『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徒一四21~23

「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來。他們來了,保羅就說:『你們知道,自從我到亞西亞的日子以來,在你們中間始終為人如何,服事主,凡事謙卑,眼中流淚,又因猶太人的謀害,經歷試煉。』」「聖靈立你們作全羣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羣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或譯:救贖的)。」(徒二○17~1928

上列兩段經文皆論及使徒們在教會中立長老;末尾則向教會提到一些勸勉的話。

210

「基督為王在教會中」這個題目,是要說明我們教會的原則,或說在「喜樂福音堂」聚會的教會(「喜樂福音堂」不是教會)的體制究竟是怎麼樣的。以往我們甚少提及,若有講論此類題目,也是在很多年前,故現今不少弟兄姊妹都不曉得。

我們的體制,就是我們當中沒有一個至高權力者,沒有一個管理或帶領全教會的人。一般教會大致分作兩類組織,或說兩種體制。一是公理制,另一是監理制。公理制即民主式的,其中較明顯的如「浸信會」。民主式即民眾作主,主權在全教會的信徒手中,全體擁有最高的權力。所以香港的華人「浸信會」就採民主制治會,教會設有執事和會佐(即其他教會的長老);傳道人則設牧師職,但不設主教。他們每月舉行全體大會,這大會擁有最高權力,負責制訂及決策一切會務。若全體反對某一提案,這提案就得擱置,教會不可執行。監理制乃指教會傳道人按職級劃分,設有最高級的一人。這人擁有極大的權力,可不以民主方式取得眾信徒的同意而發出指令、主張或定規。

監理制似從前專制政體,皇帝擁有絕對權力。公理制則如現今的民主國家。到底教會應怎樣?教會應沒有信徒裏面的監理者,也沒有公理制,應完全由神管理。我們不用擔心祂單獨管理會導致像人間君主專制的弊端。我們連想也不可,以為神的管理如此拙劣。神是滿有愛的,祂在人間所運用的權力,可說是愛的權力。祂愛我們,甚麼也肯給予,一切都是為着我們。「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羅八31下)「幫助」應譯作「為了」,可見神是為了我們的!父母怎211樣為兒為女,神更是這樣為我們。這樣,我們何懼之有?第三十二節則論神甚麼也給了我們:「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萬有)和他(基督)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這樣的神,何懼之有?反倒應該因有這樣的神作主而歡喜。

我們自己作主,以致越弄越糟,每個人都成了壞人,為神所不要的。我們自己作主不成,就如一個未經航空訓練的青年,因愛飛機而充當駕駛者;我們就是這樣,我們作主肯定一團糟。

感謝主,祂來作我們的主,一切皆好了。若祂完全作主在我們當中,我們才放心呢!祂在以色列中作王,以色列人不肯接受,反倒拒絕祂,想找一個人作王,遂產生了列王紀的史實。兩卷列王紀所記載的好王寥寥可數,壞的倒佔了絕大多數。最好的一個還是在列王紀前的撒母耳記中的大衞。大衞是神人,但也有失足的記錄,犯過嚴重的罪行,可幸那趟未連累國家。另一次則禍及百姓,引致大瘟疫三天,死了數萬人;因為他做了一件不應做的事,然而他已是最好的一個王了,曾經帶給百姓極多福氣。接着作王的所羅門,起先也給百姓帶來不少幸福,惜他晚年失敗不堪──拜偶像,跟隨偶像,殃及國民。無疑好王可帶來福氣,可惜不肖的王多得很。

一個好的王──基督自己做教會的王,讓祂管治是最好的。我們深知自己不行,故讓基督作王。教會應讓基督作王。教會得福帶同個人得福。教會讓基督完全作主,不要由人作主;不要擺出人的意思。人的意思或好或壞,並不重要,要緊212的是主。主在教會中,祂作主,絕對作主,一切在祂手中。神的旨意原是要基督作教會的元首,即做教會的主。

這樣說來,教會處理和執行事情時,是否找一個人來作全權的總代表去代表基督?當使徒們開始了教會,沒有一個人作全權的總代表去代表基督,乃是全體使徒一起的。主當日立使徒也選了十二人。再者,保羅在各城立長老(參徒一四),英文聖經顯出是複數的。保羅向以弗所教會的長老講話,也不只一個人在聆聽的。這使我們聯想到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民間設有長老。頗像我們中國人鄉間的父老輩,可以給大家提點意見,作點吩咐,但他們不能充當縣官、省長甚或皇帝。只作為鄉紳父老,協助評理而已,以免瑣碎事情動輒勞煩縣官。一般來說,父老也不只一人的。舊約時代也如此。新約有長老,一處地方不只一人任長老,均採多人任長老的制度,彷似舊日的長老一般。

我們今天的體制按新約的教訓,沒誰做主──單獨一人做主,這地位只有基督才配,惟祂有之。若有長老,一定不是一個,除非特殊情況屬例外。我們這處教會有一段長久的日子沒有長老,最初連執事也沒有,後來才產生了執事,但仍沒有長老,以後才有長老。起初我們有三人任長老,他們是:張耀基醫生、王國顯先生及本人(胡恩德先生)。前二者均先後移民外國去了,只剩下本人仍在香港。單獨一人任長老,這現象非聖經所主張的。這樣違背聖經嗎?只是不得已的事,我們都盼望有更多的長老產生出來,只是不容易找出合資格的人。坦白說,我們這裏一家人,談的是家事,好醜都得要聽。紅磡「喜樂堂」213找執事也殊不容易。也許有人說,會眾不少嘛,何竟找不到執事?無疑我們找到一些合適的人選,但他們都推辭了。

在我們當中,按年齡劃分為老年、中年、青年、少年與小孩等。我們現時缺了一個環節(即四十五歲以下,三十五歲以上),這一輩人都不在本地,有些由於出國唸書,後在當地居住;也有移民去了的,留下來的則不多了,但主要的都已離開,他們在外國均有教會事奉,故此我們找執事就不容易。若從執事中找出長老,總覺找不到合適的人選。這是目下的情況。現時長老只剩下我一人,借用孔子的話說:「老而不死」。有個在南洋居住的信徒看不明我引的這句話,因我曾在《我們的教會》一書中提過此句。他讀後流淚,重讀時復流淚。去年我到新加坡講道,順道向他解釋說:此句原是昔日孔子遇見一個老人家和他談話時說過的。話說因涉及一件甚麼事,孔子就用自己的手杖打他,說這個人「老而不死」。論到我這把年紀,按年齡實該要死了。目下是個不得已的情況,若能找到,我們還須補充長老,不可以單獨一人擔任。

我再說,我們的體制是沒有一人做主,只讓基督做主。怎麼讓基督做主?祂今時並不在地上,我們不能目睹祂;與祂講話似乎沒有回答,也聽不見祂的聲音。天主教就有這套理論說:耶穌基督升天了,祂不會這麼愚昧不找一人代祂行使職權的;故主耶穌基督一定指派一人就是彼得,一代接一代的傳下去。但我們讀聖經不見彼得擔當過這職任,更看不見一代傳一代作為全教會的頭的指令。我們只見耶穌基督設立十二人為使徒,到聖經最後一卷的啟示錄第二十一章十四節,論到聖城214新耶路撒冷(代表教會而講的),有十二根基,這十二根基刻有十二使徒的名字。並非一個,乃十二個。為此,我們教會向來不找一個人作為最高的領導者,也不把一個人推到這地位上,作最高的領導者。我們的體制並不是這樣,我們有長老和執事。提摩太前書三章論到設立長老當選甚麼人,在道德上他們是怎樣的人,又提到設立執事,也看重德性方面。

教會裏有長老,若沿舊約的長老制度來看,就是長老行政作主張的。執事的意思是服務性的,當教會定出事情要執行處理時,執事便擔負責任,長老也如此。沿舊約來看,執事不是掌權的。定規事情,帶領教會的是長老。說實話,長老也非掌權者,只作為領導而已,又稱為「監督」──「聖靈立你們作全羣的監督」。「監督」英文的意思並非擁有權力者,英文是“Overseer”,意即從上而守望、監管,免生意外或事端,免有人走差,免異端入侵,為教會儆醒守望。這是長老的職責,並非認真掌權如法官、省長甚或皇帝。所以彼得前書五章提到勸勉作長老的牧養教會,不要轄制羣羊,不要動輒擺出長老模樣,指令信徒遵從。

近世有作長老的,權大非常,甚至管制信徒婚姻,叫這個跟那個結合;或認為不經由他而私定終身者要解散。據知有某教會的長老轄管信徒,若有信徒欲放洋留學,須經他的同意。信徒的婚姻要得他配搭才成,不得異議。他們認為長老辦事,永是絕對的。且認為服權柄乃最重要的事;然而聖經提醒作長老的「不要轄制羣羊」。他們這種做法,連一句可作為支持的經文也找不到,反倒聖經清楚說明「不要轄制羣羊」。215「轄制」英文的意思是不要做他們的主(not lording over),「主」字用作動詞──不要做他們的主而轄管他們。我們只有一位主,就是天上那位。以上說的那處教會,他們的長老有莫大的權力,他們也主張設立一人代替基督,所以這代替基督者擁有極大的權力在他們教會中。惟聖經讓我們曉得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長老只隸屬於最高主權者,是祂分派作帶領作教導,看守教會並在教會中作出定規與行政事宜。長老和執事配搭一同執行教會的事務。

嚴格地看,新約聖經論到長老,原沒有提及行政的。聖經只列明長老的責任──「善於教導」(參提前三)。長老的資格很着重能「善於教導」主的道,把主的道教導人。執事則沒此定規。彼得前書五章則論長老牧養教會,用主的道教導、牧養與供應眾信徒心靈之需。

教會行政沿着舊約一貫來看,長老總有一點權力,但絕非皇帝。由於長老或多或少均有一些要決定的事情,故需有一點的權力,但決不是完全作主,更非把持一切權柄,作這樣那樣的支配,長老並不是作主的,這點我們必須堅持!

天主教的講法認為主已去了,人間必須有一位行使祂權力的人,那就是他們的教宗。我們讀聖經知道耶穌基督做主,祂是教會的元首,祂作教會的頭。祂既為首,祂必有辦法為首,況且祂是復活的,又活在我們中間,尤其我們在祂的名下聚會時,祂必照所應許的在其中。我們不要這麼屬肉體,必須憑眼見,必須憑身體的感覺才曉得祂在我們中間。我們根據聖經知道祂在我們中間。有時在一些聚會裏,你會很覺得祂的臨在,216相當明顯的,但仍不在乎感覺。主一定在這裏,祂說:「⋯⋯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太一八18)換言之,教會可以取捨各樣事情,或接納悔改的信徒;或逐出犯了某些罪又不肯悔改的信徒。教會所定的,即指「地上捆綁,天上也要捆綁;地上釋放,天上也要釋放。」關乎這些行政的事情,天上響應地上所處理的。何故?就因「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裏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倘是真教會,主必在其中。祂在其中作主,不是要眼見,所以不用找來一個可用眼見的人替代主作王。

以色列人求立一位王,就因憑眼見,這成了他們失敗的原因。神在他們當中作王,他們不認為有王,因他們要憑眼見,這叫做「屬肉體」。我們不是憑眼見,不須有一個人擁有大權柄,替代耶穌基督在教會中作王。根本無此需要,蓋因祂是活的基督;在靈的層面裏,祂行事。我們行在靈裏,我們一定有主帶領,我們一定可以知道主的旨意。有時雖未必很清晰,但主總會在暗中引導,直至我們走對了祂的旨意。我們只須真心尊祂為主,祂就在我們當中認真作起主來,教會在這狀況中不致紛亂,也不會分裂,因為大家都尊祂為主,認定祂在教會中作主;不是長老作主,也不是執事作主,或別些名目的人作主。主在教會中作主,祂能作主,祂又實在作主,只須大家遵祂,我們便行上祂的旨意。

我們的體制是沒有一人完全作主,所以傳道人不是教會的主。傳道人在我們教會也不稱作主任,或主任傳道。以往我們的信徒不多,卻有數位傳道人,講道的事奉,我們輪流負217責。這可避免教會有一位主任,操執大權;也沒有一位長老執掌大權。我們不要這些,只要基督作教會的主。這樣會鬆散嗎?不會。若各人尊基督為主,教會的行政就絕不鬆散。有人恐怕當彼此有不同意見時,不知如何是好。若各人尊基督為主,就有解決之途。

過去國內的重慶神學院,(有人提到該神學院的教員之一,是被聖靈充滿的。這位教員曾到粵、港兩地,主講培靈研經大會,就有人介紹形容他說:看這個被聖靈充滿的人哪!)院長是陳崇桂弟兄,他在國內牧師行列中享有盛名。我曉得他們曾發生過一件事:有一次,在舉行教員會時(神學院行政議會),有人提出一些意見;另有人則提相反的意見。於是在冗長的討論中得不到結果,院長遂請雙方放下自己的意見,繼而請他們跪下來同心禱告,求主顯明祂的意思。(大家肯尊主為主,他們禱告多久則不詳。)惟禱告完畢,某方自動撤回自己的意見,事情遂能進行。倘大家都尊主為主,放下自己,主就把祂的旨意向我們顯明。

今天跟大家談的,是我們一定要尊基督為主。繼而提到教會一些外殼性的問題。關乎教會的體制,我們不是一人制,沒有一人可手執大權。無疑教會有長老的設立,但不應由一人獨擔,最少該有兩三個。長老應是羣體的,表明惟獨基督一人作全教會的頭。長老也不是操掌大權的;傳道人也不是作全教會的主人或主任。

願主帶領我們吧!

□ 講者:胡恩德先生

 

218

十一.關乎「教會行政」的談話

使徒行傳讓我們看見初期教會可算是沒有組織的。使徒們除了負責傳道外(當初教會的事務不多),也兼顧一般事務。後因「凡物公用」,財物均須好好分配,因此便設立七個人管理飯食,這事記在使徒行傳六章。事先由於使徒們處理上述事情有欠周到,那些操希利尼話的猶太人便向希伯來人發怨言,指教會在供給方面忽略了他們的寡婦。故此「十二使徒便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徒六2)使徒們發現自己有錯,故承認「原是不合宜的」。結果給他們想出一個辦法(相信是主所引導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徒六3)這便是教會起初的組織了!

219

被選出來的七位,聖經沒有給他們冠上任何專門的名稱,固不稱「長老」;中文聖經有一處稱這七個人為「執事」,(可是「執事」一詞為原文所沒有,只是附加上去的,參徒二一8。)也許這七個人的職分只屬當時一個臨時的辦法(當時他們不知是暫時的)。過不多久,耶路撒冷的教會因遭逼迫而四散,因此「凡物公用」的做法也就不能繼續下去,於是再用不着這七個人去「管理飯食」了。總之,這七個人是為「管理飯食的事」而產生,並未冠上職分的名稱。

直至使徒行傳十四章,除使徒外,也開始了一些職分──「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徒一四23)保羅與巴拿巴在現今土耳其中部的幾個城巿佈道,有人信主得救,遂成立了教會。

他們回程時,在各教會中選立「長老」,這便是教會有「長老」的開始,彷似舊約早期有「長老」一樣。

到使徒行傳二十章,保羅有說話要與以弗所的「長老」談談──「保羅從米利都打發人往以弗所去,請教會的長老來。」(徒二○17)明顯稱「長老」。在使徒行傳二十章二十八節又稱「長老」為「監督」:「聖靈立你們作全羣的監督,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羣謹慎,牧養神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

「長老」的名稱是側重資歷,「監督」的稱呼是側重工作的性質。「監督」很具權柄,負責監管的工作,這是中文的含意,原文恐沒這般重吧!

220

「監督」一詞,英文用另一字說明。一般英文聖經用“Bishops”(主教)繙作「監督」,但有人主張用“Overseers”,即「視察」的意思。中文也有監察的講法;保羅稱這班人為「監督」,提到他們的工作時,吩咐他們要「謹慎⋯⋯牧養神的教會」,當然是以主的道,再加上許多的禱告與代求。換言之,「長老」的工作是牧養神的教會。當初期教會繼續發展下去,我們就更清楚「長老」在教會組織裏的工作實質是牧養和看守教會,做着視察,監守的工作。固然「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羣謹慎」,免給豺狼偷進來!

腓立比書一章──「基督耶穌的僕人保羅和提摩太寫信給凡住腓立比、在基督耶穌裏的眾聖徒,和諸位監督,諸位執事。願恩惠、平安從神我們的父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腓一1~2)這裏給我們多發現一班在教會裏有職責的人──「執事」。上文「諸位監督」是指「長老」。「執事」一詞則有不只一個譯法,用在教會的一般情形中稱「執事」。「執事」也有作僕人的意思,即在教會中作服侍的人。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裏。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譭謗,落在221魔鬼的網羅裏。」(提前三1~7)這裏臚列「監督」的資格。論資格時兼提到他們工作的性質──教導,必須「善於教導」。

「監督」亦即「長老」。從前曾有人這樣主張,聖經論到立「長老」,只有使徒才有資格(參徒一四)。既然只有使徒才可立「長老」(或使徒所指派的人,如提摩太或提多等),如今既無使徒,怎能立「長老」呢?弟兄會的確沒人當「長老」(閉關弟兄會也一樣沒有長老)。我見有位「弟兄會」的弟兄,是教會中的活躍分子,甚具「長老」風範。到底他們怎樣處理這問題?該弟兄引聖經說:「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意即如果有人心裏想服侍主,想在教會作守望者,羨慕作「長老」,作「監督」,他的表現,如靈性方面、教導方面有如「長老」,其他的信徒看在眼裏,心感倘若保羅現今在世,也必選立他無疑!故此,雖無人明立他為「監督」,但大家的心既這麼推崇他,他就在眾人之中儼如「監督」一般!

早期教會聚會處──「小羣」也認為「監督」是不能立的,理由與弟兄會的講法無異。後期他們的看法有了轉變,改稱他們的傳道人為使徒。(這點非本文討論範圍,在此不贅。)相信他們早期的主張是脫胎於弟兄會的看法,但我個人認為,現今雖無使徒,但使徒留下了立「長老」和「執事」的原則;我們無疑掌握着使徒的權威話語,根據聖經所啟示的標準,便可推出作「長老」和作「執事」的人來。

這事怎麼處理才合宜呢?當按使徒行傳六章所說的,首先有一班傳道人在那處工作,致使有一班人信主。傳道人無疑是該羣人的帶領者,猶如屬靈的父母,比較瞭解他們的情222形,於是在他們當中選立適當者擔任「長老」和「執事」。正如當日使徒們提出「須有幾個人來辦理飯食的事」一樣。傳道人提出人來,讓大家(弟兄姊妹)作表決,這樣頭一批「長老」(同時兼可產生頭一批的「執事」)就此產生了。教會繼續下去,當需「長老」(原先的或離世或移民⋯⋯)時,便由原先的長老們提出人選,讓大家表決。主要問題在於憑甚麼權柄立「長老」?憑甚麼權威?我們是持定聖經的權威!我們所做的乃遵照聖經所說的。那些不主張立「長老」的,他們的理由是因沒有使徒或使徒所指派的人,以致「長老」無法產生出來;然而我們可這麼回答以上的看法──聖經裏雖無使徒(或使徒所指派)以外的人立「長老」,但聖經裏也不禁止教會立「長老」。

我們今天設立「長老」是因教會有這需要。使徒行傳論到教會的發展,是須有「長老」作帶領的。傳道人如保羅,並非長駐一處,因此「長老」便是專職帶領和牧養教會的人。事實上,教會是不能缺少這個職事的。既是這樣,聖經的權威便主張教會須有「長老」的設立!

在喜樂福音堂聚會的教會曾有一大段日子是沒有「長老」的,遇有要事時便一起商量決定(那時人數不多)。後來人數漸漸增多,才有「常務會」的組織,這是勢所難免的。如果教會像使徒行傳般的發展,就必然有此需要。聖經作我們的權威,保羅書信也作我們的權威,只要我們依循所講論的去做,找出符合條件的人當職員,是符合聖經教訓的。

223

從前有同工這麼說:誰有資格當「長老」?他大概因為難以找到「無可指責」的人,遂有此想法。然而,「必須無可指責」這句話,非指在神面前,乃指一般而言的。尤其指在「教外有好名聲(固然包括在教內)」(參提前三7),非作絕無罪錯之解。即使偶有過失,只要肯承認,並有對付罪之心,這樣,他在神面前就因寶血而有一個無可指責的資格與地位,這使他在人面前不被人們指責,視作可鄙的;只要沒有明顯的罪行或缺點即可。

論到「長老」的婚姻說:「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原文直譯與中文稍見不同,乃譯作:「只結婚一次」。但我認為這裏的意思不是指不能續娶說的,應按中文聖經的字面解作「不是多妻」。參照聖經其他原則,一個喪偶的人再婚,未見得有些微的瑕疵呢!故此,「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並不包括續娶而言。中文聖經的譯法雖頗有意譯成分,卻顯然符合原意。

「有節制、自守、端正」,三者皆相近。論愛心方面「樂意接待遠人」,這是古時風俗。「善於教導」,不僅教,且懂教導。照管教會,委實需要「善於教導」!有些人也教人,但不懂教,不得其法,甚至錯解聖經。

「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整段的含意旨在提出一個標準,倘有放蕩不羈,生活隨便的人,或不善管理家庭者,便非「長老」人選了,而且委實不相配呢!

224

「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我曾聽過(弟兄會)有弟兄論此經文時說:「管理自己的家」與「管理神的教會」,二者所用之字,英文是有分別的。自己的家用「管理」一詞,神的教會則是「照管」。其意即謂;「管理自己的家」,可有很大的權力,孩子若不服從,可以責打他們,家長具有十足的權力。「管理神的教會」,此句的「管」字,乃是「照管」的意思,彷似一個視察員。「照管」乃為教會警戒,免得有仇敵侵入或有異端侵入,或有人破壞教會的秩序,以主的道「照管」教會。不用「管理」一詞,表明沒有十足權力。這說法我們可參考彼得前書五章二至三節:「務要牧養在你們當中神的羣羊,按着神的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羣羊的榜樣。」「轄制」英文為“not lording over”(作主人),意指長老不是信徒們的主人,「長老」乃是作羣羊的榜樣,沒有作「主人」的意義。(有人主張,凡事均須告知教會,其實他的意思是凡事應該得「長老」許可!)所以並不是凡事都須經「長老」批准,就如個人的事業、婚姻、移民⋯⋯均得「長老」同意方成,如此,豈不更甚於「教皇」嗎?「教皇」也未管到這般微細的事情呢!基督教裏竟有這些事存在!有些教會的「長老」委實如此,信徒不能在教會以外有所行動,凡事須讓教會知道;連結婚對象也得由教會安排,「長老」把青年男女分配成對,不管同意與否,不管其中有否愛情,總之配成伴侶,有如盲婚啞嫁一樣。這便成了羣羊的主,並非走在羣羊的前頭作榜樣和作帶領的「照管」了。

225

有上述主張的教會,其原則頗似天主教。天主教的說法指出──主耶穌若不升天仍留在世上,祂大概不會這麼愚拙不立一個人來替代祂行使權力的?所以一定要有「教皇」的設立,好代替祂發號施令,就如立彼得;當彼得過去後也有繼承的人,直至今天。天主教忘記(或故意忘記)耶穌升天後差遣祂的聖靈來,一方面祂帶着祂的肉身升天,另方面祂的靈降臨地上。所以基督仍然是活在教會之中,活在每個聖徒裏面,教會不該另立元首。

論到絕對的權柄,惟基督一人配有無上的權柄在教會之中,因祂是教會全體的頭。祂雖升天,卻仍在教會裏為首;這偉大的權柄豈可交給教會的「長老」!

保羅與使徒們在教會中設立「長老」,按聖經顯示,教會的「長老」,有如舊約的長老,是不只一人的。如果立一人稱「長老」叫他管理全國,這便是「皇」了!神不是在教會立一個「長老」作教會的「皇」,給他處理教會裏的一切大小事情。「長老」只在教會裏「照管」,有時會行使一些權力,例如執行把人逐出教會,這是「長老」當執行的事。不過,一般來說,沒有所謂絕對權柄的,主權仍操在那活的基督身上。我認為教會的「長老」有幾分似舊約的「長老」,又如我們鄉間的父老一般,他們沒有政府的委任權,只是在無實權之中有點權力吧了,真正的權柄仍操於政府之手,他們只在自己村中作點調節的工作,遇到有事時,人們得請問他們,讓他們略事監管;他們在民間總受一定程度的尊重,一般人均喜諮詢他們的意見,讓他們抒發一點自己的主張。總之,他們有226一定的地位,但地位總不似有實權在手的官長,他們的權柄似有而非有。

「長老」真正的權力是在教會的元首基督手中,所以「長老」的責任不能由一人獨擔,必須多人共承。他們的職責是「照管」神的教會,「牧養神的教會,為全羣謹慎。」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們驕傲。作「監督」的「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否則「恐怕被人譭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裏」(出自提前三6~7)。

「執事」與「長老」顯然是有分別的。「執事」的職責不是作帶領的,也不是作教導和牧養的,他們乃是辦事的人,是輔助「長老」工作的,決定事情應由「長老」落實。聖經有時以「治理」形容「長老」在教會的工作。「執事」則按原文解作「僕人」,沒有權力在手。不過,作「執事」的,聖經對他們也有很嚴格的要求,「⋯⋯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提前三8),他們在教會中要按所定規的法則辦事,他們可擔任文書,可理財政,可作司琴⋯⋯我相信從前堂役的工作也歸在「執事」身上,只是如今各教會就不這樣了!猶太人有稱為「管會堂」的人,在我們的觀念中,「管會堂」者便為「堂役」,其實不然,他們是會堂裏操權柄的人,是行政人員。故此若初期教會有「堂役」的話,他們的身分便是「執事」了。

談到這裏,使我想起以前我們有一位堂役,她好飲酒,只是未曾醉酒(表面上並未違反聖經)。但有一天,當我把「不好喝酒」(出自提前三8)的經文唸給她聽時,她服從了!作「執事」的人「不好喝酒」。我未敢要求現今的「堂役」都須有「執227事」的守則,但畢竟他們都是在教會裏作服侍的工作,理應「不好喝酒」了。作「執事」者雖不負責教導,不是領導教會,但「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提前三9)。他們「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出自提前三10)才給他執事的職分。論「女執事」,條件大致相同,「必須端莊,不說讒言。」(出自提前三11)上文論男「執事」也「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兩者皆相若。「不好喝酒」與「有節制」也類同。「凡事忠心」與「不貪不義之財」意亦相近,只是「凡事忠心」其範圍就更廣!

「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因為善作執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並且在基督耶穌裏的真道上大有膽量。」(提前三12~13)善作「執事」的人,他在靈性方面必然向好的情形方面邁進。

論到「長老」要懂得教導,提多書也這麼說:「無可指責」(出自多一6),「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多一9

堅守真實的道理,這些真實的道理是為他所教的,尤指「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這些都是「長老」的工作。在此並未提到「執事」應擔任這些工作。

現時一般教會立作「牧師」的人,也頗像這裏所論的「長老」。事實上「牧師」和「教師」原為一職(參弗四),為使他們專一傳道,就如彼得說:「專一以祈禱傳道為事。」傳道人最好專一傳道,不像現今的「牧師」要兼理教會行政,但「牧師」管理教會的行政,也是沒有錯的。何故?因為傳道人也可作「長老」。彼得前書五章一節,彼得論到自己是「長老」,早期他曾228說過「專一以祈禱傳道為事。」後來年事漸長,他也作起「長老」來。所以傳道人也可作教會的「長老」。傳道人若能分開兩職,固有一定的好處;兩職並存,也有好處。這是聖經兩方面的真理,兩者皆為聖經所許可。

有些「長老」是有其他職業的,但提摩太前書五章顯示「長老」是專職負責的,他們並且接受信徒的供給。「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榖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提前五17~18上)如此看來,「長老」是接受信徒的供給的,與今天一般教會的情況不同。現時的「長老」大多有其本身的職業,以其職業謀生。但我也曾見過有教會有專職的「長老」,生活費由教會供給。

盼望我們的教會繼續下去時,仍沿着聖經的原則而行!

□ 講者:胡恩德先生

講於「常務會」

 

229

運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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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我們教會運作原則的簡述

在我們的教會裏生活,可能發現其中的運作原則,似乎無需談及;然而表面地觀察到,未知是否循聖經的真理而行,所以為文說明,仰祈上主教導。

接納信徒

教會接納所認為重生得救的人,我們按所能觀察的,審查他們的信心,是否帶着悔改歸神的心態,憑着復活的基督的十字架代贖而得救。雖然我們不是審判的主,但仍當照本分及按所能觀察的而行,不能藉口說,教會不免有稗子,便隨便接納口頭說要信的人。這不是說,我們的觀察百無一失,但看守教會,為教會警醒地行事,確是負責者的職守。應當慎防假信徒入到教會中,免得教會被屬世的、屬肉體的事情滲入,以至備受腐蝕敗壞。初期教會多受逼迫,教會倒有較好的情形;可是到了第四231世紀,皇帝號稱是基督徒,逼迫停止,隨而眾多的人加入教會,良莠不齊,於是教會趨於腐化,這足以作為我們的鑑戒。

有人加入教會,別有動機;又或有隨家長的心意而受浸,沒有實際的悔改信靠;也有因戀愛的對象要求而聽道受浸,卻沒有真正重生的經歷:這些我們都要提防。

名稱

我們沒有「會」名,喜樂福音堂只是一個聚會地方的名稱。我們這班人也沒有特別的名稱,有的只是「教會」吧了。「教會」是古今將來一切基督徒的組合名稱,我們是這大組合的一部,所以也就稱作教會。這就如從一棵大榕樹砍下一大枝,拿回去後,人們問這是甚麼樹,我們答是榕樹;雖然只是大樹的一部,卻仍有原樹的名稱,如此,我們稱為「教會」便可以了,用不着如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自己多加一個名稱,有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磯法的」等等。我們可以說:「我們是在喜樂福音堂聚會的」。我們避免以名稱而與其他的真基督徒有黨派之分;可是在領會聖經上,難免有所分歧,因而各有自己的聚會,各自與同心的人在一起,能以在交通、見證上較為自由,互相適應和諧,共同努力事主;但仍須與其他意見不一的真基督徒團體,無結黨紛爭的心意行動。

合一與分別

合一是必須維持的,然而這是指着基督的身體(教會)而說的。保羅十分主張信徒們的合一,如以弗所書四章所232說:「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他因腓立比教會有兩位姊妹不和,失去合一的心,便寫信(腓立比書)勸那裏的信徒彼此合一。羅馬書十二章和哥林多前書十二章,講說身體及肢體的道理,主要是教訓門徒,身體只有一個,當合而為一,不要因恩賜殊異而與別人不睦。為此,其他教會,雖與我們有不同的地方,我們不應對他們心懷紛爭,並視他們如同外人,只要他們是真誠靠寶血得救的;而我們在自己的教會裏,就應追求和睦同心,不要隨意分離,或彼此之間存着惡感,互相論斷攻擊。合一是必須的,即使意見不同,仍須維持相愛的心。

另一方面,聖經也有「分別」的道理。

對教會中不信的,我們當與他們分開。「不信的」是指那些稱為基督徒而實際上是不信的,他們不信基督耶穌的神性,只承認主是人;不是代替罪人受罰而釘十字架,也沒有肉身復活;祂不會再臨,審判活人死人。如此的教會人,實際並未得救,我們不應稱他們為基督徒。他們是不信的,不管他們是帶領教會的,或是教神學的,或只是「教會」的普通成員。聖經的明訓是說:「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林後六14~1517上)主的愛徒約翰也同樣嚴格地囑咐信徒,不要接待那些假教師,他說:「若有人到你們那裏,不是傳這教訓(約翰所寫的),不要接他到家裏,也不要問他的安。」(約貳10)不要以為那些道只是保羅和約翰的,其實是主的命令,我們所當奉行的。

233

基於上文引出主的訓命,我們不參加基督教的甚麼合一組織,避免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大型的基督教活動,若是集信與不信的而舉行,我們也不應參加舉辦;例如某某名佈道家的龐大佈道會,我們不與全港的教會聯合籌備舉行;因為該佈道家要求全市的教會共同舉辦,無論真信或不信的,都必須邀請一起舉辦。到大會開會時,常見不信的教會領袖坐在台上,甚至天主教的領袖也同樣出現。

以神的靈敬拜

「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神的靈敬拜⋯⋯的。」(腓三3)「⋯⋯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四23)以上的經文教導我們用靈敬拜,反面就是以肉體敬拜──憑天然的而敬拜。我們若真的重生了,我們就有了聖靈,而自己的靈也有了生命和更新,如以西結書所記:「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結三六26~27上)聖靈住在我們裏面,也與我們的靈結合為一,我們此後生活,當「靠聖靈行事」,因為是「靠聖靈得生的」;所以在敬拜上,屬靈的事奉上,我們着重以靈而行,無論敬拜,無論禱告,傳主的道等。

以靈敬拜,並不意味敬拜者處於被動的狀態中,失去自己的控制;乃是信徒帶着拜的心志,同時憑聖靈而從人的深處拜主──頌讚,感恩,歌唱或下跪等。說到歌唱,信徒若是先天性地唱不成調,只要從心靈發出,仍是以靈敬拜;但因是在聚會中,而又不能與眾人合口同聲地唱,就可低聲地唱。

234

詩歌方面,以前有些敬虔愛主的人,與主有很好的關係,寫出詩詞或曲譜,是由靈發出的,我們選這些來唱,就可與心靈敬拜配合得來。目前恐怕好些詞或曲,並無靈感的內涵,有些還恐怕是流行曲改寫的,都是天然才幹的作品,以之敬拜,難說是以靈而拜了。不在乎音律的美,或詞藻的雅,乃在乎神愛子的靈。

除敬拜外,主的話也教導我們「靠着聖靈⋯⋯禱告祈求」(弗六18上);以聖靈的能力而傳道(參羅一五18帖前一5林前二13);憑着聖靈而領會神的事情(參林前二11~12);生活上則順着並靠聖靈而行(參加五16),還有其他關乎聖靈的話。上面列舉的,部分是關乎個人的,但每個人在靈裏生活,可共同構成教會的屬靈運作和生活。

靠神的靈傳道

保羅說他傳福音「⋯⋯並沒有用高言大智⋯⋯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證,叫你們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只在乎神的大能。」(林前二14~5)這是個明確擺出的原則,教會多時不加注意。用一些方法去傳福音,雖可以考慮,但我們應十分專一地仰靠聖靈,並且認為雖無特殊方法,聖靈還可作出大能的工;但「高言大智」,乃教外人表現自己的才華之方,並倚仗這些去達致成功,與聖經的原則,大不一樣。

靠聖靈傳道及行事,需要很多禱告;若沒有適量的禱告去行事,多時只顯出我們憑自己過於靠主,神的靈就缺了作工的渠道。教會若不着重禱告,只隨便商討事務和工作然後235施行,難望經歷主的能力。個人當「隨時多方禱告祈求」,教會也當切實地着重禱告。

教會與傳統

基督教的教會,有些事情,是累代的傳統,並非聖經的吩咐;我們沒有遵守,可能有些教會的人,以為不對。舉例說,一般教會恪守節期,如聖誕節,復活節等,我們沒有本分去遵守。我們於主日擘餅,是紀念主的死和復活,用不着如其他宗教的人,另按日子去熱鬧一番。人以為「過節」總是好事,但最好的,還是照聖經而行。聖經絕對沒有寫出基督降生的月日,豈不是告訴我們用不着奉守那日嗎?聖經也沒有吩咐信徒守甚麼其他的節期。

傳統之一,是牧師制度。細心查考聖經,我們看不見有這制度。聖經只一次提及「牧師」一詞,記在以弗所書四章十一節:「他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師和教師。」這裏也說出有恩賜的人:作使徒的具有使徒的恩賜,作先知的也一樣;傳福音的,又牧師和教師,都一樣有恩賜而作工。這樣,牧師是領受了牧師的恩賜而去事奉和牧養教會的。若是我們細讀聖經,我們可以發現:有稱為使徒或先知的人,如彼得、保羅等是使徒;又如亞迦布是先知(參徒二一10);有稱為傳福音的,如腓利(參徒二一8);有稱作教師的,如在安提阿的教師們(參徒一三1);只有「牧師」,在聖經裏找不着一個。那麼誰具有「牧師」的恩賜呢?讓我們看彼得前書五章一至二節:「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236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羣羊。」明顯是長老作牧養教會的,所以他們得牧師的恩賜,卻沒有「牧師」的稱呼。現今的牧師,不是按聖經而有的;我們沒有「按立」的牧師,絕對沒有違反聖經。雖然這樣,我們不以為牧師的制度為大逆不道,是大不了的事情,以致我們對這樣的教會,惡眼相看。我們仍與他們一起過相愛的生活。

領袖問題

在教會裏,誰作元首?誰是最高權力的領袖?清楚不過的,是基督作全教會的頭,如歌羅西書一章十八節所言:「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而以弗所書也同樣清楚說明:「又將萬有服在他的腳下,使他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他的身體。」(弗一22~23上)我們不能說,基督升天去了,地上需人代祂行使職權,作教會可見的頭,這完全非聖經的說法;若真如此,聖經必有明文教訓擺出,而使徒行傳亦有這樣的人物出現,使眾信徒絕對服在他的手下。基督雖然升了天,祂仍與門徒同在,正如祂被賣之夜,對門徒所作出的應許說:「我不撇下你們為孤兒,我必到你們這裏來。」(約一四18)主升天後曾對教會說:「那⋯⋯在七個金燈臺(教會)中間行走的,說⋯⋯」(啟二1下)祂是復活的主,祂仍然能夠在門徒中間作主;不像必死的人,須在去世前委人作他的繼任者。

各基督徒若誠實地服從主,一心討祂的喜悅,主就能在教會中帶領管理,我們也不致像士師記中以色列人的情形,「各人任意而行」,也不致像他們要求有一位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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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老固然「照管神的教會」(參提前三5),卻不是作全羣的主(參彼前五3)。新約聖經記錄下來的長老制度,不是給教會一個長老,乃是眾數的長老;如舊約以色列民的長老,都是眾數的。這不過告訴我們,只有基督才是全教會的主,也是每一教會唯一的主;祂的地位,不可以由一個人僭居。

從前有一傳道人,要教訓一個年青的基督徒。他問該青年人說:「在你的家中誰為最大?」青年答覆說:「父親。」於是傳道人說:「同樣,在教會中我是最大的。」如此的傳道,絕非我們當中所應有的,也不是任何教會所可有的。主耶穌在受死前幾天對門徒說:「但你們不要受拉比的稱呼,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二三812)我們都是弟兄,絕不可以有人自高於弟兄之上。有長老,是因為教會需人照顧,所以有點職責,然而他基本上仍是弟兄,並沒有高一層的階級。基督說過:「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二○25下~27

結語

總而言之,我們十分應當全心愛主,一心遵守祂的話,不管別人的人意主張,事事務求討主喜悅,忠於祂,忠於祂的話。共勉之!共勉之!

□ 作者:胡恩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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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何時給決志信主的人行浸禮

有人主張決志者馬上受浸,例如余光昭弟兄處,又以前聚會處的一同工,也有相同主張。他們如此,是因使徒行傳所記錄的事蹟,確是為決志者馬上施浸;如太監在返非洲途中,經腓利向他傳福音後,立即信而受浸(參徒八37~38);又如使徒行傳二章所載,五旬節時,約三千人聽道後信主,隨即受浸,毫不遲延。

我們教會沒有這樣行,原因有二:(一)因當日聖靈大大作工,信者都有聖靈工作;而傳福音的,自己也確知所作的是出於聖靈(參帖前一5),因而確認決志的是真實地信主的,所以立刻給他們施洗。今天教會,知道許多表示相信的是不實在的,但我們一時不能確知其真假,因此便等待若干時日後,才給他們施浸,以便有一段觀察期,希望更清楚認識那些「慕道」者。(二)使徒行傳的記錄,只是記錄歷史,不是傳達239訓令,若是教義性的寫法,我們就必須照行;可是歷史,只是給我們參考的,可以照着行,卻不一定需要如此,我們可因時制宜,尋求聖靈引領而行。

浸禮本是接受主的行動之一步,也是信心的外在表示;所以昔日的相信者,馬上受浸,而「受浸」也就可視為信了。為此彼得前書三章二十一節說:「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着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我們雖不立即給初信的施浸;但若「的確」知道他是真信的,便可儘早的行浸禮。當然在浸前教導他那些基本要道,但不用等到他學習主道到相當程度,以致三兩年後仍未受浸,似乎要等到他認識全套聖經的輪廓,這未免操之太過了,而浸禮也差不多失去作為相信的一步表示了。

最後,仍要說,須靠主辨識初信的是否真實,不隨便接收人進入教會;不很清楚的,要等候,有些人似乎得着了,實際卻不然,求主幫助我們能真確地認出來。末世許多假事情、假人物,這是我們知道的。

□ 作者:胡恩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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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有關擘餅聚會的談話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喫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喫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林前一一23~27

第二十三和二十五節清清楚楚告訴我們擘餅和飲杯是為甚麼緣故。耶穌基督親口說了兩遍,這樣做「為的是記念我」。然而,有些教會的人以為這樣喫,這樣飲,便會得到主的生命。例如一個有名的牧師曾如此說:「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241十七節說:『如果不按理喫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明說這個餅是主的身,主的血;若你亂喫,你就干犯主的身、主的血。」其實你可以這樣說,你深深記念主的時候,在心裏向主有這樣的交通,藉這樣喫、這樣飲,多得生命的供應;但是直接來說,喫這餅不是為了使我們得生命,因為聖經明說這是用來記念主的。

至於經文提到「如果不按理喫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餅和杯是記念的物品,但由於是記念主的身和主的血,就將之看作主的身、主的血吧了。這並不像天主教所想,餅是變成主的身,葡萄汁變成主的血;也不像基督教裏某些知名人士所說,這個餅不是變成主的身,而是有主的身同在;不是變成主的血,乃有主的血同在。

他們老是要視餅和杯作主的身,主的血,這使我聯想起一件事:第二次大戰末,日本造了兩三艘巨型軍艦,其中有一艘是全世界最大的航空母艦,豈料當它第一次出戰,就被美軍潛艇所發出的魚雷擊沉。日軍當時很痛惜這艘龐大的航空母艦!正當這艦要沉沒之際,有位軍人取出天皇的相片,把它捆在身上。其實他連自己的生命也救不了,為甚麼還這樣保護一幀照片呢?原來那些日軍視相片為天皇,即便平日掛起相片時,也沒有人敢在相片上塗上幾筆。同此一理,我們看餅為主的身體,其實不真是身體。我們參加擘餅聚會,要有鄭重的心情。有人只顧欣賞所擘的餅的味道,得罪了主的身體。須知吃這個餅,是藉以想到主的死,欣賞感激主的死,而非欣賞那個餅的味道。所以,我們極力主張不可在餅上加上甚麼味242道,而葡萄汁也調校得很淡。我們不應該把擘餅時所吃所喝的,視作平常的餅,平常的葡萄汁。再者,我們遞杯時,不要因為口渴而盛滿一整匙,大口的喝。我們要曉得,這些不是平常的葡萄汁,而是主的身,主的血;縱然是表記之物,但我們也當尊重,一如尊重主的身,主的血。

另一點要提及的,就是我們沒有專人站出來負責祝謝。這是因為我們不想形同有牧師制度,由牧師遞餅遞杯,彷彿他比別人高一級。有謂從前是由牧師負責派聖餐的,至於天主教就更不用說了,所謂神父,有赦罪的權力,他派生命的餅給其他人。而我們則不想有這種牧師的意思蘊含在聚會中。

那末應該怎樣做呢?我們就如弟兄會,沒有指定由哪個弟兄負責,只要某個弟兄當時覺得有心感謝,就站出去為那個餅或杯祝謝,然後再遞給其他人。此外,也沒有規定要由同一個人為餅和杯祝謝,這個人為餅祝謝,吃完餅後,可由另一人站出去為杯祝謝。

關於我們擘餅的方法,我們是由一個人擘餅,再遞給大家。弟兄會可不是這樣的,他們負責祝謝的弟兄祝謝完後,便把那個普通的麵包擘開兩面,分別放在兩個盤子中,遞到你前面,你自己便撕一點來吃。除了弟兄會,其他教會也有這樣的做法。我們從前也曾如此,後來似乎有弟兄覺得如此遞來遞去,那個餅經那麼多人接觸過,實在有點不合衞生;當那餅遞到他手上時他就有點顧忌了。故此我們不再用這方法,改由一個人來擘餅。但是有一點大家可能沒有注意,我們在大埔道的時候,在桌子上擺放了一個盛着濕毛巾的小盤子,負243責擘餅的人先用毛巾抹淨雙手。我在別處的聚會中,曾見過一個外國人,在擘餅前先把一條毛巾舉高,當眾抹手,以示他的雙手是清潔的。從前由於擘餅多是由我負責,而我就住在大埔道的教會樓上,故此我會先洗淨雙手才來參加擘餅聚會。然而,我們現今雖由一個人負責擘餅,但我們不是想形成一個牧師制度,故順帶告訴大家,我們這樣做的原因。

另一方面,我們為甚麼遞杯時用匙呢?有不少教會都不用匙的,例如我從前在聖公會參加擘餅聚會,牧師把杯遞給我,我飲畢後便交與第二個人。而牧師會在你喝過的位置,用一條毛巾抹拭,又或把杯轉到另一方向,才遞給第二位。這樣做不過令大家安心點吧了,作用其實不大。一位十多歲時便在我們處參加查經班的弟兄,曾在某教會的擘餅聚會中,跟大夥飲同一個杯,而沒有用匙。後來他告訴我,那教會人多,當那個杯遞給最後的與會者,已滿是泡沫,教人心中難免產生顧忌。但是有人說主會負責這個杯,大家不會患上傳染病。這樣的信心是好的,可是並非每個人都有這樣的信心。因此,我們教會從起初就是用匙的,且一直是用一個杯,符合聖經所說的。曾經有一位從大陸來的弟兄,到我們教會聚會。他指出我們在擘餅聚會中用匙,那麼那個杯就不是「杯」,而是「碗」了,但聖經是說用杯的。不過,到底這只是字句的斟酌吧了。我們所喝的杯,仍是聖經所說的。以上就是我們擘餅和遞杯方法的原委。

前文提到我們教會沒有設立牧師制度,在擘餅聚會中,並沒有指定一個人來主理這個餅、這個杯,由他遞給眾信徒。244因為這並非聖經的教訓。我們依循的原則是,哪位弟兄有感恩的心,願意獻上感謝讚美,就可以站出來,為杯和餅祝謝。然而,我們歷年在實行上,總覺得有多少做法是有必要附加上去的。那是甚麼呢?就是我們恐防有弟兄的態度不夠鄭重,敬畏主和莊嚴的心不足,帶點輕忽,甚至很兒戲地站出來擘餅遞杯。由於這樣做非常不對,故此有段時候,我們當中有弟兄主張,擘餅遞杯最好由年長的弟兄負責──除了肉身方面年長外,在屬靈方面也要較成熟。可是這樣做也有困難,就是大家非常禮讓,各人都不肯上前負責,以致把聚會時間拖長了,只見一片冷場。因此,昔日有段時候漸漸形成一種情況,總是由我上前負責。其實這也是不好的。最近幾年,我們由兩位弟兄輪流負責;由於不是單讓一個人包辦,故並不至類於有牧師制度,由牧師專責派餐。而我們現在仍用這個方法。

同樣,我們的祈禱會也依循以上的原則,不設負責人主領聚會。昔日我們參加安息聚會,也無專人負責。誰要唱一首詩歌,他就可以提出;誰要禱告,就可以開聲禱告。試想安息聚會尚且如此,祈禱會就更是這樣行了。後來由於較少人願意首先開聲,故此很多時都由我開首叫唱詩歌,或講一些聖經。

附帶說,由姊妹開首叫唱詩歌,並不是太好。因為在教會裏,是要讓弟兄作帶領的;長老是弟兄,行政工作也由弟兄負責。這就正如在家庭裏,丈夫是一家之主,太太是幫助他的(這些在此不詳論了)。近代人對此看法一定大大反對,可是我們仍願意按着聖經所陳明的原則去實行。

245

雖云我們教會由兩個弟兄輪流負責擘餅、遞杯,但事實上,我們可以不如此做的。回想起來,昔日我們教會人數較少,所有弟兄,或許還有姊妹,大致上都有相當的追求。他們都用穩重、敬虔的態度來領受餅和杯,故無須指定哪個人負責擘餅聚會。其實,若教會所有弟兄姊妹都是這樣,就用不着硬性指定兩三位,甚至一位弟兄來負責聚會了。

□ 講者:胡恩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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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在一九九八年的講述──關乎我們教會傳道人、常務會和各種聚會的運作

「我指望快到你那裏去,所以先將這些事寫給你。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提前三14~15

文首所引的經文提到教會是神的家,保羅要讓提摩太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教會是神的家,神當然願意使祂的家在各方面都井然有序,屬神的人能夠在真理中照祂的心意而行,按祂的旨意生活。

保羅當時並非跟提摩太一起,提摩太因要留在某地方照顧該處的教會,故保羅告訴他:「⋯⋯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反過來說,永生神的教會就是永生神的家!為此,我們不可照一己之意來「辦」教會,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行事。保羅在這裏說:「先將這些事247寫給你⋯⋯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當切切緊記我們的教會是神的家,神是在其中的!

我們聚會的時候,耶穌基督必然按所應許的與我們同在;祂在聚會中,也就是神在我們當中。即便教會的人分散各處,並不在一起聚會,神仍看我們是一個教會;祂在其中──「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內。」(弗四6下)因此我們實應有一顆敬虔的心,對主充滿敬畏,並且在教會不當隨便行事。

在個人生活方面,我們信了主的人如何行呢?當像羅馬書八章四節所言:「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這裏固然講到個人當怎樣行事為人,怎樣過勝利的生活;然而對教會整體而言,這也是一個總原則──「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我們只隨從聖經所吩咐我們要行的事。也許有些細則,或一些我們認為比較大的原則,聖經似乎沒有明文記載;然而,聖經的道總會讓我們知道當如何行,我們萬萬不要隨己意而行。

以往,我們講及教會的體制和基督在教會為首;除了祂,再沒有任何人可以在教會作元首。這一次則說到我們教會在運作方面的安排,包括:各類型的聚會、行政機構(即常務會)和傳道人;其中會提到有關傳道人如何作工,尤其要帶出一些原則性的事情,以及我們教會在過去以至現今的種種演變和分別。大體上,那個總原則還是沒有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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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道人

首先,要談談傳道人的來源。他們究竟從何而來?雖然本人並不在喜樂堂創始之時到來,但也知道最初期的傳道人是如何產生的。

約在一九二八或二九年,我來到喜樂堂參加一個查經班,而喜樂堂的工作則大概在早一、二年開始。我初到之時,沒有傳道人,只有我們的長者美姑娘一人起首作工,主領查經班。我來到這裏,算是喜樂堂的人(以往沒有此說法)。那時,喜樂堂本身沒有浸池,若要行浸禮,便須借用別處教會的地方來舉行,負責施浸的傳道人也要從別處邀請。記得有一次教會請來一位西教士負責施浸。我們的教會最初沒有正式傳道人,其後,陸續有人得救,聚會人數也逐漸增加。我們的講道聚會,最初主要是逢週六下午的查經班(兩小時),及後,赴會人數漸多,也有其他教會人士參加,之後便開始主日講道聚會。我初到喜樂堂時,剛開始有這個主日聚會,也逐漸開始有傳道人出來講道。

初期的主日講道聚會,性質主要是傳福音。美姑娘對傳道人的期望並非在講道上,而是在福音的事工上。試問我們這些初初出來傳道的人,在經歷上那麼膚淺,何來有心志勸勉和教導神的兒女?雖然長者沒有向我們表明她的心意,但我們理應如此行。

當時,教會已租了新的地方。主日上午除了有主日學,還有講道聚會,晚間有傳福音的佈道聚會。(我曾參加「弟兄會」的聚會,他們也是在主日晚間舉行佈道會。)我們的249長者希望主日講道聚會能帶出福音信息,讓別的教會人士來到也能聽到福音,因為當時香港許多教會中人都不認識救恩。他們即便知道耶穌基督為人死,擔當人的罪,又知道信主的人免沉淪得永生;但他們對此並非有真正的認識,心靈也並非有真正的看見。假如他們被問到是否肯定自己的得救,答案是否定的,所以長者希望我們傳道人在主日講道中多講福音;可是,儘管我們也講福音,但情況並不理想。當時,教會每位弟兄都盡可能輪流地主領這個聚會,但仍未產生全時間的傳道人。

及後,在教會弟兄姊妹中,有人獻身作全時間的傳道工作,不論弟兄或姊妹,都有這樣的人,因此便產生傳道人(從教會已有的弟兄姊妹中產生出來)。我們的教會有一個原則:就是絕對沒有雇用或聘請傳道人,這做法有別於其他教會。

香港有「老牌」教會每年都有聘書給牧師,聘請他們出任牧師之職。這樣,牧師就好像普通商業機構的雇員。他們是由教會的長老、執事(即堂會)來聘用,因此是受雇於教會的。我們的教會卻非如此,那麼,在這方面我們的教會是如何運作的呢?

在弟兄姊妹中,假如有人有志出來傳道,又似乎出於神的呼召,教會對此怎樣處理呢?現今,我們的教會(至少本人)是持守這個原則:一起禱告──教會與那有志當傳道的肢體一起禱告,尤其一眾傳道人、常務會的執事等,都要為此事祈禱,尋求神的旨意。若有弟兄或姊妹提出要當傳道,教會並不立即接納,這做法有別於喜樂堂「開荒之時」的情況。那250時,有心志的弟兄須輪流在主日講道,在無人提出反對的情形下,一眾傳道同工便順理成章成為專職傳道人;但是,現今的情況就不同了。

昔日,有一位傳道的弟兄在事奉上有困難。這位弟兄已經清楚得救,他未當傳道之時,曾表示很害怕當傳道,但過了若干年,他表示有志做傳道的工作。在他尚未成為專職的傳道人,已承擔講台的職事;但他講道實在有困難,難為了聽道的人。他在咬文嚼字方面常會出錯,例如「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意為言者用心教誨,聽者卻並不在意。)這位傳道弟兄居然在講台上將之唸成言者「亨亨」,聽者「貌貌」。由於他是做傳道的工作,我們沒有攔阻他,而那時即便並非傳道同工也須輪流講道,他既為傳道人,就順理成章常站講台了。不過,據本人之見,他不適宜任專職傳道,至少也不應站講台,因為讀錯許多中文字。以往,對於這情況,教會中沒有人提出反對或通過,因為那時常務會尚未產生。

按本人之見,今時若有肢體有志當傳道,除了與他一起禱告外,我們同工團、教會整體以及常務會的執事,都應該一起為這肢體禱告,尋求主的旨意。我們的禱告不着重於他是否該當傳道這點,而在於他是否在本教會事奉。儘管他在本教會決志信主,又一直參加這裏的聚會;但這是否神的旨意,要他在本教會當傳道?假如教會經過禱告之後,放心接納他成為同工,就會正式知會他。他成為同工後,須出席經常性的同工祈禱會,工作方面則由同工團或常務會安排。

251

此外,我們教會對傳道人的「薪給」(「給」是指給予)又有何安排?恐怕我們教會許多人對此並不清楚。事實上,我們的傳道人從起初是不受薪的,我們也沒有薪給制度。傳道人只照當日主差遣門徒出去傳道時的原則而行,沒有人負責發薪,也沒有門徒領受固定的薪給,只專一地信靠神,祂使人隨時供給他們的所需。

主最初差遣十二門徒出外傳道時,吩咐他們不要帶錢囊、金銀(參太一○9);也不要帶食物,即麵包。(有聖經譯本將之譯作「餅乾」,參可六8。)換言之,門徒的需要全由主負責。保羅後來引述主所說的話:「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五18下),又說:「叫傳福音的靠着福音養生。」(林前九14下)傳福音猶如一份職業,從中得着供給,這是很自然的事,也是應該的事;因此,耶穌基督既有這樣的吩咐,門徒就不用理會衣食的缺乏。不但如此,主更吩咐他們不要多帶一件衣服、一對鞋(那時的鞋是用繩纏綁,故容易破爛);也不要多帶一根杖或完全不用帶杖(當時的人出行慣常帶杖),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主會供給。我們原先是按主所吩咐的而行;不僅我們教會遵此而行,國內一些十分蒙恩的傳道人亦然。

有一節聖經是我們比較看重的,但我們現今很少講及。未知我們有多少弟兄姊妹注意靠這節聖經來生活?創辦孤兒院的穆勒先生就是緊抓這節聖經,憑信心開辦孤兒院,並不勸捐。我們當然曉得這節經文,但未必每人都留意它──腓立比書四章十九節說:「我的神必照他榮耀的豐富,在基252督耶穌裏,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耶穌基督差遣門徒出去傳道,雖然沒有明確說出這應許的話,但門徒就是這樣順服,被主差遣。

從前,我們傳道人沒有接受教會一分錢,沒有從教會的奉獻中領納分文,倘若有需要,就向主祈求;沒有此信心的,就別想當傳道了。事實上,這不是心的問題,而是認識這位主是那麼的真實和實在,況且祂的聖經也有這樣的教導。祂將這原則放在聖經裏,讓我們跟從並按此作工,我們若照此實行,主必然負責的。

有時,主讓我們陷入困境是有特別的旨意。請原諒我述說一點個人的事情:在傳道生涯中,我並未至於兩餐不繼──雖然曾遇上最窮困的境況,但僅僅一兩天而已。那時,口袋裏只有幾分錢(還不夠十分錢,但幾分錢也能購物),主卻從沒使我捱餓。後來成了家,育有數名子女,有一次,在天津居住的堂姊前來香港,見了我,知道我育有幾名子女,且在如此拮据的情況下仍能負擔一個家庭,不禁連聲褒揚。這位堂姊也是教會中人(本人數代都是教會中人),卻不曉得靠主而活的道理,一般教會的人對此也是不大曉得的。

那麼,傳道人是否必然落到分文全無的地步?有時,主有意讓屬祂的人有此經練,但是我本人則沒有。大蒙神使用的倪柝聲先生,就先行這樣的路;他嘗過三天空着肚子的滋味,我們的同工則從來沒有這種經歷。

稅務局曾指出紅磡喜樂堂傳道人的薪給名為「舟車費」是違法的,因為政府有條例規定,團體或商業機構的董事是不可253以受薪的。「舟車費」一詞大概源於英國一些慈善團體或商業機構的董事,假借「舟車費」之名來支錢,所以彼國的稅務局嚴加查辦。香港稅務局以為紅磡喜樂堂的傳道人(因在常務會佔有席位故恰似一般商業機構的董事)仿效這種情形來作弊,故加以干涉,於是我們向有關當局連番解釋。事實上,我們非但沒有託名來支錢,而且我們傳道人從起初就沒有支薪。

想不起從那年開始,我們稍有改變。原因如下:我們聚會的人數日漸增多,赴會的不單是我們自己教會的人,也有其他教會的人,而我們所收的獻金也加增了許多,絕大部分都不是指定給工人的。後來,「常務會」(由執事、長老、傳道人組成)中,有執事提出,要從收得的獻金中,撥一部分給工人(傳道的),工人們齊加反對,他們仍要憑信心,仰賴主的供應,不要受薪。又過了一段時候,有執事再提從獻金中撥款給傳道人,並且引出一個理由說,有部分聽眾是其他教會的人,他們聽道得益,便特意擺上獻金,存心要給傳道人,而我們的工人竟收不到,未免枉費了他們獻金的心事。為此傳道人才願意接受教會的撥款。

然而工人們不欲放棄信心的原則,所以當時制定特別的辦法,就是:每月教會收到的常捐,除卻該月的開銷後,剩下來的才分給全部工人,平均而分,每人一份,有配偶的雙份,若該月所有教會的收入,扣除開銷後沒有餘款,工人便如前一樣,仰賴天父的供給;若教會的餘款不多,工人所得到的便少。我們每年總有一個月的捐獻是撥給向猶太人工作的差會,因此,傳道人每年最少有一個月是沒有薪給的,254其他日子則視乎每月收入並扣除開銷剩下多少而定。工人仍仰賴主,這就仍可沿用信心的原則了。儘管如此,我們眾傳道同工沒有一個對此有所埋怨,感謝主!從起初,我們已堅持不接受支薪,因此不必埋怨,也不應埋怨;況且我們各人總能得着所需用的。

另一方面,教會的餘款倘若甚多,工人所分得的款項豈不也很多?所以當時定規了上限的數額,使工人分得的不會太多,藉此維持他們那專一靠主的原則,亦可免於他們因物質上經常豐富有餘,而失去當初那專一仰賴主供應的心志。減除上限之後剩下來的,則留歸教會所用。實際執行時,工人得着時多時少,有時真的得不着甚麼。

曾有一段時期,教會的收入豐富了,生活程度也提高了,各人的開銷相應增加。到了一個時候,有執事提出調高傳道人薪給的上限。比方說:有一段時期的上限是四百元,之前當是更少;我已忘了第一次上限的調整水平和日期。不過,每逢執事提出要調高上限,傳道同工總是反對的。我們的傳道同工從沒有主動要求提高那上限,反而諸多反對,有時會碰到反對無效的情形,我們才不得不接受。傳道人的心志是:若有任何需要,只向主求便是了。

時至今日,我們感謝主──一方面教會聚會人數不斷增加,另一方面獻金也越來越多。雖然傳道人的薪給仍設上限,但剩下獻金的數目屢有累積,所以常務會多次提出調高傳道人薪給的上限。演變下來,直至今日,我們傳道人恰如其他機構的雇員般一樣受薪。久而久之,直至今日,恐怕傳道人失去255專一靠主、仰望主供應的原則。然而,若與香港其他大教會相比,我們的薪給沒有他們那麼豐厚,但又不像一些鄉村教會的傳道人收入微薄。我們的同工對此都是抱持淡泊的態度。

最初,傳道人沒有在教會支薪,單純仰望主,那麼,他們的生活費從何而來?當然,我們不會說那是天降之福,乃是教會弟兄姊妹有時心中有感動,把獻金給某位傳道人。信徒們於我們聚會時,將所要給工人的,封緘後放入奉獻箱中,辦事的便將封包交給工人們,按包上註明的姓名而交去。傳道人所收到的,可不一定是從獻金箱而來,時或由別處的信徒捐獻的,有時甚至從想不到的來源而來。他們有需要時,只告訴天上的父!神是活的,真的,我們可不必掛慮。三十年代起,以至四、五十年代,我們都如此行。

當然,如果有信徒面呈獻金,我們會告訴他們把獻金放在奉獻箱內獻給主。曾經在別處教會,有位富商,在香港商界稍有名氣,對教會又有點熱心;一次我在一個家庭聚會講道完了,他跟我握手,順勢把錢幣塞進我的手裏。不過,這情況甚少出現(在「弟兄會」這現象較為普遍)。間中亦有外國信徒把錢匯給我們,但這情況是少有的。昔日,我們教會的傳道姊妹黃七姑,很蒙主使用,且甚得眾人尊重。她不僅在本教會事奉,在其他教會也有工作。有人不時把錢給她,有時是面呈的,不一定投於奉獻箱轉交給她;可是,有時當她收下別人的金錢或物品,隨即將之送給有需要的人。她本人毫不憂慮自身的需要,因她深信主會供應和負責。假如她真有需要,可以向主陳明。有人為了使黃姊妹真正受惠,在獻金包上註明「黃256七姑自用」的字樣。她是個毫無掛慮的人,因此讓我們看見主是活的,假如我們如此生活,就會越發知道主又真又活,祂的應許十分真確。我們傳道人是祂的僕人,祂必然照顧!

不僅我們教會的傳道人仰賴主的供給,國內一些傳道人亦然。昔日,被主使用的傳道人王連俊先生,又名王約翰,出身於中華民國的海軍,在戰艦上工作。他的前輩王載先生也是出身海軍,後來成為有名的佈道家,被主大大使用。王連俊先生繼王載先生之後出來傳道,一次取道香港前往南洋,我們邀請他在我們教會講道。他後來也再次來訪。他有一次對我表示,當初準備過傳道生涯時,很不放心,因為傳道的工作毫無收入;尤其在他之前的王載先生,不屬於某所教會,自行在街頭佈道。王載先生也是這樣倚靠主過活,並非固定接受某間教會的支薪。王連俊先生當初雖然在某教會經常聚會,但他當起傳道來,確是不大放心的;不過,他已有心理準備──假如當了傳道後生活不繼,只好靠一身力氣當黃包車夫;然而,在他向我道出這番話時,他說:「我何嘗有過缺乏!」主反倒把相當的豐富賜給他!那時,他當傳道已許多年了。他也是靠着主來當傳道的。

當年有志成為傳道人的,他該知道教會是不發薪的,他若有需要可向主祈求。此外,由於喜樂堂從來沒有聘用傳道人這一制度,故不必要求站講台、領查經班。事實上,傳道人與一般信徒的分別,在於前者是專職傳道而已;凡屬主的人都當向人傳道,為主作見證,因此,即便沒有人邀請你上講台,你仍可處之泰然。另一方面,你是否清楚主要你在本堂工作?還是呼召257你到另一間堂,甚至到別處地方事奉?這都需要禱告。如果主引領你好像保羅一樣,你當順服;隨處都可以是收割的禾場,任何一人都可以是傳講的對象。傳道人乃專一仰望主,這是我們的原則。倘若政府要干涉,認為傳道人不應接受教會支薪,我們也毫不埋怨,因為從起初我們就沒有接受教會的供給。

我們教會早期把開支以外的獻金分給傳道人,其名稱不是「薪金」,因為並非固定收入。那麼,賬簿上當如何名之?當日常務會想不出一個名堂,聊稱為舟車費,其實不真的是全作交通費的。多年後深水埗方面改稱「生活津貼」。

在喜樂堂任傳道,並非雇員,乃是同工。主呼召作傳道的,是主的工人,是向主負責的。若有人有志在我們教會當同工,在經過禱告等候,教會表示同意後,彼此就成為喜樂堂某處教會的同工(「喜樂堂」一名並非教會,從前談論制度時已說過。喜樂堂是指在某處地方聚會的一羣人),同為主的工人。

傳道人的職責包括一同合作以及個別向人傳福音,並且,在靈性方面服事弟兄姊妹,靠主幫助一些特別在靈性方面有需要的肢體,用聖經帶領指導,又安慰勸勉。此外,傳道人的工作也包括佈道、傳福音、帶領教會的聚會如查經聚會等等。教會初時,我們的長者看重查經,要使赴會的人認識聖經。

傳道人是向主負責的,憑着主的供應來作工,將來向主交賬,故此沒有向教會交賬這回事。本人曾經應新加坡神學院的院長兼創辦人趙君影牧師之邀,在該神學院任教六個月。趙牧師原於「中華傳道會」任職,(由西教士創立,在中國傳道,由華人在本地擔任傳道工作,西教士只提供訓練。)那258時被派往南洋巡察,看看有甚麼可以拓展。趙牧師其後立意創辦一所信仰純正的神學院,並邀請本人與其合作。該神學院有一制度,規定過了一段時期必須撰寫報告,向差會交代有關進展。本人只得勉為其難,惟命是從。我們的教會卻沒有此制度,也不用傳道人寫報告。雖然傳道人一方面是向教會負責,故不能隨便、苟且;但是,我們要向那位真正的主報告,特別當主再來的時候,在祂面前交賬。

外國有處教會的傳道人(與我們教會有關係的),好像一般商業機構的雇員,依循辦公室的時間上班,逢週一休息,主日就特別忙碌。香港有教會的傳道人仿效外國教會,在入職面見時提出規定的工作時間,並強調在規定時間以外並不負責任何事情。他們在受聘時更會提出一些工作條件,如假期、月薪、房屋津貼;(在外國,傳道人更會要求保險費、醫藥費等等。)此外,又提出每七年要有一安息年。我們喜樂堂從不開列這些條件,傳道人亦沒有假期可言。當然,對某些宣教士而言,假期是很重要的;一些宣教士到異地傳道,尤其在一些有文化差距的地方工作,他們事奉了數年後,為着身體、精神的需要,是應該回國休假的。可是,本地傳道人又何須如此休假呢?曾經有西教士被人問到何以沒有放假,他即回應說:「魔鬼都沒有假期,我又為何要放假呢?」這個回答很有道理啊!然而,為了健康的緣故,傳道人有時很應該歇工養身,但這對本地傳道人而言,就不太適合了,更不用說要有安息年吧!香港有傳道人將安息年用在個人進修上,或到別處地方有點工作,或在神學院進修一些課259程。現今,美國神學院教導傳道人這一套應徵方法,但我們教會的傳道人並不接受這些做法,亦不會如此行。

據聞,某處教會的傳道人逢週一謝絕與外界聯絡,甚至把電話掛起來──怎可如此!昔日,在國內蒙神大大使用的傳道人黃原素牧師,(現已離世;在華南一地曾被神大大使用,並且在梧州當過堂主任。)一次在家中與家人用膳的時候,接獲某信徒生病的消息;報訊者當時只請他為病人祈禱而已。不料,黃牧師連忙放下碗筷,趕去探望那位生病的信徒。這樣才是作傳道人!病人可能在生死邊緣,十分危急。不過,傳道人並不一定如此,但若要面對這種事情,也不必介懷;既然是主的工人,就當照祂的心意而行。

願主施恩我們,好為傳道人祈禱;他們需要在這樣的原則下仰望主、服事主,準備向主交賬。

常務會

至於常務會的運作,以及由甚麼人組成,則屬乎教會的行政。常務會是由傳道人、執事、長老組成。這裏要先提到喜樂堂最早之時的情況。當我來到喜樂堂聚會,那時,堂的名稱是「喜樂福音所」(這名稱大概用了不足兩年),最早之時則稱為「喜樂福音談道所」;不過,我並不準確知道最早之時的情況,我來到時已有這間堂了。那時,教會人數稀少,常務會尚未產生。每主日有敬拜聚會,每月有一次擘餅。若干弟兄姊妹於每月第一個主日的擘餅聚會後,一同聚集商量教會的事260情,並為此禱告。商討的事情若得到通過,就會記錄下來作備忘。教會到了約一九五二年才正式成立常務會。

本人在一九二八或二九年來到喜樂堂,一九三二年正式成為全時間的傳道人。一九三五年美姑娘最後一次回來,並於翌年入夏之時告別喜樂堂,自此就不再回來了。大戰期間,一九四二年她在美國西雅圖逝世。由於戰爭的緣故,她過身的消息到若干年後,才從澳門傳到我們的耳中。這段時期,本人一直留在喜樂堂事奉。大戰結束後,為着事奉的去留問題禱告尋求主的引領,未知主會否帶領我有別的工作?經過多次禱告,四五年主讓我初步知道我應留在喜樂堂,到了五一年,主很清楚讓我知道(基於某些原因)我要留在喜樂堂;那次,幾乎是主跟我說的,但並非肉耳聽見。當時,常務會還未產生,直至五二年我應邀往新加坡神學院任教,院長原意要我長期留在那兒,但我只答應任教六個月。倘若我沒弄錯,在五二年將離香港之時,臨時設立一個如常務會的機制,自此常務會一直運作至今。

假如教會有意在弟兄姊妹中覓執事和長老,常務會事前會為此事禱告。長老應當為常務會的成員(各自禱告尋求主的引領)中選出來。選出來的長老和執事須經由全體信徒在會員大會中通過,才能生效;初時可能有人提出邀請某人當執事,常務會眾成員為此一起禱告,並且各成員私下又有祈禱(我們以往也許並不完全按此而行),經一致同意後,常務會的成員就會接觸那位弟兄或姊妹,向其表明,並請其禱告261尋求神的旨意。有時被邀請的弟兄或姊妹很快就推卻了,這可能因他們不敢接受之故,如此,覓執事和長老並非易事。

常務會一般是每月開會一次,主要是在第一個週六的上午;但若有成員因事未能出席,開會時間則改為第二個週六。若有特別事情需要商討,常務會則召開特別會議。

有一點要強調且是十分重要的,就是要禱告尋求神的旨意。當初,常務會還未成立,只有若干傳道人及幾位同心尋求主恩的弟兄姊妹,一同祈禱(即現今週四的同工祈禱會),並且就在這祈禱會上商討和定規教會的事情。美姑娘最後一次回來,知道我們傳道同工有這樣一個祈禱會,即使身體孱弱不適,仍要赴會,因為她十分看重祈禱以及一同的禱告。她多時就在我們中間擺設一張西式梳化牀,躺在那裏與我們一起禱告。這個祈禱會並非常務會,亦沒有任何名稱。我們於祈禱前先唱詩,然後提出一些事情,及後才祈禱。我們提出事情後,臨時討論一下,決定了,然後才祈禱。當時,美姑娘對此大不以為然──她認為我們不該如此行。我猜想她必認為我們這些人太斗膽,在那兒談談就決定教會的事情;自此,我們醒覺了,不再隨便行事。日後,我們把要討論的事在祈禱會一起祈禱,並且在提出前又私下禱告,尋求神的旨意;這樣就「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而非一撮人可以在教會決定甚麼事情。教會是神的家,神的事情必須尋求神的旨意。長者指出我們的不是,我們此後亦不敢輕率處事。

歷年有許多人在培靈研經大會蒙恩,實在感謝主興起這個大會。記得第一屆培靈研經大會是在廣州舉行,未舉行之262前,香港基督教聯會邀請大會兩位大蒙主用的講員到香港講道,其中一位是黃原素牧師,另一位是一名美籍德國人。那時,早晚各有一堂聚會,晚間的聚會是公開的,日間的聚會則專為教會職員、傳道人、牧師和長執等而設。當時,本人沒有參加這個聚會,但間接聽見黃牧師(一位剛直敢言的人)在講道中的一席話──他確是主的僕人,即便那時只在香港作客──他表示,雖然自己身在廣西也聞得香港有教會的人,在某華人開辦高級的西餐館進餐、聊天,就在那兒定規教會的事情。他直接提出這事,責備某些教會的人沒有禱告尋求神,卻輕率地定規神的事情。

常務會是教會運作的一個組織,在運作過程中理應尋求神的旨意,並不單純商討事情。若有成員要提出某件事,在未提出之前,他自己該認真地為此祈禱;提出後,眾成員就一同商議。開會前,各成員當一同禱告,而這個禱告不應是例行的,卻是切實的,祈求主在冥冥中顯出祂的心意和帶領,使常務會行在祂的旨意中。無論提出和定規甚麼事情,並如何執行,都是仰望主,因為祂是教會的主,教會是神的家;我們並非要有所作為,乃是讓主在教會中行事。教會在面對可能要實行的事情時,當求問主,好知道應該怎樣行。

有一事非要提防不可,恐怕在常務會中,尤其有傳道人,可能富於企業家的思想,專好有所作為,構思一大堆計劃,且要動用若干資金來推行。我們對此不表贊同,也不願傳道人有此傾向,這並非因金錢的緣故。可能有傳道人具創新思想,腦筋靈活,在教會有所倡議;可是,假如我們的長者還在,她必然263直接問這傳道人:「有否認真地用心求問主?是否單純想出一大堆計劃和理想(如某聚會當如何改動和革新),而非尋求神的旨意並遵行?是否認定教會是神的家?」有事情要辦嗎?這是主的事、主的工;祂要行事,卻找我們來做祂的僕人,替祂行事,我們因此必須尋求祂的旨意。這理應是常務會運作的原則。不過,我不敢說當它運作起來,是全然按照這個原則。

昔日,教會人數稀少,若要定規甚麼事情,沒有所謂通過與否,也沒有用舉手的方式表示贊成或反對。按所記憶,若有人提出理由反對某件事,其他人會暫時把事情放下,再行討論;若反對的人堅持其反對意見,眾人便將有關事情擱置一旁。原則上,在這情況下,各人應為這事祈禱(我不太記得當時各人是否這樣行),並且各人私下又為此事禱告,直至下次開會再提出這事商討,經一致同意後才付諸實行。幾乎有一不成文的規定,就是必須經全體成員通過,才實行有關計劃;然而,有些事情不能按此原則來辦。比方說,有事情急於決定,卻未得全體成員贊同;在這情況下,常務會可能採取普通議會的做法──只要有過半數成員贊同便通過了;不過,我記不起以往(至少尚未搬往青山道之前)有過這樣的情況發生。

我們着重行神的旨意,所以必須尋求祂的旨意。各人看自己不過是神的一個工具、器皿,主意是由祂發出的;當然,神會帶領我們的思想,讓我們想出一些主意,但我們最深處的原則仍是屬主的──究竟我們現今所想出來的,是否合神的旨意?故此要尋求神的旨意;個人如是,教會整體也應如是。

264

各種聚會

至於教會的聚會,我們有部分聚會是與別的教會相同,比如傳福音的聚會。未遷往青山道之前,我們的教會有傳福音聚會。當我最初來到喜樂堂,每主日晚上都有傳福音的聚會。教會這樣安排,可能依從「弟兄會」的做法,因他們在主日晚上有福音聚會,我也曾被邀主領這個聚會;不過我們教會這樣安排,也可能是出於巧合的。

記得教會在北河街聚會那段日子,眾同工在樓下門前有佈道工作,又在近門口的牆上張貼福音海報,我們就在那兒站在一張長凳子上佈道。我們唱詩、講道,露天向人傳福音,幾位弟兄輪流向人傳講。後來,教會在附近的醫局街租了地方(是整整三層的單位);每主日晚上在大廈門前,我們仍有佈道的工作,「街頭」佈道完了,八時正在北河街二樓有傳福音聚會(因醫局街那兒不便請人赴會)。弟兄姊妹在街上邀請路人參加聚會,但真正有心赴會的人卻寥寥可數。教會後來遷往鴨寮街,擁有一幢獨立三層高的樓宇,近門口有一塊園地,我們同樣在門前佈道,也邀請路人赴福音聚會。一九三七年三月,教會遷往大埔道二樓,我們沒有在門前佈道,因近門口的地方並不屬於教會;而聚會時間亦由主日晚上改為週五晚上。弟兄姊妹在大廈入口附近,仍舊邀請人赴會,也有肢體偕同相熟的人前往聽道。週六下午有兒童聚會,即現今週六下午的青少年聚會(以往稱為少年聚會)。教會遷往青山道後不便邀請途人來聽道,因聚會地方在三樓(現稱二字樓)。現265今,教會購置了一間附堂,並設有獨立樓梯,本人曾考慮恢復以往週五晚的佈道聚會,但仍未有所決定。

我們現今的主日講道聚會,是在早上九時四十五分舉行。我多次強調這是個「講道」聚會。(「弟兄會」稱這個聚會為“Ministry”,在擘餅聚會後舉行,時間較短。我曾經在新加坡參加「弟兄會」這個聚會。「聚會處」將之譯作「職事」。)我初到喜樂堂,這個聚會尚未產生;當時,教會已租用醫局街三層地方,長者美姑娘已有計劃在這裏開辦聖經學校,在二樓已建有多個房間,預定有人報讀兼寄宿,並已印備簡章(長者曾把簡章交給我修閱);可是,後來因美姑娘健康的緣故,這個計劃告吹,長者亦回國去了;此時才開始有主日講道聚會。

那時,主日聚會在早上十一時舉行。美姑娘希望這個聚會的性質是福音性,而非培靈性的;長者當時大概想到我們這些小伙子,在信仰上經歷淺薄,如何能勸勉、教導和培育別人的靈性?她大概是這樣想吧,所以她並非有意設立一個在十一時舉行的「講道」聚會;主要的講道是她帶領的查經班,其中主要的查經班是在週六下午二時至四時舉行。我最初來到喜樂堂,就只參加這個查經班。然而,我們這些作主工的人,實在太不了解長者的心意,太不能勝任了;而且有傳道同工講道實在是有困難的,委實難為聽道的人,但聽眾又沒有異議。那時,我們傳道同工並非專講福音,卻直接講聖經。此外,我們一眾弟兄輪流講道,避免教會出現有人為首作領袖的情形,總要持守基督是教會的頭這個原則(祂是活的,且在教會中行走)。

266

演變下來,原本在早上十一時舉行的聚會,成為現今早上九時四十五分的講道聚會。別的教會稱這聚會為「主日崇拜」,我們對此不表贊同,因為真正的崇拜並非如他們的模樣。我們教會有一個真正崇拜或敬拜的聚會,就是一般稱為「擘餅聚會」。(「弟兄會」早已有這稱號。他們聚會地方的門前掛了一個牌扁,寫上聚會的時間及名稱──Breaking of Bread;「聚會處」的教會稱之為「擘餅聚會」。)

最初,我們教會每主日有敬拜聚會。我來到喜樂堂一段日子後,開始參加主日早上八時正的敬拜聚會。那時,每月有三個主日純粹是敬拜,只有第一個主日有擘餅;故本人稱「擘餅聚會」為「敬拜聚會」,而不願稱之為「擘餅聚會」。美姑娘有意把敬拜聚會提早舉行,免得有其他教會人士甚至未得救者參與;唯恐他們不懂敬拜,干擾聚會。別人稱為「主日崇拜」的,正好適用於我們的敬拜擘餅聚會,但我們不用這名,恐防與一般教會的聚會混淆了;因一般教會的「主日崇拜」並不單純敬拜,還包括了講道和一些用樂器伴奏的形式,甚至像不信的人那樣歌唱和伴奏。我們的「敬拜擘餅聚會」,是真真正正全個聚會敬拜神的。

我曾到福州參加「基督徒聚會處」的「敬拜聚會」。在會上每張坐椅的前面都放有跪墊。當會眾唱罷若干首詩歌,有弟兄宣告開始敬拜,各人隨即跪下敬拜,所表達的內容都是讚美和感恩,就如我們的敬拜擘餅聚會一樣;但我們並非跪下,因不便之故,便以站立代替跪下。

267

在這個敬拜聚會,我們純粹讚美主,沒有規定誰作帶領,因為是拜主;主是在聚會之上,也在一切人之上;惟主是元首,是我們所仰望作帶領的。我們沒有找來任何人,彷彿代表主似的,因為每位赴會者都是來敬拜主的。若有人心裏有感動,想說敬拜主的話,就請眾人起立,講讚美感謝的話。在這聚會中,我們的祈禱不在於求甚麼,只是敬拜主;因為那是敬拜的聚會,而非祈禱會。昔日那些朝拜主的博士,都是向主跪下獻上禮物,卻非有所祈求(當然,主耶穌那時仍是嬰孩),他們的目的就是拜主;所以在這敬拜聚會中應當沒有甚麼祈求的話。若有人有勸勉的話要說,如時間許可,則留在擘餅之後;不過,因時間緊迫(尤其在下午三時舉行的聚會),我們甚少在聚會後有交通。以往間中也有,如今卻不然,尤其好些赴會者都是家庭主婦,亦有於老人院任職的人士,他們的時間相當緊促。我們不像「弟兄會」或福州那兒的「聚會處」,在擘餅後還有「職事」即講道(Ministry)的時間。

現今,弟兄姊妹於受浸前,教會會為他們安排聚會,向他們講解有關敬拜聚會的性質。不過,間中有從別處前來的教會人士,因不太熟悉這聚會的性質,也不了解這是純粹敬拜的聚會,有時在聚會中獻上感恩,又或許加上與敬拜相連一大堆祈求的話。對此我們當有體諒的心,不應在別人祈求之時,心裏滿是批評,對別人起了論斷的意念;或許有傳道人、執事、長老或其他弟兄站起來,滿心不悅,帶着責備口吻指斥別人不應在這聚會上祈求。試問,若有抱怨之心,如何能敬拜?當別人在祈求,你卻心裏犯罪,怎能敬拜主呢?又或者有268熱心的弟兄有意在散會前有點勸勉和交通,卻語氣沉重地表明這聚會的性質是敬拜而非祈求;結果令聽的人難過非常,決定不再前來赴會。即便他再來聚會,內心並不釋然,甚至感到慚愧,自責不懂聚會的規矩。我們對此的態度應是:並不即時當場指出不對之處,乃到下次聚會或隔些時日才帶出那事情;又或個別傾談,讓有關人士知道這聚會是專一敬拜而非祈求的,讓他了解這聚會的性質。

在敬拜擘餅聚會中,我們並不講道,而是透過讀聖經,把焦點集中於主的身上,以及祂當受敬拜的地方──祂的榮耀、祂的美、祂的好,尤其因着擘餅會提到祂的死。我們並非講別的事情,乃是講主本身,為要提起眾人的心向着主、敬拜主;只有主在我們眼前,所以即使講聖經,也是集中在主的身上,讓眾人更多看見主的美,因而喚起眾人敬拜的心,向主獻上更多的讚美。我們所唱的詩都圍繞讚美主本身,至於那些感謝主救我們的詩歌則未嘗不可頌唱,但我們乃着重讚美主。

曾經有外國人持這看法:對於在這聚會中無論講聖經或獻上讚美,都集中於耶穌基督的死,彷彿一片黑沉沉的景象;他們認為應該提到主復活(提出者也包括中國內地的人),似乎想緩和一下主釘十字架、下到死地的那片陰霾,並藉此帶出心中的喜樂。這個主張並非全然錯誤,只是:提出者當慎防會論斷和挑剔別人,或為了表明一己之意,特意揀一些復活的詩歌來唱;可是,會眾未必熟悉那些詩歌,結果反而對聚會不美。復活的詩是可以唱的,並非只唱有關主受死的詩歌。然269而,這個主張仍有偏差──假如稱之為「擘餅」聚會,顧名思義,確是記念主的死;況且主也曾這樣表明,所以專一提主的死乃屬自然之事,沒有說是不應該的。

假如有不熟悉這個聚會的性質、而我們又不認識的教會人士驀地進來;或者他從別處得悉我們有這個聚會;又或他想參加聚會,正好在這聚會開始前到來,那麼,我們該如何處理?本人的做法是:聚會還未開始,即上前詢問他是否已信了主、在那兒受洗或受水禮(包括浸禮和滴禮),並在那兒聚會等等。若然知道他來自自由派的教會(與以往稱為新神學派的稍有分別,但主要是不信的),即向他說明這個聚會並非公開的,並指示他參加主日早上九時四十五分的講道聚會。如此的表達應是婉轉而客氣的。

若有我們所認識的教會人士參與這聚會,我們就當了解他們在此聚會的意向──短期還是長期。我們教會有一原則,就是凡得救的人,我們總不會拒絕他與我們一起擘餅。被問的教會人士若回答說是短暫性質的,我們不應攔阻;但若然他說要長期參與這個聚會,我們就會告訴他:這事必須經由教會常務會通過才能決定,讓他明白我們聚會的情況。我們不妨婉轉回覆他,向他表示我們很歡迎他在這裏聚會三數次,與我們一起敬拜。我們並不到處張揚,告訴人有關這個敬拜聚會。

我們若有意請信主的人來聚會,可以介紹他們參加主日早上九時四十五分的講道聚會(主要是講聖經的);有未得救270的朋友可以請他們參加週四晚上的慕道聚會;有年青的朋友,可以請他們參加週六下午的青少年聚會。

願望弟兄姊妹在主裏了解一下我們教會的運作和原則,並遵此而行。

□ 講者:胡恩德先生

 

271

附篇

272

1. 試驗靈

「親愛的弟兄阿,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約壹四1

這是說,明明的有靈在眼前,我們不可輕信,必須先試驗他。我們若已經知道那不是聖靈,就不用試,免得多此一舉。

我們若「不是」明明的知道有靈在眼前,在別人身上,我們不可試驗。那不是約翰壹書要我們作的。要我們試驗,是因確有靈在眼前。

可否試驗那靈,以知那人有沒有邪靈?約翰並非叫我們試驗,以知道有沒有邪靈在人身上,他是叫我們試驗在我們面前的靈。有靈就試,若非確知有靈在前,就不宜試驗。若試驗的話;那麼,假如那人沒有邪靈,就何來一個出於靈的答覆?我們決不可因無答覆,便說那人有邪靈。

273

若那人「的確有」靈來到身上,我們試驗那靈,問那靈:「耶穌基督是不是成了肉身來的?」而那靈不作答,我們才可以斷定那是邪靈。

那麼,我們怎樣判別某人究竟有沒有邪靈?我們可以研究他有沒有接受靈的經歷。我們也可以查問他關於聖靈的認識,並如何可得充滿的認識,或其他的道理,並且他有沒有超奇的表現;不過也不應隨便以為他有邪靈。

若未事先見到某人確有靈在身上而試驗他(上文已說明那是不該的),他不作答,那就不能一定說他必有邪靈。對於不作答,我們應有分別的看法:(一)「確有」靈而不答,就認定那是邪靈;(二)不知是否有邪靈,而他不作答,我們不應認為那人有邪靈;因為可能他沒有邪靈,所以就沒有靈來答覆你。你不能說,他有聖靈,因信了主,所以當有答覆,可是聖靈不會如此說話的。我們知道自己有聖靈,是憑聖經的話,不是憑試驗而知祂在我們裏面,而聖靈也未曾出聲說過甚麼。

靈恩派的人,我們不用試驗,因憑真理就知道他們的靈不對;他一定要辯論,不服教導,我們便告訴他,要他自己試驗,以符合約翰壹書的吩咐。我不考274慮接受你靈恩派的靈就不用試。約翰並非命令我們無緣無故去試,但你若要去接受,或已接受,約翰就叫你試驗。當服從主的話,主的命令。

□ 作者:胡恩德先生

 

275

2. 探祕

「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9)主的確可以讓信主的人,看見一般人所未曾看到的,是運用頭腦所不能知道的──「奧祕的智慧」(出自林前二7)。

有些基督徒,用特殊的方法,尋求在自己裏面的一種覺識,以能夠對人對事有特殊洞見,並在屬靈的範圍裏有所看見。這似乎有其神祕性,能見一般人所不見的,也許他們亦期望藉此得着力量,以過更高的生活。究竟他們的方法,是否正確的得靈力、靈識的途徑,而聖經又有否指出達到深知深見的地步的道路?讓我們看保羅如何說。他說:「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林前二69)我們追求作「完全人」(或說長成人)而又是「愛神的人」,主就必賜給我們「奧祕的智慧」,這才是正確的方法。

276

出乎聖靈

論到神賜下奧祕的智慧的方法,是透過祂的靈,如聖經所說:「只有神藉着聖靈向我們顯明了。」(林前二10上)據此我們知道,屬神的人,已經具備接受這奧祕的基本條件,因我們已「領受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出自林前二12)我們需要的,是作愛主的長成人。到此地步,我們就真有所見、有所特別知道的了,而靈交之於我們,是非常有福而實際的。

聖靈的交通,並非空洞的教義,乃是可確實地經歷到的,且是基督徒所應有的。聖父聖子如何真實,聖靈也同樣真實。我們委實可以得到聖靈的教導、光照、啟發;甚至有時恍似當面對我們說話的;我們也可有深於普通思想的「真知道」(出自弗一17)。得此交通,並非憑自己的努力。有人苦苦地、深邃地、沉思默想,希冀有所「真知」,聖經卻沒有如此教導。上文已經指出,能見人所不曾見過的,能悟人心所不曾想過的,端賴聖靈啟導出來,是「神藉着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單憑自己努力而得的,是出乎人的,得不着出乎聖靈的。

277

實際經驗

曾經有人因迫切追求認識主自己,好使靈性方面有實際的造詣。他用深沉默想的辦法去尋求,時或頗有所「見」,見主的可尊可愛處,的確心有所獲;有時苦苦沉思,強扭腦筋,似乎快有所見而不得見。長此下去,非神經衰弱不可吧。以後他不復重視這方法,再過一段日子,他才經歷到「真知道」的福氣,真看見「亮光」,又像聽見了(不知如何描寫這種聖靈的交通)。這不是說不需要默想,只不過這不是費力地想,有時只輕鬆地想,有時簡直是靈帶起的思想,總之不是很費力的苦苦冥想,也非藉甚麼「操練」而來的。主所給的看見,有時在讀經時得着,有時在禱告中得着,有時在靈修時領受到,於是確實地得見「人心未曾想到的」,但並非外乎聖經的。

操練

論到有人用「操練」的方法以尋求某種覺識,我們當分外小心。這方法集中思想,極力控制思想,專一集中思想一點事物,務求將腦中其他一般思想清除,以使心中有一種靜止狀態,期望由此而得着一點洞見。據聞有人由此得見已故的家人(?)278或耶穌(?)。看來這與一些異教追求的方法相同。這樣思想空白的狀態,可能成為邪靈進入的門路。筆者少時,曾與三數友人,作一點玩意。數人圍在一起,手接手地(有一定的形式)按着一件東西(不是盤子──碟),大家停止思想而只想一事,就是所請的某「亡魂」要來。不久果然來了,使我們所按的物體動起來,於是我們便發問,也得着某種形式的回應(如交鬼)。現在人們的操練,豈不是同出一轍嗎?都是一切不想,只集中想某一點,而集中思想一事物的目的,只是企圖除去諸多思想,以致由此得着某種程度的空白。

操練者集中思想擺在眼前的一個「聖人」或馬利亞的像,反覆不停地多思想它,這不過希冀能夠不想其他事情,達到心思空白的地步;即便只想聖經,結果還是一樣。莫想如此思想聖經是正確的,因為如此使用聖經的話語,反覆思想只一句或一節,不過是要停止一切其他思想,仍是異教徒們所做的,是危險的做法;況且我們不應把聖經的話,無意義地反覆誦念(心中誦念)如念咒一般。主耶穌警告門徒,禱告不可像外邦人一樣,用許多重複話(出自太六7),讀經也同此一理。

279

時下的操練,是從天主教部分人士學來的。習此者可能認為基督教沒有這般的「屬靈」道理,故向天主教學習。我們就是不要這道理,這道理非真的屬靈(屬乎聖靈),倒是與異教的一樣,能使我們「通靈」。過去兩三世紀,基督教有被主非常使用的人,很明顯是被聖靈充滿的,可是他們都不用所謂屬靈操練的方法。他們有默想,且能「看見」主的美善,如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一七○三至一七五八年),可是他的默想不是「操練」式的,不能混為一談,讓我們向這些先賢學習吧!切勿忘記,追尋主的奧祕,由追求長成及愛神做起!勉之!勉之!

附言:主的奧祕已啟示出來,我們追求能真知道如有新知。

□ 作者:胡恩德先生

 

280

3. 蒙頭

「我稱讚你們,因為你們凡事記念我,又堅守我所傳給你們的。我願意你們知道,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凡男人禱告或是講道,若蒙着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凡女人禱告或是講道,若不蒙着頭,就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女人若不蒙着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着頭。男人不該蒙着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你們自己審察,女人禱告神,不蒙着頭是合宜的麼?你們的本性不也指示你們,男人若有長頭髮,便是他的羞辱麼?但女人有長頭髮,乃是她的榮耀,因281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是沒有的。」(林前一一2~16

有些信主的婦女,覺得蒙頭的問題頗為困擾,因為文首所引的經文明文說婦女講道與禱告,需要蒙着頭而行。

這些訓話是給誰的?

這些訓話是寫給哥林多教會的,而當日的教會是在蒙頭的社會風俗裏,意即當時當地的社會,有婦女蒙頭的一回事。在哥林多有猶太人(參徒一八1~8);而猶太人的婦女,有蒙頭的習慣(參賽三19~23);至於希臘婦女(哥林多是希臘的一個城),雖然有人以為她們不蒙頭,究其實仍是蒙頭的。著名的地理雜誌“National Geographic”第一五四卷首期,記載一九七七年十一月,考古家在希臘北部發掘一個古墓,認為是亞力山大的父親腓力二世的墳墓。這篇記述,載有一個女人的壁像,頭上蒙有長帕子(該刊第七十四面);而第六十二面,則附有腓力二世的第四妻子──亞力山大的母親──的圖像,她282頭上也有頭帕,是較短的。所以說,當時希臘和猶太的社會,的確有蒙頭的習慣;不然的話,為甚麼保羅在文首所引的經文裏,只提蒙頭而沒有說明甚麼是蒙頭呢?我們若對時下未見過聖經的華人,提說女人應當在某種情形下蒙頭,他們必然詢問我們,甚麼是蒙頭,而我們也須解說清楚;原因很簡單,就是他們沒有蒙頭的習慣(以香港或其他大城而論)。但保羅不加說明,可見當時有此風俗,而信徒們也已知曉,既然在有蒙頭習慣的社會裏,保羅對當時的信徒說話;而現今我們的社會不是蒙頭的,則於應用方面,必然有差異的地方了。

蒙頭究竟是屬乎風俗的。當時社會,一般婦女都蒙頭,並非因神命定,這是明顯不過的。聖經並沒有提到神吩咐所有各族的婦女都要蒙頭;聖經也未曾記載神為始祖造衣服時,也造一塊頭帕給夏娃;也未曾記載在甚麼時候,神引導女人們開始使用頭帕。可見頭帕這東西,只由人發起使用;如此,實在是風俗上的事情了。

283

蒙頭是主的吩咐

不錯,保羅確實傳出主的吩咐,教導哥林多的女信徒蒙頭,也聲明各教會都沒有不蒙頭的「規矩」。這是以當日現成的習慣,附加於一個真理之上而教導他們;或說,透過一個風俗而帶出一個真理。因此蒙頭本身,不能說是個真理,只能說是表達一個真理的媒介。主並非將風俗教人,只不過就當日的風俗而施教吧。

廣東人有一個舊風俗,至今尚未完全被淘汰,就是婦女向尊長賠罪時,捧一杯茶給長者,以此表示歉意(粵語稱「斟茶」)。假設現在是保羅的時期,有信主的少婦,與家姑失和,保羅寫信給作媳婦的,勸她「斟茶」給婆婆,言歸於好,這是透過一個風俗來施訓導;別的地方,沒有這風俗的人,不用因保羅如此說過,便認定道歉必須「斟茶」,認為是保羅書信的吩咐,也就是主的命令,是個真理。道歉是真理,只不過經由一個風俗上的行動而表示出來,我們不能一口咬定說,奉茶既是主命令,各地各時的教會,理當遵行無背。

除了蒙頭之外,聖經還有其他教訓,透過風俗指示出來,舉例來看:

284

(一)羅馬書十六章二十節說:「你們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六節說:「與眾弟兄親嘴問安,務要聖潔。」我們若參看幾種英文譯本,就知道中文譯本不夠準確,因為中文把勸導的重點放在聖潔上。其實保羅吩咐信徒親嘴問安,但須行得聖潔。帖撒羅尼迦前書之句,等於叫門徒去吻眾弟兄,只不過心情和動作,不失為清潔的。再看哥林多前書十六章十六節,便可了然:「⋯⋯你們要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第一句吩咐要「親嘴問安」,這是個命令,是應當行的;然而叫他們互吻,或吻眾弟兄,自非我國的風俗;我們不能因為是聖經說過,便硬說必須奉行,我們所當行的,是愛弟兄。

(二)羅馬書十二章十三節說:「客要一味款待。」又在希伯來書十三章二節說:「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接待來往投宿的旅客,是古時中東地區的風俗,是愛心的行動;時至今日,在我們的大都巿中,已有許多旅舍,而往來的人,不知多少是壞人,我們就不會到機場或車站去,請旅客到家裏住宿。這樣,我們是否違背聖經的教訓呢?不,因為那是風俗,而風俗外殼,不是恆常真理,只有內涵的原則是真道。

285

(三)基督曾明顯地教導門徒說:「⋯⋯你們也當彼此洗腳。我給你們作了榜樣⋯⋯」(約一三14~15)他們那個時代,鞋不是像我們今天所穿的,他們走起路來,滿腳灰塵,尤其當日路政不佳;所以客人來到,便拿水給他洗腳。這也是一種風俗,類似中國人以一杯茶款客一般。教會人大部分現今都不實行互相洗腳了。沒有這風俗,而一定要這樣做,豈非古怪不堪?從前許多給客人洗腳的,是那些奴僕,主叫門徒「彼此洗腳」,是要他們彼此謙遜,像是別人的奴僕一樣。現今沒有奴僕的制度,即使替別人洗腳,仍不是做別人的奴僕一般,是做得不到家呢。主昔日的教訓,其實也是透過風俗而說的。

長髮

長髮本就是「給她作蓋頭的」(林前一一15下);據此看來,長髮本來已是「(服)權柄的記號」了,又何用另一個頭蓋?原來當時各地的婦女,全是蓋頭的,在這普遍情形之下,光說長髮是「記號」,是「蓋頭的」,確是沒有意思,是不夠的,必須說到頭帕,才可說出頭上的記號。為此,婦女禱告或講道,雖有長髮,還須加上頭帕,才能夠算得數。

286

長髮是婦女們的榮耀(出自林前一一15),換句話說,頭蓋是榮耀,也就說到布製的頭帕是榮耀了。這也是「權柄的記號」(原文沒有「服」字)。男人「是神的形像和榮耀」(出自林前一一7);神之上再沒有權柄,所以男人頭上不可有權柄的記號,婦女講道或禱告時,頭上須有權柄的記號,表示婦女在神的家中,不是作頭的,是按着神所安排的秩序而行。若是頭上沒有記號,便「羞辱自己的頭」,其意義是:把頭上的榮耀撤除了;因把作為榮耀的東西摘除了。當日婦女不能說:「我有長髮,頭上還有榮耀。」因為上文已經指明,當時有蒙頭的習慣,以致人看長髮是不夠的;除去頭帕,便如頭上沒有蓋頭的,雖然髮還存在,卻如沒有,故此說:「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出自林前一一5下)頭帕非同面帕,後者似是遮羞用的,如利百加初見以撒時,加上面帕(參創二四65);前者則與長髮一樣,同是作蓋頭的,同是「她的榮耀」。如是,我們可將「羞辱自己的頭」和「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清楚解釋了,不用含糊地輕輕抹過去了。

總結來說,蒙頭的教訓,是對當日在蒙頭社會中的教會說的;可是其內涵的意義,至今還須應用和服287從。婦女們今天禱告或講道,雖不蓋上頭帕,仍當有長髮作蓋頭的;尤其要緊而須遵行的,是保持教會的秩序,像家庭的夫婦秩序一樣(參弗五22~29)。

□ 講者:胡恩德先生

 

288

4. 對於蒙頭問題的答覆

對於蒙頭問題,答覆如下:

(一)聖經只吩咐婦女在講道或禱告時蒙頭(參林前一一5),同時禱告是指在「全教會」聚會時「領禱」,(全教會一語,看第十四章二十三節;而第十一章至十四章是一單元,論到恩賜及聚會。)「女人禱告或講道」是兩樣一起說的,所以這禱告是像講道般,是「領禱」(此語是現代的)。為此婦女不需要蒙着頭來參加聚會,除非她要「禱告或講道」。

或說,聖靈在聚會中,隨時感動一人講道(參林前一四30),所以婦女們各人先行準備,感動一來即可起立禱告或講道;而所指的準備就是蒙好了頭。答覆如下:第十四章明文禁止婦女作聲,「要閉口不言」(出自林前一四34);又不需預先蒙頭,因為感動來時才搭上頭帕,需時少許吧了。總之聖經並沒有主張,婦女必須在會中蒙頭,今人過分去作吧了。(既說「閉口不言」,聖靈當然不會感動她發言,故不用先行289蒙頭。)既然如此,為甚麼說婦女講道禱告呢?答:是指其他聚會,即不是「全教會」性的,例如婦女聚會。

(二)哥林多前書十一章十五節說:「但女人有長頭髮⋯⋯因為這頭髮是給她作蓋頭的。」英、希並行譯本說“instead of a veil”,好像說長髮就可代替頭帕。無論如何,本節明確清楚指明長髮就是頭蓋,就是「頭上有權柄的記號。」既然如此,為何又說應蒙頭呢?原來當日一般的婦女是蒙頭的,在社會上是如此,人的觀念裏,都認為婦女蒙頭是當然的。就是這種「觀念」,使不蒙頭的婦女看來好像是頭上沒有甚麼蓋着。雖然長髮是頭蓋,但這習慣的觀念使得他們仍然看為沒有頭蓋;所以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五節說,不蒙頭「就如同剃了頭髮一般」──頭上沒東西。主張教會婦女須蒙頭的今人,恐怕不能完滿地解釋這第五節吧。這是因為習慣的觀念,而不是聖經教導我們去隨從風俗而行。譬如說,我外婆的時代,婦女出外沒有耳環是很過不去的,差不多要掩着雙耳趕回家去,戴妥耳飾才安心出外。所以若有女人不戴耳環赴會,大家都認為不妥,可能傳道人也說她不該如此;那只是當時的一般觀念吧,以致傳道人都說她應當戴耳環。

290

(三)有人主張婦女蒙頭是聖經的命令,故必須奉行。但留意讀論蒙頭的全段文字(參林前一一2~6),保羅只是論到該蒙頭的理,重在解說,沒有正面地吩咐蒙頭,例如:「你們婦女要蒙頭」,「否則不許講道或禱告」。在這段中保羅充其量說:「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然而「應當」仍是說理吧了。比較哥林多前書十六章二十節,另有明確清楚的命令如:「你們要親嘴問安。」若說蒙頭是命令,必須遵行,為甚麼不遵行第十六章二十節的命令?這節經文豈不更確定是一個命令嗎?

至於擘餅是要表明教會的合一性,那是倪柝聲兄以前的主張,但恐怕是從弟兄會來的。他們引的經文是哥林多前書十章十七節:「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特別是着重首句:「我們是一個餅」;可是聖經其他地方,都沒有用餅代表教會。“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如此繙譯:“Since there is one bread, we who are many are one body; for we all partake of the one bread.”主自己明明的說到,擘餅的目的是「為的是記念我」,而保羅也在哥林多前書十一章二十六節加上說:「是表明主的死。」退一步說,即便「我們⋯⋯仍是一291個餅」是指教會,那仍不是說擘餅一事是表明教會是一個餅,只在論及不可紛爭時引用一個餅而說,不是擘餅而表明合一。

我個人的看法,蒙頭一事,可視為「外殼性」的,可循羅馬書十四章的原則去辦。第一節說「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母親」或別人蒙頭,沒有必要去糾正她;但時或看見有甚麼特別機會,不妨以溫柔的心去跟她講,但仍以不激辯爭勝的原則而行。至於你領查經,到蒙頭篇之先,可先與負責的弟兄說一聲,表明你不是主張蒙頭的,會照樣對赴會的講。若他們要先與你談談,取得共識然後才講,那就甚好了。

如有人問:「你說不用蒙頭,但教會負責的說須蒙上。」就可請發問的看羅馬書十四章,闡明這是次要的問題,是可以有不一致的看法,也可不必辯明的,要緊的是相愛與和睦。不過道德性和基要教義性的道就不同了。「次要」是特指外殼性的。人若追問到底應當蒙頭嗎?你就不妨將自己的意見告訴他,然後問問他:「你說是不是應該蒙頭呢?」

□ 作者:胡恩德先生

 

292

5. 對按手的看法

  1. 聖經確有按手的儀式;
  2. 意義是甚麼?或說在何情況下有按手?
    1. 有認同或聯合的意義,如使徒行傳十三章首數節,先知教師們按手在保羅和巴拿巴身上,這不能說是把聖靈的恩賜藉按手賜予保羅二人;因二人是使徒,而先知和教師地位上次於使徒(參林前一二28)。他們按手,表示與二人聯合而行,大家同心。
    2. 有委任之意,如使徒行傳六章三及六節。
    3. 有賜予之意,如祝福,如給予聖靈(參徒八17);但並不是行按手者有所給予,乃是藉此動作而主就行事,賜予所需之恩。

至於我在自己教會中,何以沒行過按手禮?如為人祝福一般,自己以往一向不敢行,乃因恐怕自己沒福,怎能叫人得着所祝的福呢!近年禱告有祝福的話,卻是以禱告方式行之,而心裏也實有那般的願望。

293

雖然聖經記有按手的事,卻沒有吩咐必須如此行,故我們沒有行。為病人抹油我們也不一定行,但信單作祈求也可得着所期。不過,有人要求抹油禱告,我也做過幾次,例如黃恩華弟兄,黃麗麟弟兄(去年在美國)等。有人要求我按手,我也照做,例如會堂設立首批執事;又在美國有位女傳道(在港時已稔識的),在一次退修會(或令會)中,請我為她按手祝福,我也做過,此外有否做過,不敢清楚說了。有教會要求我在聚會末了祝福,我也照行,是帶着信心而行。例如約在一九五一年於澳門一教會行過,在別處也有,自己不以為只是儀式而照行,卻得主恩而由心行出;澳門那次,那教會的領導長老,看來他確信是可得福的。

□ 作者:胡恩德先生

 

294

附錄

一個為了防免「靈恩」破壞我們教會的通告

為了防免「靈恩」破壞我們的教會,我們定規於必要時有下列的措施:

  1. 若我們中間有人接受了「靈恩」,包括該派人士的道理或超自然的表現,經本教會的長老或傳道同工勸導後仍不改正,教會便得請他離開本教會並本教會的任何聚會;下列第二、第三項的信徒同樣處理。
  2. 若我們中間有人接受了靈恩的道理,雖無超自然的表現,卻在我們當中教導或傳講那種道理,經勸導後仍不改正,我們也得請他離開。
  3. 若我們中間有人,得了有超自然表現的靈,雖不是直接由靈恩派領受的,但其靈與表現,都類於靈恩派的,我們也當勸導他放棄並拒絕那靈,他若不改正,我們也得請他離開。
  4. 295
  5. 若我們中間有人,雖沒有靈恩的經歷或接受全部的靈恩道理,但有靈恩傾向或袒護靈恩派的,他就不宜於在我們當中有任何事奉。
  6. 上列第一至第三項的信徒出離之後,我們仍視之為弟兄,與被革除者不同(參太一八17林前五11);對這等肢體,我們應仍存愛心。

深水埗 喜樂福音堂

 紅磡 喜樂福音堂

 元朗 喜樂福音堂

 官塘 喜樂福音堂

 彩虹 喜樂福音堂

常務會暨信託委員同佈

一九九三年二月

 

296

圖片附註

現今深水埗區的街道圖,配上我們昔日教會的聚會地點並年份。(有關深水埗的開發經過及舊日面貌,可參考《九龍街道百年》,七十至七十七頁。)
一九三七至七八年間,喜樂堂座落於大埔道。
我們從一九三七年起租用三十三號二樓,並於一九五四年買得三十五號全座(三層樓宇連天台),將二樓與已租用三十三號的二樓打通,作聚會之用。我們當時所在的地方,在深水埗的樓宇中,除了一些獨立的房屋外,面積可算最大;三十三號樓宇面積約有一千八百平方呎,而三十五號則有逾二千平方呎。胡先生一家在三十五號三樓住了三十年!
在胡先生未去新加坡(一九五二年)前,他為紅磡的信徒施浸。圖中的受浸者是勞正元弟兄,在他右邊幫助的是楊寶傑先生。
觀塘是戰後發展的首個新市鎮;在一九五四年被政府選定為工業區,經填海工程後,工廠陸續興建、人口銳增。觀塘的喜樂堂於一九六八年一月一日啟用。
喜樂堂於一九二六年在北河街三十四號二樓開始有主日學,當時教員有劉四姑、劉大姑、楊師奶。
在圖片中,坐在美姑娘左邊分別是劉四姑、劉大姑和湯師奶;站在後面從左起的是陳鐵郎,第三位是葉超然。在葉弟兄前面站着的,就是當時年僅九歲的胡師母,她身上所穿之衣服乃美姑娘在永安街買布造的。
二十年代擘餅聚會之弟兄姊妹的照片。
後排左起:劉潤徒(多加,大姑),江大姑,劉靜嫻(四姑),陳鐵郎太太,陳鐵郎,葉超然。
前排左起:卓恩高師奶(黃七姑之姊),湯師奶,美姑娘,黃品端(七姑),沈欣廉(大姑)。
這照片是一九三一年於美姑娘回港時攝的。
後排左起:楊晨光(大東電報局職員),李式珣(司機),葉超然(中華小學國文教師),沈維漢(學生,沈大姑之弟),彭祥爵(商人)。
前排左起:潘兆年(太古船塢文員),胡恩德,陳鐵郎(中華小學校長)。
葉超然是美姑娘在喜樂堂最先帶領信主的弟兄;胡先生當時在中華小學任教約有一年,於一九三二年三月辭職,全時間做傳道,開首在元朗工作。
這裡是鴨寮街一四五號,後面是長沙灣道;這照片是在美姑娘離開前攝的,因為她想自己會於六月離開。下面記下傳道人名字:
後排左起:胡恩德(第一位),胡麗容(三姑;第二位),江尚清(六姑;第五位),劉潤徒(大姑;第八位),劉靜嫻(四姑;第九位),黃品端(七姑;第十位),潘蘊山(三姑;第十二位)。
中排左起:張道真(四姑;第二位),潘兆年(第十三位)。
坐排左起:美姑娘(第六位),余蘭史師奶。(第七位,她雖非專職傳道,但在新田多有服事。)
從這照片中可見我們昔日有不少兒童和少年人工作!
繆小姐於一九三八年來港後就留下,直至離世。
和受恩教士(M.E. Barber,一八六九至一九三○年)生於英國,死於中國。她被譽為倪柝聲先生(一九○三至一九七二年)的屬靈母親!
劉靜嫻姊妹(即劉四姑,胡恩德師母的四家姊,乃喜樂堂早期的傳道人。)於一九四○年在上海中華女子神學院就讀,後來到婆羅洲的沙巴傳道。在圖片中,她手提行李,黃七姑則到船上送行。
大埔道喜樂堂的大堂,當時已成為危樓逾一年了!
一九七八年六月賣出大埔道三十五號。
新田余園福音堂的近貌;此處已棄置多年。
圖片中乃聚會地方的正門。
新田的信徒聚會後在余園福音堂外拍照。
後排左起是劉大姑,第四位是她的母親叔婆,最後是楊寶文先生夫婦。
前座左起第三位是當時新田最老的婆婆,麗棠嬸。
299

空白頁面

300

但願賜平安的神,
就是那憑永約之血、
使羣羊的大牧人──
我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神,
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
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
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
行他所喜悅的事。
願榮耀歸給他,
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希伯來書一三20~21